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01 22:30 点击:30780

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或许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昔日今朝用这句话形容并不过分。昔日中国本土化妆品业的佼佼者,而今却尴尬地面对被收购的局面,即使品牌得以保留,但是发展的前景如何,已经不能由自己说了算了。最近关于强生相中大宝,执意与其牵手组建合资公司,欲控股51%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尽管买卖双方都尽量低调行事,依然没有躲过财经媒体的厉眼铄口。经过各媒体的连日密集侦察,人们得知此事已经几成定局。买方强生觉得大宝有品牌、有市场、有渠道,又是中国本土日化品牌的排头兵,当然收之有大利益;而卖方大宝看中强生有资金、有研发、有管理,当然有助于自己度过增长的瓶颈期。于是双方似乎是一拍即合,大宝方面明确看多它们的未来:最终的合作一定是“共赢”。 然而,当事者觉得美妙无比的事情,在旁观人眼里却不那么“顺眼”了。对于大宝而言,与强生牵手真的是那么你情我愿吗?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果真就是那么容易吃的吗?往日里,每天要和我们说“真情永不变”、“大宝天天见”的大宝,能否和美国强生公司携起手来演绎一段日化品牌的新传奇?“三露”初长成 “大宝” 提起大宝,人们第一记忆就是那则老幼皆知的广告:几个衣着光鲜时尚男女在一窗明几净的大楼前互收悉

强生收购大宝无异于给烈火烹油的“外资收购门”又添了一段谈资。但是,与“徐工事件”、“洛轴事件”、“苏泊尔事件”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外资收购事件不同,并没有一个大宝或强生的竞争对手跳出来,指责外资收购涉嫌“垄断”、“限制竞争”或抢了中国“知名品牌、老字号”。实际上,大宝在本土护肤品市场一度占有17%的市场份额,现在依然保持在10%左右。相对于其他外资收购案,国人对强生-大宝案的冷漠似乎反差太大。细想之下,也就释然。在此之前,大宝几乎代表了中国护肤品乃至化妆品市场独立本土品牌的全部阵地,换言之,大宝在投身强生之时,已经没有了成气候的本土同行,也就不会存在三一、天马这样的“搅局者”。因此,说“大宝事件”标志着民族化妆品行业沦陷亦不为过。已经有些研究和报道从企业产品线短、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品牌定位缺陷以及市场环境恶化等角度,检讨大宝“沦陷”的原因。笔者则从产业整合的角度探究一下大宝乃至中国本土化妆品企业难逃被整合宿命的根源。化妆品乃至整个日化行业是中国最早市场化以及对外开放的领域之一。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包括两面针、活力28、美加净以及白猫等民族日化品牌如雨后春笋成长起来,迅速占领市场空白点,掘得第一桶金;20世纪80年代末或2收悉

在景区和旅行者之间创建一种可持续的关系。布鲁斯?普恩?迪普这样忠告旅行者:“如果你想在旅途中仍享受家一般的舒适,我建议你还是留在家里。”在加拿大多伦多市,有一家名为GAP探险的旅行社,能为旅游者们提供100多个国家的1,000多条旅行线路。作为该公司的创始人和CEO,迪普的目标是尽量减少旅游者给目的地带来的影响。早在“生态旅行”这个概念大热之前,迪普和他的公司就已对此非常重视了。他说,GAP探险已成功地推出了一系列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地区的旅行路线,如南极洲、马丘比丘和维多利亚瀑布,但他们仍然能够保证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40岁的迪普说:“我们不认为那些生态景区会永远完好无损的存在,只等待人们去参观,这样想是极不负责的。我们需要在景区和旅行者之间创建一种可持续的关系。”GAP探险2007年销售额为1.2亿美元,他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保护旅游目的地生态环境:控制旅游团规模、充分利用当地的交通、雇用当地导游并且让游客入住当地宾馆。“虽然一些旅行社把业务承包给旅游经营商,但是我们发现,这样做完全没有考虑到当地的消费水平。”迪普说,“虽然要在当地找到合适的接洽人绝非易事,但我们只想证明这样做的确不错。”2002年,通过设立一项非营利女性基金——P收悉

在后WTO时代,由于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吸引力,跨国公司意欲进入中国市场,其最快捷有效的方式就是进行并购。因此,强生相中大宝,导致中国化妆品行业的产业整合,对于中国化妆品企业来说,跨国企业来势汹汹,具有强大资本实力和战略意图。相对来说,中国企业处于弱势,它们虽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但或缺少大资金支持,或缺少更新管理和经营经验、自主创新的技术以及品牌运作和战略抗衡的经验等。唯一具有的优势往往就是本土渠道和终端网络,但这一优势没有其他方面的支持,也显得势单力薄。在这个并购带来的行业整合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应该用地利与跨国公司进行博弈,而不是简单的束手就擒。企业并购不只是一个操作层面的行为,而是涉及到未来长远发展意图。有些恶意并购醉翁之意不在酒,甚至有些并购就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所以并购中虽然是你有情来我有意,在幻想并购收益时,也应该想想对方有怀鬼胎之虞,切莫被对方所开的短期小利而迷失大方向。我们经常看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企业会下大本钱来收购表面资产不怎样的企业,其实这种行动往往因为其战略价值比现实价值大得多。如果为短期利益而失去了战略制高点,以后永远受制于人,则悔之晚矣。所以,我们反思一下,大宝被并购在中国市场具有怎样的战略意义收悉

【摘 要】物权法出台后,我国民法学界对不动产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之争似乎已经平定,然而这并不代表这一领域就没有任何问题存在。我国物权法虽然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但《物权法》第106条将善意取得制度统一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忽略了两者之间的差别,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关键词】不动产 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登记制度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争议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两种学说如下。1.否定说否定说的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领域,至于不动产,因为登记为其公示方法,是以国家信誉为公信力的基础之上建立的,交易中不至于误认为占有人为所有人,所以在建立不动产等级制度后,善于取得制度的原理和规则基本上已经无法适用,属于建制上的重复。2.肯定说持肯定说的学者认为,应该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仅凭登记的公信力而去推定权利人,对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是不充分的,而且不利于动态交易的进行。本人更赞同肯定说,下文将从各个方面来阐述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该建立和完善的一些观点。二、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1.无权处分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前提要件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权处分”是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前提。2.关于第三人善意的判断善意取得制度的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