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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1 22:07 点击:20418

引咎辞职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并无法律条文上的明确规定,而是作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运行,是权力制衡的自然产物。我国在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正式引入了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引咎辞职制度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但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要把这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尚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本文基于责任政府建构的视角,对该制度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适用性及其运作做出分析和讨论。引咎辞职 责任政府 政府监督作者简介:李中英,女,汉族,浙江金华人,南京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策分析。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首次正式确立了公务员的辞退制度和辞职制度。该条例虽未提到“引咎辞职”的概念,但现今推行的“引咎辞职”实源于这一项制度。2004年4月,《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出台,在总结以往引咎辞职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讨论,最终对党政干部“引咎辞职”作了结论性规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引入了引咎辞职制度。期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市市长刚占标、海宁市市长张仁娜娜

“单位”监护制度在司法过程中已经很少适用,笔者以此为例对法律的创制标准进行反思,力求纠正错误的立法观念,寻找建立稳定性法制的途径。单位监护 集体意识 个体意识 第三条途径作者简介:边通,男,河北唐山人,同济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监护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监护制度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诸如《婚姻法》等特别法也作出相关的规定。笔者所关注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中赋予“被监护人所在单位”监护“职权”的立法问题。一、立法本意与尴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们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立法之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一般情况下,所有正常的适龄劳动者都被安排进了企业、机关工作,此时的单位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保障职能的承担者。人们的义务观念重于权利观念,集体意识强于个体意识。因此,当非直系亲属申请监护权、对监护人有争议以及没有更适合的监护人的时候,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就是找到“单位”。大多数企业为了减小成本,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没有娜娜

针对专业理论课堂教学中的枯燥、乏味,学生在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不是很高。通过“实物”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并加深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深化,为以后的实习、实训打下良好的基础。专业理论教学 实物 激发效应作者简介:皇甫振伟,男,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机电一体化专业,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助理讲师兼学生科副科长。 在国家大力提倡教学改革的情况下,对教学的内容、方法、形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职业院校的教学形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校企合作等一体化教学模式是大多职业院校所采用的一种教学形式。专业理论教学是职业院校教学中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学手段上采用了多媒体教学或采用挂图、模型、实物等教具来充实专业理论课堂教学,这样加深学生对专业理论的理解和对新问题的求知欲。针对“实物”在专业理论教学中的应用和所发挥的功效,我结合具体教学工作实践,我谈以下几点体会。一、“实物” 在专业理论教学中的感知功能首先,我们从学生的特点出发来深入的了解学生。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遍文化基础课、逻辑数理能力差,缺乏空间想象能力。上理论课时,面对一大堆的推导公式、工作原理、复杂的内部娜娜

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基本上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它在追究国家责任方面无疑迈出了历史性的关键一步,在保障人权、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方面也起到了里程碑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其本身的问题也越来越凸现,有鉴于此,本文检讨了其中一些问题,并就如何完善给出了建议。归责原则 赔偿范围 赔偿程序一、归责原则通说观点认为,国家赔偿中适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杨小君教授认为,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只有一条违法原则,即只有或只要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违法侵害个人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应当赔偿。马怀德教授认为,国家赔偿法除了以违法原则作为主要规则原则以外,还应当以结果规则原则作为辅助性规则原则。笔者认为,《国家赔偿法》除了在第2条规定了违法原则以外,在第15条第项也规定了结果原则。因为对于“错拘”“错捕”而言,只可能是针对法院最后的判决无罪的结果。否则将不会存在错拘或者错捕的情形。也就是说,《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了违法归责原则和结果归责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归责原则娜娜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调查法,通过对河北省大学生余暇体育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对大学生余暇体育行为促进的策略。主要从高校体育教育改革、社会的支持和大学生自身因素的提高进行了论述。普通高校 大学生 余暇体育 促进 策略石家庄学院社会科学研究启动基金项目课题作者简介:李敏,女,河北无极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石家庄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健身理论与方法。一、前言余暇体育是指人们利用余暇时间,为了达到健身、娱乐、消遣、刺激、宣泄等多种目的所进行的各种身体活动方式。对于现代人来说,余暇体育既是一种“文化快餐”,丰富人们的余暇生活,又是一项积极健康,易于人们经常参与的余暇活动。由于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增加,余暇生活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获取多方面知识技能的时间和空间,余暇体育是大学生余暇生活方式的具体体现。大学生的余暇体育是指学生在上课和有组织的课外活动以外的时间中所从事的体育活动,它可以促进大学生创新学习,可以完善学生的体育个性,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本文在调查河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余暇体育行为现状的基础上,找出制约余暇体育行为的因素,探讨促进大学生余暇体育行为的方法和策略,对大学生能自觉地从事体育活动,形成终身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