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之琳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14 18:36 点击:41972

大树底下不长草,大品牌是小品牌成长过程中最具威胁力的对手。小品牌要生存发展,就要勇于和大品牌竞争,甚至主动出击。奇袭,是小品牌的竞争通行证。做市场必须选准竞争对手,小品牌的竞争对手是谁呢?有人说大品牌是小品牌追求的梦想,略高于小品牌的品牌是小品牌超越的目标,与小品牌旗鼓相当的品牌才是它的对手。果真如此吗?生态竞争学告诉我们:一棵参天大树长成的背后是众多小树小苗的死亡,一棵参天大树下面因为没有阳光雨露,大多是寸草不生。市场竞争与生态竞争总是惊人的相似,在营销实战中,大品牌总是挟多种优势,蚕食甚至鲸吞小品牌的市场份额,大品牌市场领导地位的确立,总会使众多小品牌退出市场舞台。从这个角度讲,大品牌就是小品牌成长最有威胁的对手。以大品牌为竞争对手,还有另一个原因: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来自与强者的对抗,只有与强大的对手过招,充分发现自己的不足,在实战中反复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才能由弱变强,不断长大。不可否认,由于大品牌有强势的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丰富的资源,小品牌挑战大品牌,从大品牌嘴中分食是很不容易的,在市场实践中成功者也不多。但是笔者认为还没有一个大品牌强大到不可以挑战,很多渠道商和消费者在心里也不愿意让大品牌完全垄断市潘之琳

随着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的到来,高等成人教育的函授教学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教学模式的变革迫在眉睫。传统的函授教学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根据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的特点与要求,确立以培养成人学生适应学习型社会和个人发展的需要为目标,并从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与评价标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策略措施,同时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教育手段以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网络环境;函授教学模式;改革 孙金锋,聊城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讲师,山东聊城,252059;孙蝶,聊城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山东聊城,252059 G420 A 1007-772306-0149-0003一、传统函授教育模式存在的主要弊端传统的成人教育思想落后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督促我们提倡创建学习型社会,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人们应该树立起全民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新思想、新观念。高校成人教育在日益发展的网络时代将从时间和空间上得到充分扩展,它将具有更加强大的发展空间和动力。人们对成人教育的概念的认识将被重新界定,全新的网络教育模式下的成人教育模式将会开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成人学生学习教育的过程是教师与学生相潘之琳

渠道虽然日益健全,但单店的利润却日趋微薄,当公司决策层为解决这个矛盾苦寻对策的时候,阿杰通过系统辅导店面核心职员,通过投资与回报预、核算,单品、单日、单人的策略竞争,使下辖多个店面犹如一个个富有活力的小公司,绩效迅速成长,引起了公司高度关注。一个决定随之出台:让每个店面运作公司化,给他一块更大的市场去立标杆。“又来了一根救命稻草”,对阿杰这位新上司,S省公司各部门主管并没抱太大期望。两年“牺牲”3位经理,屡战屡败的经历,使团队意志消磨殆尽。“财务、销售、仓库3年内的报表和所有人事档案,8小时内送到我的办公室。”“销售部,这是30天一线店员销售竞赛计划,每天、每店、每人的销量与去年同期对比数据次日9点发我邮箱。”本着市场稳定的原则,阿杰布置完当月工作,然后一头扎进了对各项数据的研读中。当一张张数据报表在电脑上归纳整理出来后,S省每个单店、单人、单项的收支情况变得明晰起来。通过单店投资与回报分析表,在综合数据分析栏中,维护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形象店、利润率15%~20%的利润店、利润率在8%~14%的销量店、利润率在3%~7%的“敢死队”店,以及利润率在2%以下的“绝死队”店,被一一区隔出来。在基础信息栏中,是需要阶段性提升平均客潘之琳

教学管理在高职教育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维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实现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地对高职教育管理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并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高职;教学质量;对策曾一帆,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研究,广东广州,510850 G42 A 1007-772306-0154-0003一、现状分析管理模式和教学方法滞后目前,我国高职高专院校教学质量管理模式陈旧,导致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实效性低下,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高职教育发展的需要。首先,教学管理中重分数。分数是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工具,也是考察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分数从“促进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异化为“控制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的一种极可怕的魔杖”。教师和学生在分数面前顶礼膜拜,成为分数的奴隶。特别是英语、计算机等部分专业核心课分数管理观念严重扭曲了高职教学质量管理的价值取向。其次,规章管理泛滥。规章管理有章可循,但见“章”不见人,重“章”不重人。管理过程被程序化、机械化、标准化了。管理变成了检查,变成一种程序化的运用,教师疲于应付。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有所谓的教学改革,也只是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潘之琳

【摘要】 普通的诉讼制度要求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损害不特定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世界各国相继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而我国目前尚未确立该制度。本文在对公益诉讼制度做出基本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建立该制度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关键词】公益诉讼 原告 分析 设立公益诉讼最早出现在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该法规定了检察机关代表公共利益参与民事诉讼制度,这一规定后来为其它国家效仿,最终演变为现代的公益诉讼制度。近年来,有关公益诉讼的案例在我国时有发生,而有关法律对该制度却很少规定,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法律真空。例如,1998年“王日忠状告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案,结果以法院支持被告提出的“原告不是其稽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并不具有提出此项请求的权利”而告终结。由于我国没有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法院护照法律规定的“起诉人必须与被诉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判决原告无权起诉亦再所难免。鉴于此,笔者试图对公益诉讼制度作一探讨,以促进我国有关理论的深化和发展。一、公益诉讼的概念及特征公益诉讼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行为,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都有根据法律的授权,向潘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