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忠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2 19:54 点击:54875

2005年12月,我国浙江某中型民营服装出口公司与东南亚某国的批发商签订了CIF术语的高档男式西装出口合同,金额近150万美元,分三批装运。因B公司执意坚持支付方式为O/A 30天,A公司为了不失去B公司这个大客户,一反公司平日的习惯做法,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同意O/A 30天的支付方式。同时为了减少风险,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某省分公司投保了刚出炉的“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批复买方信用限额180万美元O/A 30天。2006年1月初,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国内的某一船运公司托运,而第二批货也于2月7日安全运达目的港。但当付款日将至时,B公司仍只付了第一批货物的货款的小部分。A公司随即催付,但B公司却以市场行情走势不佳,货物尚未出售,资金紧张为由拒绝立即付款,要求将合同条款改为O/A 60天。A公司一方面对客户的不合理的要求予以拒绝,坚持要求B公司立即付款;另一方面,及时向中信保书面通知了可能损失情况。收到A公司上报的《可能损失通知书》后,虽然风险时间尚未发生,但中信保考虑到B公司拖欠时间并不长,追偿时机比较有利,立即发函建议保户委托中信保进行海外调查追讨。然而,A公司认为商账追讨机构的介入会影响买卖双方以后的合作,另外B公司已口头答应分期还款,并承诺将公司的蔡志忠

似乎没有哪个城市像东莞一样,看上去如此意气风发,活力十足。但也没有哪个城市让人心情如此矛盾复杂,让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与担忧。东莞是每一个关注中国外贸的人无法忽略的城市。尤其是说到占据中国外贸半壁江山的加工贸易,东莞更是一个必须被挑出来加以评说的地方。当我们带着从传说中而来的种种预期,试图一探这个传奇的城市,她的多样迷离却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甚至没有人能够归纳出一个东莞模式来定义这里的万千气象。她是那样的复杂和多样,那样的矛盾和混杂。财富是这里给人的第一印象。像中国其他许多地方一样,虽然经过了20年的脱胎换骨,东莞仍然在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变化很大。10年前来过的人这样说,3年前才来的大学生也这样说。一位从事对外经济研究的业内人士用“震惊”这个词描述他对东莞的第一印象。因为有太多超乎想象的地方。在东莞的五星级酒店里几乎让人觉得身在上海。而这样的酒店遍布东莞各处。樟木头镇的三正半山酒店是全国第一家乡镇五星酒店;厚街镇上的豪门大酒店和丽城假日酒店让这里的水准与国际接轨;而常平恐怕是全国星级酒店最扎堆的地方,一个镇坐拥16家星级酒店。这么多的酒店居然大都宾客盈门,穿梭往来于两岸三地,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蔡志忠

所谓“上医治未病”,中国企业要避免被诉倾销和免受国外产品倾销之苦,需要建立“上医机制”,即反倾销的预警机制。案例一2001年美国钢铁企业诉中国H形钢倾销案。在美国钢铁企业正式起诉之前,涉案的马鞍山钢铁公司充分了解事态的进展,广泛与相关部门机构接触,做好应急准备。当2001年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并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时,马鞍山钢铁公司立即成立了反倾销领导小组,公司16个涉案单位也都成立了各自的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人员专门从事反倾销应诉工作,并随即着手开始准备答卷的工作。2002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从中国马鞍山钢铁公司进口的H形钢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因此不征收反倾销税。案例二阿根廷2004年1月6日做出了对中国出口的眼镜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决定。中国出口眼镜主要产地温州市眼镜商会直到1月30日才接到通知。而且,该商会收到的信息也仅仅是编号,至于阿根廷对中国产品将进行什么样的要求和限制,温州26家眼镜出口厂商仍然不清楚。阿根廷要求出口厂商从1月7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提交应诉材料。2004年9月30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墨镜、镜框和其他眼镜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分析 同蔡志忠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上述进出口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进口或出口许可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的,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执行。对于民用航空零部件等两用物项和技术以特定海关监管方式出口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除在京的中央企业和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经营者须向许可证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外,其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对进出口经营者未能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商务部相关证明的,海关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进出口经营者进口或者出口的商品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进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蔡志忠

3月20日,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令第146号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海关总署规章级的一个规范性文件。该《办法》分为总则,报关员注册,报关员权利、义务,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39条。《办法》集中明确了报关员执业的有关事宜和海关管理的有关内容。与以前的规定相比在制度设计上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细化报关员注册制度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专章明确了报关员注册制度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规定了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和重新注册等一套完整、严密的实体和程序内容。并对海关人员在注册程序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审查条件予以明确,以保证全国海关执法的统一性,最大限度避免随意性,保障报关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既规范执法又便民高效的原则。主要有: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三是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蔡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