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展金业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9 03:16 点击:966254

  A股境内分拆上市的政策通道打开了!   8月23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若干规定》明确了A股境内分拆上市的标准和流程,列出了分拆上市的七大条件。   据记者初步测算,按照证监会给出的分拆上市硬指标,再结合上市公司治理情况、风险事项等因素,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百家左右,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至3%。   “近期市场关于分拆上市的期望很高,其实真正符合条件的公司并不多,尤其监管明确表达了对借分拆炒作、忽悠式分拆从严监管的态度,投资者需要理性看待,认真辨别。”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   助力创新填补制度空白   《若干规定》的发布,无疑填补了境内分拆上市的制度空白。   《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IPO或者重组上市。“尽管在实践中已有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境外上市、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A股上市,但是从未有过真正的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此前曾有过A股公司“孵化”鼎展金业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法律业务活动,适应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提升中介机构能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的要求,证监会会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下称《执业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执业细则》共12章79条,律师对包括发行人首发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独立性、业务、主要财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向和业务发展目标及诉讼仲裁等具体事项进行查验,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高莉在会上介绍,《执业细则》立足于《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首发上市的相关法律、规章中关于首发条件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从事首发法律业务的主要查验事项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会同司法部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执业细则》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关于就《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鼎展金业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近期作出行政处罚的5宗内幕交易案,包括:阳雪初内幕交易中青宝案,许伟强内幕交易鼎立股份(现更名为“*ST鹏起”)案,孙咸明内幕交易维力医疗案,肖卫东、张永强内幕交易国旅联合案,袁志敏、王宗明内幕交易金发科技案。5宗案件共罚没金额超过4亿元。   阳雪初内幕交易中青宝案中,阳雪初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杰频繁沟通联络,控制多个账户,通过杠杆融资、抵押房屋贷款券等多种手段筹集大量资金巨量买入中青宝并获利卖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证监会查明阳雪初违法事实后,依法没收阳雪初违法所得1.97亿元,并处以1.97亿元罚款。   许伟强内幕交易鼎立股份(现更名为“*ST鹏起”)案中,许伟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知悉内幕信息的郑某州联络,并利用本人及其妻子王某梅的账户重仓买入鼎立股份,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证监会依法没收许伟强违法所得544.25万元,并处以1088.5万元罚款。   孙咸明内幕交易维力医疗案中,孙咸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周某海联络接触,并利用姚某芳证券账户突击、集中买入维鼎展金业

摘要 【逾30家A股房企已公布半年报 业绩总体表现超预期】A股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进入高峰期,截至8月23日,已有超过30家A股房企公布了2019年半年报。从目前已披露的房企半年报数据来看,2019年上半年,随着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大多数规模房企业绩稳中有增,土地投拓更趋谨慎并向一二线城市回归;在融资环境趋紧的市况下,房企纷纷抓销售促回款,同时积极调整财务结构降负债。一大批房企正主动或被动地从粗放式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报)   A股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进入高峰期,截至8月23日,已有超过30家A股房企公布了2019年半年报。从目前已披露的房企半年报数据来看,2019年上半年,随着房地产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大多数规模房企业绩稳中有增,土地投拓更趋谨慎并向一二线城市回归;在融资环境趋紧的市况下,房企纷纷抓销售促回款,同时积极调整财务结构降负债。一大批房企正主动或被动地从粗放式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业绩总体超预期  8月23日晚间,新城控股发布2019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64亿元,同比增长8.29%;实现归属于上市鼎展金业

摘要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证监会)   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突出科创板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对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发行定价机制、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并购重组等重点问题作出规定。《特别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对科创公司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注册制的实施,将有效提升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效率。  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科创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建鼎展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