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04:30 点击:31758

摘要:《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与我国上市公司实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将不断出现的上市公司案例引入教学中,有利于将会计专业的教育与资本市场相结合, 有利于学生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了解和熟悉我国的经济政策、法规,多渠道地获取知识,创造性地学习。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透明;财务报告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4524-0198-01随着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被普遍要求信息透明度的形势下,上市公司的信息定期公布,会计核算、信息公布较规范,资料易于取得。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其网站公布了各上市公司的概况、股本结构、筹资情况、利润分配、财务指标、公告摘要、定期报告等信息,内容与《财务会计》课程密切相关。通过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分析,有助于教师进行案例教学。一、上市公司案例在《财务会计》教学中的作用1.有利于将会计专业的教育与资本市场相结合。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上市公司披露的股权结构、行业竞争、执行的税收政策、财务报告等基本面信息,有利于学生运用财务会计及相关的证券、税收等知识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研究会计数字与企业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将专业、非专业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分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从最初接触“出国”这个概念,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一年。1988年的夏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外国人,那时我在天津科技大学学习机械设计制造。有一个已经毕业了的师兄被工作单位派到德国去培训了三个月。三个月后,他们和几个德国专家一起回到中国。当时因为出国的人很少,学院特别组织了全院大会,让这个师兄讲了在国外的经历。有一天,我和这个师兄陪着两个德国专家在天津逛街,路过铁路,正好看到一列火车经过,两个德国专家忍不住探头去看,看了好半天。两个德国人对我们说,这种火车头在德国早就淘汰了,只有我们的爷爷辈才见过。这位师兄当时发了一句感慨:在中国,德国人看到了他们爷爷过的日子;在德国,他则看到了他孙子辈才能过上的生活。听到师兄的描述,我对国外很是心驰神往,下决心要出去看一看,回来也能跟师兄、师弟吹个牛。八年后的1996年,我终于第一次踏出国门,其实只是一次旅游,是全家人去泰国玩,但是我非常兴奋,感觉到出国了。事实上,我对那次旅游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对第一次拿到护照的印象很深。我是通过中国旅行社办的旅行签证,人家找我要护照,我问护照是什么东西,搞了半天才搞清楚,签证是要签在护照上的。于是,为了出国玩一趟,我跑了一个多月,找单位,找公安局,盖了一串章,才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日本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强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首位。经过研究人们普遍认为,日本企业强大竞争力的背后,不仅在于其员工个人能力的卓越,而且在于员工整体“团队合力”的强大,起关键作用的还是日本企业之中的那种新型组织形式——团队。从此,一股团队建设的飓风在世界范围内浩浩荡荡展开,激荡不已。然而团队建设失败的情况却屡有发生。研究人员经过多方分析,发现无效的领导是团队建设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人们开始意识到团队领导在团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 团队领导与传统领导理论传统领导理论将领导视为一种行为风格、个体差异、个体领导者与下属的交互作用。认为领导即各级主管适应部属的心意与需要,运用思想沟通、人格感召、职能表现及管理措施,促使之踊跃热烈的共赴事功,以协同一致的努力,有效地完成使命与任务。在这个意义上,领导是个人性逻辑的,不可避免地与承担领导职责的特定个体有关,考虑周到的领导者对其下属亲切热情;惯于构建体制的领导者则为下属提供目标、标准、方向和进度安排。而人们对团队领导理论的关注是在研究团队为何失败的过程中产生的。团队的特点决定了团队领导与传统的领导有所不同。由于团队内部高度的互依性,使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入4冉苒雷环:创建新时期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社会主义研究,2002. 4刘光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第一生产力.中外管理导报,2002 .5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国家赔偿范围的比较1.关于赔偿事项范围在韩国及一些西方国家立法中,一般只对国家赔偿事项范围用一个概括性条文予以规定,即由国家赔偿法法典对赔偿范围设定统一的标准,凡符合标准的都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不作详细列举。韩国国家赔偿法第2 条规定:“公务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令致使他人受损害……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应赔偿其损害。”第5条规定:“因道路、河川及其他公共营造物之设置或管理有瑕疵,致他人发生损害时,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负赔偿之责。”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采取了与韩国不同的立法模式,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模式。首先,国家赔偿法第2条对国家赔偿范围作了概括性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考虑到当时的国情,在概括性规定的基础上,又于第3条和第4条分别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赔偿事项范围作了列举性规定,于第15条和第16条分别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事项范围作了列举。随着社会发展与法治进步,我国国家赔偿法在修订与完善过程中,应积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