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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6 15:47 点击:969337

  健康卫士益生菌,其实不是“万灵药”   实习记者 于紫月 通讯员 左 彦   饮料、奶制品、保健品……一位超市员工告诉记者,凡是包装上有“益生菌”元素的产品大多很畅销。近年来,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大量的益生菌产品充斥在线上、线下的各种销售渠道,令人眼花缭乱。   近日,有媒体发布文章称,益生菌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益生菌市场仍存在虚假宣传等乱象,急需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益生菌究竟如何发挥功效?市场上的各种益生菌产品真的像宣传语那样神乎其神吗?滥用益生菌会不会对人体有危害?   维持体内菌种平衡 为身体筑起免疫屏障   人体的大肠、小肠、胃等器官中寄生着大量的微生物菌群,包括细菌、真菌甚至病毒。其数量之多,可能超乎我们的想象。据报道,人体微生物的数量大约是人体细胞数量的10倍。人体内大约有2万个人类基因,但携带的微生物基因大约有200万到2000万,占人体基因的99%。   可别戴着有色眼镜去看这些微生物,它们也有好坏之分。正常情况下它们会相安无事,使这些器官的微生态保持稳定,但如果这种相互平衡、相互制约的稳态被打破,身体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如肠胃不适甚至引发疾病。   早在公元前76年,大学班规

  8月26日,二度冲刺IPO的晶丰明源终于过会。   此前,拟科创板上市的晶丰明源原定于7月23日上会,但就在离上会“临门一脚”之时,因出现涉诉事项被取消审议。熟悉的戏码,出现在科创板拟上市企业身上。这也是科创板首例因涉诉被临时取消审核的案例。   晶丰明源并非首家涉专利诉讼的科创板企业,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截至8月28日晚科创板152家受理企业中,已有多家企业涉及专利诉讼事项。“专利狙击战”在科创板也已然打响。   “从行内人的角度来看,高科技企业涉及专利诉讼并不少见,此前业内关注度其实不高。”8月28日,华南一位知识产权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过因涉及IPO关键时点,一些权利人,甚至可能败诉的企业在这个时候提起诉讼,则将对拟上市企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影响上市进程。”   也有投行人士指出,科创板的专利诉讼呈现出与传统IPO不同的特点。   “科创板涉及的专利诉讼会更多一些。因为科创板企业科创属性更加明显,更加注重研发,注重科创,核心技术人员很多都有境外背景,技术有的可以和国外领先对标企业相比拼,和境外企业发生专利诉讼的几率也更高,这点和传大学班规

摘要 【期货业“中考”揭晓:利润普降 中小公司难难难】随着期货公司半年报密集披露,期货行业上半年经营情况浮出水面。从半年报数据来看,行业整体盈利情况有所欠佳。记者统计的17家有可比数据的期货公司半年报数据显示,有12家盈利同比下滑,其中有8家净利下滑幅度超50%,有3家期货公司出现亏损。(证券时报)   随着期货公司半年报密集披露,期货行业上半年经营情况浮出水面。  从半年报数据来看,行业整体盈利情况有所欠佳。记者统计的17家有可比数据的期货公司半年报数据显示,有12家盈利同比下滑,其中有8家净利下滑幅度超50%,有3家期货公司出现亏损。  相对而言,两大龙头期货公司——永安期货、中信期货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行业马太效应明显。  此外,期货市场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持续下滑是行业大趋势,今年上半年表现明显,这使得期货公司转型尤为迫切。  中小期货公司艰难度日  2019年上半年,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7.35亿手(单边),累计成交额为128.56万亿元(单边),同比分别增长23.47%和33.79%。虽然成交量和交易额双双增长,但期货公司经营情况不容乐观大学班规

  3600多家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的“成份指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用“实体经济的基本盘”“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来描述上市公司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表示希望上市公司发挥好“头雁效应”。  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而来的上市公司仅有29年的历史,与国际上的“百年老店”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不可否认的乱象,给上市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正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过程中要着力改善的重点。日前,总体方案基本定型,明确表示用3年到5年时间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得到改观,一系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行动计划将陆续制定并实施,上市公司发展生态将得以优化。  上市公司提质计划  正在进行  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达2.41%,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水平大致相当。截至今年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达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大学班规

  8月2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19]19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同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这两项规则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共同构成了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制度规则体系。它们的出台意味着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正式落地,表明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改革从发行上市领域延伸、扩展至并购重组领域,标志着科创板基础制度改革和关键制度创新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一、《特别规定》旨在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行为   《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科创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保持《重组办法》中总资产和净资产两项指标不变,并且考虑科创板公司营业收入可能较少的特点,针对营业收入指标,将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设定为: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科创板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二是调减发行定价标准为市场参考大学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