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轩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4 04:32 点击:21101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社会性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信息质量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以轩

“2007年中国外贸服务市场调查活动”在10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正式启动随着我国自营进出口权限的放开,外贸服务市场开放与竞争的态势成为本刊关注的焦点。为了反映市场需求,提升服务品牌,加速市场化进程,本刊自2003年首次启动“中国外贸服务市场系列调查活动”至今已历时3届,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特别是“进出口经理人年会暨2006中国最具影响力外贸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活动的关注点是走向市场化的外贸服务市场,这个市场的内涵就是“支撑外贸进出口的服务市场”,它包括“外贸服务体系”中能够市场化的因素。通过对中国外贸服务市场的整体扫描,初步归纳出物流、认证、金融、保险、咨询、电子商务、软件、展览等细分市场。安以轩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及会计处理“免、抵、退”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抵就是退税;“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生产情况,出口退税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加工出口,另一类是国外进口材料加工出口。对于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加工出口,可采用“免、剔、抵、退”及一价格一指标来计算出口退税;对于国外进口材料加工出口,则适用“免、剔、抵、退”及双价格、双抵减额、一指标来计算出口退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是“免”,增值税。二是“剔”,指调增出口产品成本。究其原因是我国增值税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造成的。调增出口产品成本会影响企业所得税,因此这也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与企业所得税结合的重要考点。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安以轩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财税法规四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会计8章,分别是“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所得税”、“或有事项”、“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2章,分别是“财务战略与财务分析”、“资金管理”;内部控制l章;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1章。2008考试大纲新加了较多内容,对比2007年考试大纲变化较大。见表1。一、考试特点和命题规律考试特点一是考试方式有闭卷和开卷两种。考虑到考生年龄较大,实务经验比较丰富等特点,采用开卷考试,考试时考生可以查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等考试资料。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无须死记硬背,但如果对考试知识点不熟悉,临时翻书可能是越翻越乱。因此,为了能稳妥应试,力争一次成功,需要将考试大纲先全面阅读一遍,再按照重点精读2遍。有了3遍的基础,才能在考试中根据试题的要求准确找出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二是考试题型只有一种,即案例分析题。高级会计实务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因此,采用案例分析的题型是最好的选择。三是题量。高级会计安以轩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沿用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并将其加以丰富。但是,如果已确认并记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以后被证实没有足够的利润可供其递减,即无法全部转回的时候,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应该结转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此前,对于按照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税所得”,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这两种方法。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都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即对国家所得税收入没有影响。差别则在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不同。在实务中,我国相当多的企业采用了应付税款法,即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同时,以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显然,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依据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本期所得税费用;继而根据本期利润总额减去本期所得税费用而求得的净利润,也不是真正的可供分配的利润,其后果是最终导致利润分配的不准确。所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反映企业当期创造的收益中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安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