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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9 16:06 点击:76133

摘 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多个层面对城市化进程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人口除了自然增长的原因外,主要是由于人口非农化过程中的迁移?城市有很多重要的功能,但聚集是其基本功能?列宁在考察了不同区位以及不同经济背景下的城市化进程状态后,认为大城市超前发展是未来城市的发展趋势?我国建国后就开始了城市化建设,毛泽东和邓小平对此发表了论述,其中包含了深邃的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以及管理经济学思想?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城市发展;分析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05-0027-04一、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城市问题的经典论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不同侧面对城市化问题进行过探索, 这些论述对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原始社会的考察认为,城市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的晚期, 出现了用墙垣围起来以便防御的部落居住中心,恩格斯对此进行分析指出:“用石墙、城楼、堆碟围绕着石造或砖造房屋的城市,已经成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 。对城市产生的原因,不但从区位的角度进行了论述,还从人口迁移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人口之所sue

摘要:在工科高校留学生事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文章对留学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客观地分析,在对高校留学生管理模式的系统、深入的研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留学生管理的策略,从而提出了开展留学生管理工作的几项具体措施,对高校留学生的管理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关键词:留学生教育;留学生管理;管理模式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45.司江伟.20世纪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发展对比.科学管理研究,2003,.郑其绪.柔性管理.石油大学出版社,1999.伍志刚,谢芸,阳柳,等.论文化休克与提高医学留学生管理水平.中国现代医学,2005,.作者简介:王文利,男,辽宁凌海人,辽宁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外事管理。sue

从理论上界定侵权行为并在立法上将其一般条款化,关系到侵权法乃至整个民法典的立法体系问题。在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的现代社会,必须真正从行为意义上界定侵权行为,并对侵权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本文拟从侵权行为的概念界定及其一般条款化研究入手,探讨侵权法如何实现对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和救济。侵权行为 一般条款 立法模式一、引言在以私法自治为基本原则建构的现代社会,侵权行为和契约制度一样,都承担了维护“自由意志”和“社会秩序”的功能,适当的立法和解释,可以使这两个目标朝相辅相成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压抑了自由意志,却仍无益于社会秩序的提升。二、侵权行为概念过错说。持这种学说的学者主要强调侵权行为的过错性。如日本民法通说认为:“故意或过失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这里的所谓过失,是指尽管能够预见某行为的结果而没有预见,因而未能避免结果发生的情况。”王利明教授也认为:“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不法行为说。该说认为侵权行为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我国已故民法专家佟柔将侵权行为概念为:“是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刘凯湘sue

创业的道路是艰辛而苦涩的,在经过了几次失败后,一块神奇的万洁布让我走上了成功之路……一个信息,让我获得一个好产品我叫谢利军,今年26岁,是湖南永州人。16岁时,我到广东打工,在一个五金厂当一名工人,又脏又累的工作,使我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完全变成了一个落泊者。2008年8月,我毅然辞职,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创业,但没有好的产品,连摆地摊也举步惟艰。无奈,几个月后我又进工厂打工了。进工厂不久,我平静的心又掀起了创业的波澜。当时我看到工厂附近网吧生意很好,就在佛山黄歧的一个工业区开起了网吧,生意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半年多后,因为网吧没有办理齐全的相关手续,加上管理经验不足,最终还是被迫关门。开网吧失败后,我连生活都成了问题,绝望之中只好到一家餐厅当起服务员。2009年5月的一天,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同乡带给我一个产品信息:一种叫万洁布的产品在上海很畅销,为此他还专门邮寄样品给我。万洁布是以天然菜瓜原料制作而成,不粘油、抗菌易清洁、超强吸水、去污能力强,主要针对锅、碗、盆、家用电器、家具地板、机械油污等,且具有耐拉、耐洗、耐磨、耐高温等特点,这种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健康产品在欧美及东南亚等国都很畅销。按照说明我先后用油、酱油等做试验,发现万sue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专属性的主权权利,因此也是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大陆架的划界结果取决于其划界原则。等距离/中间线在划界实践中被普遍采用,但并不是可以一概适用的方法。本文从其法律渊源,在实践中的应用两方面阐述等距离中间线在大陆架划界中的适用问题。并由此分析其能否在中日东海争端中适用。大陆架划界 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适用作者简介:徐爽,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在读。一、等距离/中间线划界的法律渊源等距离/中间线在国际条约中的依据等距离中间线首次在1958年的《大陆架公约》中被规定下来,公约第6条:“一、如果同一大陆架邻接两个或两个以上海岸相向的国家的领土,属于这些国家的大陆架的边界应由这些国家之间的协定予以决定。在无协定的情形下, 除根据特殊情况另定边界线外, 边界是一条其每一点于测算每一国领海宽度的基线的最近距离相等的中间线。二、如果同一大陆架邻接两个相邻国家的领土,大陆架的边界应由两国之间的协定予以决定。在无协定的情况下, 除根据特殊情况另定边界线外,边界应适用与测算各国领海宽度的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相等的原则予以决定。”这一规定表明争议国家间以双方协定作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