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0 01:04 点击:20578

依照传统的分析模式,在对一个项目进行评价时。主要考虑其经济效益因素,只要投资收益大于投资成本。方案就基本可行。但是在考虑环境因素以后,投资决策会涉及社会、环境、生态等难以用货币量化的多方面要素,因此,考虑环境成本的投资决策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结构复杂、因素众多的系统工程,决策时需要将决策者的经验予以量化,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对决策对象进行优劣排序、筛选等。本文提出的考虑环境成本后的层次分析法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一、环境成本投资决策方法可行性分析虽有相关的环境法律与行政管理机制对企业环境加以规范,还有消费者对企业提出的环保要求以及竞争对手的环保行为等形成的环保压力等,但是这些只是影响企业长期投资决策行为的外部力量。其即使是在高度完善有效的情况下,也可能会由于企业决策者缺乏内在的环保行为动因而使其效力大打折扣。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运用专门的方法将长期投资的环境成本影响货币计量化,并纳入到分析模型中。从而形成一个既考虑环境因素又考虑经济因素的分析框架。运用这种分析框架进行长期投资决策分析的结果,可以促使决策者在兼顾环境效益方面发挥作用。在进行考虑了环境成本后的项目投资决策时,决策分析不能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

新准则规定,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二是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涉及追溯调整,其处理相对复杂。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例1]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支付价款700万元,取得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5600万元。2007年4月6日,A公司又以20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7000万元。A公司在初次投资和追加投资期间,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过现金股利。B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400万元。A公司初次购入B公司股份时,B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高400万元,该资产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A公司按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双方所得税率相同。按新准则规定,2007年4月以后,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要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并且要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按照会计分期假设,根据权责发生制,为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损益,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设置的。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明确并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地位,但却规定不再使用“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以往在该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分散于其他账户核算。本文根据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内容,举例说明了原“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核算业务的处理。一、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业务会计处理原准则、制度中常见的待摊费用有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以及一次交纳数额较大的印花税等,其特点是先支付,后摊入有关成本费用。对此可根据待摊费用的不同性质选择相应处理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根据新准则应用指南,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本科目可按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投资目的和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都涉及到投资年度以后投资的后续计量以及投资收益的确认问题。由于投资期限较长,尤其是成本法下投资后续计量较复杂,为了避免会计处理出现差错,本文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要求,设计了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投资的备查簿格式和记录内容,实务中能非常方便地做出会计分录。一、成本法核算投资的后续计量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外,按照新投资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调整为权益法。备查簿设计依据新投资准则规定,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投资当年,若分得的现金股利为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若分得的现金股利为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规定及其差异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才应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在资本化范围上,税法与准则规定一孕前3个月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