leo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8 10:28 点击:73139

通过对合作制发展历史的回顾的和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得出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生产,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的结论;进而通过对我国第一部合作经济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容剖析,提出了几点立法思考,希望能对日后这部法律的修改及相关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合作制 立法 合作社一、合作制发展历史及其现实意义合作制起源于近代欧洲,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先驱者把发展合作社作为改造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手段。从1844年成立公认最早取得成功的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合作社算起,合作社已有了160多年的历史,时至今日,合作社已经传播成为一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现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并且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力量。从各国的经验来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织已经成为所在国农民最受欢迎的组织方式,是农民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组织手段。目前,农业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分别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有些发展中国家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的1/3甚至1/2。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国际工作协会成立宣言》《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和《法leo

2012年年报显示,宝钢股份、上汽集团与贵州茅台三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年度薪酬分别为71.5万元、93.06万元与72.96万元。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去哪家公司做CFO?且慢回答。除了薪酬、生活条件、两地分居、孩子教育等因素外,尚需要考虑三家公司的经营压力与面临风险,因为其所归属的行业都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不仅牵动着相关企业经营者的心,亦为上市公司投资者所关注。以钢铁、汽车与白酒三个行业为例,我们分别选择A股市场上的相应龙头上市公司,分析其2012年年报可以发现,“产能过剩”已成为其管理层讨论的一个关键词。宝钢股份在其年报中介绍了公司发展面临的三方面主要挑战,首当其冲的便是产能过剩: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集中度低,竞争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扩展,而且竞争层次已由单纯产品竞争升级到产品加服务,乃至供应链间的综合竞争。与产能过剩等挑战相呼应,宝钢股份201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营业收入1911.36亿元,同比减少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6亿元,尽管同比大增41.1%,但主要由非经营性损益所贡献,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20亿元,同比减少32.7%。相较而言,上汽集团2012年度业绩不俗:营业收入4784.33亿元,同比leo

目前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卞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缺席判决主义,另一种称为一方辩论判决主义。 这两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力图对其详细分析,以资借鉴。两大法系 缺席审判 比较分析一、缺席审判制度模式目前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卞要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缺席判决主义,另一种称为一方辩论判决主义。 缺席判决主义缺席判决主义是指原告缺席时,被告可以申请撤销诉讼或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拟制为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被告缺席时,拟制为被告自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根据原告的申请,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而传统上的缺席判决主义还包括异议制度,即缺席方在一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申请,使缺席判决失去效力,诉讼恢复到缺席前的状态。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为了使整个诉讼过程的效益最大化,且兼顾实体止义,一方辩论判决主义应运而生。一方辩论判决主义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一方在言词辩论期拒不到庭时,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继续辩论,法院依据当事人已辩论的事实、已调查的证据和缺席方在准备书状中所陈述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依到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判决。二、缺席审判制度的模式比较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程序安定性被视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传统意义上的缺席判决主义在实现程序公正和leo

如何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协调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是一个广为关注的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冲突,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成为了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有必要积极研究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的相关规则及其发展态势,并积极做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一、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相关规定GATT1994第20条一般例外中对有关环境问题的规定凡下列措施的实施在条件相同各国间不会构成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或者不会形成伪装的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则不能妨碍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行如下措施:为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用于保护可耗竭的自然资源的措施,这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和消费一同实施。虽然该条没有直接使用“环境保护”一词,但实践中各国均将该条作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依据,因而第20条的序言和、两条款一起被称为“环境例外”条款。《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2条规定:各成员方确保技术法规的制定、采用、实施的目的或其效果不得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技术法规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实现正当目的所必需的程度,同时考虑未能实现正当目的可能造成的风险。这些正当目标包括:国家安全需要、防止leo

)及李国光副院长的讲话、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当看到,虽然上述文件曾经或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但都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缺点。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那么当欺诈为第二人所为,毫不知情的善意受益人可不可以要求欺咋例外豁免呢?《规定》列举的情形没有将其包括在内,显然认为是不可以。但英国已经有在此情况下排除欺一诈例外原则适用的判例,笔者觉得有借鉴和吸收的必要。如此等等,都需要在以后的立法予以完善。参考文献韩超、熊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下的银行权利义务分析》,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2004年第6期。张华,《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限制》,载《外交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