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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4-28 12:08 点击:965841

美国一项研究显示,戒烟5年可将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将近40%;如想将心血管疾病风险降至与不吸烟者相同程度,需戒烟5至25年。 范德比尔特大学医学中心研究人员分析8770名马萨诸塞州弗雷明汉市居民1954年至2014年数据后得出上述结论。 研究人员把每天至少抽一包香烟、吸烟至少20年的人定义为重度吸烟者。研究发现,与还没有戒烟的重度吸烟者相比,已经戒烟的重度吸烟者5年内心血管疾病发病风险可降低39%。如果想将心血管疾病发病风险降至与从未吸烟者相同的水平,戒烟时长因人而异,少则5年,多则25年。 研究人员在最新一期《美国医学会杂志》周刊刊载的文章中写道,先前研究显示戒烟与心血管疾病风险降低有关联。美国现行临床指南认为戒烟5年者心血管疾病风险类似于不吸烟者,而这项研究的发现与指南不一致。不过,对吸烟者而言,“哪怕是吸烟数十年的‘老烟枪’戒烟,心血管系统开始以较快速度康复。完全康复可能需要多年,因而现在正是停止吸烟、采取其他措施促进心脏健康的好时候”。(王鑫方)东鹏陶瓷

通过应用体外模拟人类胚胎着床培养体系,并与高精度单细胞多组学测序技术相结合,我国专家首次阐述了人类胚胎着床过程(受精后第5天~第14天)基因表达调控网络和DNA甲基化动态变化规律,解析了围着床期胚胎发育的分子调控机制。这一最新研究成果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乔杰课题组和汤富酬课题组合作取得。8月22日,相关研究论文在《自然》杂志在线发表。 人类胚胎发育起始于精卵结合,受精卵通过多次卵裂,发育为由内细胞团和滋养层细胞组成的囊胚。人类囊胚着床一般发生在受精后的第5天~第7天,胚胎与子宫内膜黏附并逐渐侵入,才能继续发育形成胎儿。自然妊娠情况下,20%以上的概率会发生停育或流产。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率为40%左右,即使经过胚胎植入前遗传学检测,选择染色体正常的胚胎进行移植,仍然会有一半左右的胚胎着床失败或早期流产。发生上述问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早期胚胎的发育异常。而既往对着床过程的研究通常使用小鼠等模式生物进行。根据国际公认的“14天原则”,对人类胚胎的研究允许到受精后14天。但由于技术的限制,很难获得早期着床后(受精7天~14天)的人类胚胎,人类围着床期胚胎发育的过程仍然是一个“黑匣子”。 该研究借助人类胚胎体外长时培东鹏陶瓷

8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第三次提交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增加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作了规定。会议提出,死后遗体捐献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应当予以鼓励,建议吸收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内容,明确公民生前未拒绝捐献的,其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在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一款规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会议提出,从事这类活动,还应当强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首席记者叶龙杰)东鹏陶瓷

8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第二次提交审议。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假药劣药范围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定。 会议提出,现行法律对假药劣药范围的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建议主要按照药品功效重新界定假药劣药范围。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假药”“劣药”和“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两类4种违法行为所列情形综合考虑,明确规定,假药包括: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劣药包括: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同时对原“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情形中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使用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的药品,单独作出规定。(首席记者叶龙杰)东鹏陶瓷

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审议。据了解,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明确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 据介绍,在二次审议稿审议过程中,有全国人大代表等提出,应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措施,使医疗卫生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二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三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四是增加规定,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五是明确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 同时,建议增加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内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东鹏陶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