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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06:34 点击:73207

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又势必演化为“人学”,即自觉以人为对象、以肯定人的价值为指向的人道主义。这不仅是逻辑的必然,而且是现实历史的要求。哲学对人的此种意识与中古时期主体的发展状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人的生存方式的独特形式是相适应的。人的本质 稳定性 历史性一、在近代之前哲学对人的地位和本质的评价和认识在近代哲学总体上并不是以人的自我意识的面目出现的,而是主要表现为自然哲学或宗教哲学。在这样的哲学体系中,人要么被当作世界的旁观者,要么被视为自然万物中的普通一族,要么被贬为上帝的奴仆。它并无自己的独立地位和独特价值,总是处于依附于外于自己的异己物的境地。作为一种意识形式,哲学正是经由对外部世界或异己物的尊崇“揭示”人的软弱无力的地位。二、近代哲学对人的本质与地位的评价和认识的内容从中世纪到近代的进展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而市场经济是以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和自由劳动者的存在为前提,因此,市场经济的生成和发展必然要求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对人之个性的张扬,而在把这种要求化为现实的过程中,哲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是,哲学便由自然哲学、宗教哲学转向人学,由研究异于人、支配人、人所归属的存在转向研究人自linuxmint

促成嘀嘀打车突然火起来的是2012年的第一场大雪,当天,嘀嘀打车第一次突破1000个人叫车,在下大雪的天气能打到车,让很多人自发地在微博上为嘀嘀打车做起了宣传。程维曾是阿里系的员工,在杭州时也遇到过打不到车的痛苦。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和朋友在寒冷的冬天吃完饭,在埋单的时候打开手机叫来一辆车,等结完账,出租车也到门口了。这样便可以优雅地上车就走,不用再在寒风中苦等,也不用想着如何绕过50米开外的那个人先“抢”到车。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梦想激励着程维和朋友们做出了嘀嘀打车,2012年6月,他们成立了小桔科技,在这个简单的有着橙色背景的手机应用背后,是一群年轻人对商业模式的一次新尝试。建立诚信体系是最难的事程维告诉记者,嘀嘀打车看上去很简单容易——无须拨打叫车热线,手机连接网络就能看到周围行驶的出租车,并为用户精确定位,其实它的难度要比做代驾、租车服务都大。因为无论是线下支持的范围还是对司机的要求,都要更广、更严格。嘀嘀打车的第一个门槛就是时效性。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打车时非常希望出租车尽快过来,但实际上有可能我们在外面招手半小时都不一定能够打到一辆车,所以选择用滴滴打车的人对于时效性的要求更高。如果一定时间内叫不来车,用户是不linuxmint

宴会作为人们之间的交往礼仪行为,在人类社会存在是正常和必要的。特别是在经济日趋发达的现代社会,正确和合理选用宴会方式,有利于人们之间思想、感情、信息的交流和公共关系的改善,宴会频繁出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大势所趋。因此,如何正确对待宴会这种社会交往方式是我们现在讨论的重要课题。宴会 弊端 改革宴会是一种人际交往和礼仪的方式,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人们通过举办宴会,表达对宾客的礼仪,对特定事件的庆贺和纪念。各个国家因历史、文化、民俗习惯的不同,对宴会的观念有很大的差异。在许多发达国家,他们的宴会观念趋于现代化。举办宴会,是重在“会”上,着重创造一个与交往目标相称的宴会氛围,着重利用这种特定的聚会方式、表达礼仪和进行交流,而对宴会食品则强调适量、精美和显示水平特色。中国宴会由于悠久历史文明的哺育,形成了独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宴会文化,俗话有“民以食为天”、“食以礼为先”、“礼以筵为尊”、“筵以乐为变”。中国宴会也有许多精华是值得继承弘扬的。但是中国宴会在历史发展中也不免出现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局限和糟粕,甚至某些场合宴会已成为吃喝的代名词,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把待人的诚恳,把友谊的分量与菜肴、酒水的贵贱和多少联系linuxmint

摘要:我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鉴于近些年发生的消费者维权的案件,尤其是“职业打假者”的出现,使《消法》惩罚性损害赔规定在适用中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法律问题,其中尤其以适用范围如何界定为争论的热点。本文试从立法意图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与探究,希冀有助于正确地适用法律。关键词:消费者 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0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加一赔偿”。这是英美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首次在我国法律中的出现,其目的是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弥补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不平衡地位,确保公正的交易秩序。该制度具有惩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和激励消费者维权的功能。具体来讲则是赔偿功能,、制裁功能和遏制功能。有关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理论界观点各异,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的三个方面进行界定。1 适用的主体范围《消法》第49条适用于在消费关系中实施欺诈的经营者与因欺诈而受损失的消费者。简linuxmint

家庭旅馆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接待方式,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通过文献综述,分析了目前国内外各位学者对家庭旅馆概念、营销等内容的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对比,总结出国内研究的特点及不足,并展望了以后家庭旅馆的发展及研究趋势。家庭旅馆 研究比较 现状分析 研究展望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更加重视旅游体验,人们出游的集中性也使许多地区出现了住宿难的问题,家庭旅馆应运而生,并在全球得到迅速发展。家庭旅馆不仅避免了在接待设施上投资建设,到旅游淡季资源浪费的情况,又能使游客更好地感受当地文化。所以, 家庭旅馆就成为现阶段国内对旅游接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国外家庭旅馆概念研究国际上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对家庭旅馆的研究。其国际标志为“B&B”,即Bed and Breakfast,住宿和早餐的意思。对家庭旅旅馆的界定都趋于私人将自有房产出租,客人与主人同住,相互交流,使游客感触到当地文化。对家庭旅馆经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从行业管理角度对其管理模式的研究。Pascal Nicod提出酒店、青年旅馆等都有全国统一标志,由相关组织对其进行管理销售。而家庭旅馆等则缺少这样统一的行业管理,并通过经营者、消费者和代理者的行为分析进行linuxm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