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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3 14:19 点击:68389

股东在多大范围内享有诉讼权利,一直以来是未有定论的问题。本文在对新公司法法条进行梳理分类的基础上,以公司法与侵权法的关系的角度来对股东诉讼权利范围加以界定,力求对相关司法实践有所助益。股东诉讼 诉讼权利范围 公司法与侵权法作者简介:张晓彬,女,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2007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张翀,女,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一、问题的提出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向公司、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寻求救济。其中,股东以诉讼形式向法院寻求救济是最重要、最有效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权利赋予和权利保护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二者同等重要。没有保障的权利是无意义的。”因此,股东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是在实践中,特别是新公司法出台之前,虽然股东与公司之间因股东权发生的纠纷很多,法院因股东权纠纷而受理的案件却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基本上继受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法官判决多以法律条文为依据,遵循“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的做法。体现在公司法中,就是关于股东诉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股东就其起诉,法院不受理。上述做法,对于股东权利的保护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而在私法5系

近些年来,国内的热钱涌动,股市和房市不被看好,黄金市场扑朔迷离,使得艺术品逐渐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的一部分,而拍卖市场又成为艺术品投资不可或缺的前沿阵地,吸引着众多投资者和收藏家的目光。艺术品投资的前沿阵地2009年拍出第一件内地过亿拍品《十八应真图卷》后,国内艺术品市场价格一路走高。国内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从2008年的183.37亿元涨到2010年的573亿元。2011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更是飙升至2108亿元,稳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的30%,排名世界首位。而当大家正为此叫好时,2012年,536.9亿元的国内拍卖市场总成交额又让行情瞬间冷却,跌回到2010年的水平。截至今年6月下旬,2013春拍已过大半,中国嘉德、北京保利、北京匡时、香港苏富比、香港佳士得等几大拍卖行纷纷落槌,市场显示回暖迹象,却也难见往年的盛况。从今年春拍的整个市场形势来看,中低档价位的精品备受追捧,亿元拍品难入拍场,艺术品拍卖呈现谨慎态势。笔者近日采访到一位在拍卖公司从业多年的资深专家,据她描述,艺术品的保值作用比较明显,从事拍卖行业的投资基本是以长线为主,拍卖市场的价格几年会有一个调整,所以是有一定投资空间的。近些年来吸引众多目光的依旧是中国书画、瓷器杂项、邮票等类别,而其5系

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最大的贡献就是以工作划分激励边界。一项因素到底是起激励作用还是起保健作用,取决于它是属于工作本身还是置于工作之外。所谓保健因素,实质上是指人对工作以外的其他条件的要求。当然,没有这些条件,工作无法进行。但是,即便这些条件十分优越,也只能对工作起到保证和支持作用。保健因素的实现,给员工带来的是间接的满足,即工作以外的满足。这些满足并非从工作本身获得,所以,人们无法从中感受到工作本身的刺激和愉悦。即便它起到了激励作用,也是一种外在的激励。保健因素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给员工带来成长的感受,因此无法使员工对工作产生积极的满意感。尽管这些间接满足同员工的工作有一定联系,但因为它不是直接从工作中获得的,员工会感到这种满足与工作本身关系不大。例如,以高额薪酬刺激员工,员工却从内心厌恶工作,从事工作仅仅是他取得薪酬的手段,这种薪酬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保证工作的底线,而不能调动起员工对待工作的内在热情。因此,依靠间接满足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往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处理不好还会产生负作用。报酬少了不愿干活,增加报酬会促进员工干活,但这种激励作用随着报酬的再度稳定而很快消失,然后又恢复到不愿干活的常态,期待5系

并购是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并购活动也面临一定的风险,若不能及时采取得当的应对策略,并购将陷入被动甚至失败的结局。并购面临的主要风险政治因素及贸易保护主义的风险保护本国产业是任何主权国家的本能,在海外并购中,目标公司所在的东道国政治力量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情绪往往是阻碍并购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政治风险成为跨国并购中一种无法事前确定的并购风险。因此,企业在跨国并购时,对目标企业所在国家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的考察,及时防范政治风险,就显得非常重要。案例:中海油并购美国优尼科案2005年6月23日,中国第三大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中石油以高于对手15亿美元全现金方式向排名美国第九位的石油公司优尼科发出收购要约。然而,这桩可以带来共赢效果的单纯公司并购,却因涉及敏感的石油资源和国家利益而变得复杂起来。2005年2月27日,优尼科就向中海油提供了初步资料,邀请其作为友好收购的候选公司之一。而在中海油正式宣布竞购的4个月时间里,中海油正式启动了初步评价、详细尽职调查、评价等工作流程,与优尼科展开了密切接触。在竞购对手——美国另一家石油企业雪佛龙2005年4月4日报价后,中海油进行了深入研判并于6月22日正式宣布参与竞购,于次5系

适当的激励在工作中必不可少,管理人员更是将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刺激手段,来使员工完成任务。然而,每一次的激励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怎样的激励最为有效?赫茨伯格在他的《再论如何激励员工》一文中,对此进行了全面论证。他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寻找有效激励的线索。 “踢一脚”式的“激励”现实中的管理者,往往不耐烦从环环相扣的逻辑推敲中寻找激励方式。对于如何使员工干活,也许有人会琢磨其中的道理,但是更多的直接管理者,经常倾向于向偷懒的员工屁股“踢一脚”。这是最直接、最有效、也最直观的方法。尤其是对方“不可理喻”你也“懒得理喻”时,这种方法就必不可少。赫茨伯格把这种“踢一脚”称为“KITA”。“踢一脚”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形式。首先是体罚,文雅一点叫做“消极的身体性KITA”。严格来说,这是人类的动物性传承,它来自于动物界的征服。无论是狮群中还是猴山上,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这种“踢一脚”。动物界的领袖,会毫不客气地对属下施以暴力。人类继承了这种传统,所以总有人喜欢用体罚作为激励方式。不过,正是由于这种方式的原始性和粗俗性,它在逐渐减少。作为理性的人类,能够认识到这种方式的低等和粗俗,甚至会为对同类采用这种方式而内疚。更重要的,体罚会造成5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