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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论坛 木乃伊水心沙】[穿越时空] 穿越时空


更新日期:2016-06-03 01:36:02来源:网络点击:339070
沙大的文追得好辛苦,宝珠还没完,又开了新文了,不过还是忍不住跳进去了,个人感觉很好看,悬念迭出
感谢感谢帮更的MM们,谢谢谢谢 ^_^ ^_^ ^_^
木乃伊
作者:水心沙
序章
有人说,要是对历史没有饿的人对面包般的爱,没有人会喜欢埃及。
我想那些人说得没错。这地方的保守,炎热,干燥,脏乱和落后,如果不是对它怀有某种地方的热忱,的确是无法叫人对它爱得起来的。
我在这让人爱不起来的地方待了将近十年。
最初是不得不待在这里,后来是无法再从这里离开。
不得不待在这里,是因为在我手头最窘迫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这地方的工作。而无法再从这里离开的原因,我却无法用我的思维去理性地解释这一点。正如很多时候我对窗外那座苍白的,亘古不变的金字塔尖有种腻烦到呕吐的情绪,却无法抵抗每次如一日的那颗闪烁的天狼星在它上方慢慢出现时,我心脏的某个部位给我带来的那种奇特而无法名状的感觉。
我姓艾,这地方的人都习惯叫我A,或者A博士,我是这里一处地方级博物馆的古物分析师。主要负责木乃伊的分析和归类,工作很单调,月薪三千埃镑,在埃及这工资不高也不算太低。
当然,这样的工资是很难让一个对这国家和其文化并不那么热衷的人待上十年的,而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五年前的我在开罗最高档的区域有着三套属于自己的别墅,两年前的我在这个陈旧而混乱的国家里每年约有五百万左右埃镑的收入。
那时候他们叫我,或者说我这类的人为“蟑螂”。在两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我是一名专替钱多得发慌的那些有钱人物色真正埃及古董的古物鉴定师。
我想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什么样的人会放弃每年五百万埃镑的收入,转而去做那种为干枯的尸体打扫,标签,归类……诸如此类无聊而收入平平的工作。很无法理解,是么。
事实上这问题也是我一直在问自己的。
为什么?
因为两年前那件事么?
每次问到自己这个问题,我总会想起老默罕默德那张枯瘦得好像木乃伊一样的黑脸,还有他摸着那些坟墓里新刨出来的金灿灿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我很厌烦那种表情,好像一头饿急了的骆驼,饥渴、诡黠。但有时候又是喜欢的,当他把那些金灿灿的东西慎重其事地递到我手里的时候。
“价值,这就是价值。”每次把那些东西交给我的时候,他总会趁机捏一捏我的手,然后露出一排褐色的参差不齐的牙齿,用那种饿骆驼的表情对我道。然后一转身,把那些被我挑剩下的陶器全部踏碎。“诅咒,统统要销毁。”
那些陶器存放着陪伴了木乃伊们几千年的脏腑,碎裂的时候还有液体和一些发黑的凝固体从里头流出,气味很难闻,就像这老头咧开着的嘴里散发出来的味道。
每次做完交易他总会重复这个程序,每次做完这道程序他总会对我这么说。我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不是真的出于对那些古老坟墓里几千年来的幽灵所存的畏惧,因为如果他真的心存畏惧,为什么对做这种行当几十年如一日的乐此不疲。
或者这就是金钱的魅力。如同奶酪之于老鼠,因此这里的人把他这类人叫做“老鼠”。
老鼠和蟑螂,同样的嗜好,同样的目的。我们一度“亲密”得不分彼此,在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
第一章
那时候我正在为中东某个油王寻找一样东西。
众所周知,那地方以乱和钱多得发烧著称。最具代表的是棕榈滩和数不尽的油王,王子,和公主们。有时候感觉那些大把大把绿花花的美钞捏在他们手里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挥霍,所以在我们这行当里,最喜欢打交道的也是他们这些人。因为他们给钱的时候往往无与伦比的爽气,只要合着了他们的心意。而不像某些有钱缺吝啬的美国佬,英国佬们。
那位油王就是这些人里的典型。
印象里,他同我做过的交易大大小小不低于十次,在短短的两年里,他大约往那些墓葬品里投资了差不多六七亿美金。而我从中的收益亦是相当可观。因此当时在接到他这笔单子的时候,我迅速放弃了手头所有的事情,巴巴地从美丽的爱琴海重新赶回了这片干黄乏味的土地。
但当时并没有想到他让我找的东西,会有着和他开给我的支票等价值的难度。
他让我替他寻找一枚戒指的主人。
戒指是油王从一次伦敦拍卖会上拍下来的,白银质地,上面镶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08年出土,是大约三千多年前的一件埃及古董。拍下来总共花了油王两百多万美金,其实通常来说这样一枚戒指值不了那么多钱,最多五十万左右了不起,不过这戒指有个比较特别的地方。
就在那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里,肉眼可以分辨出里面有一只小小的金龟子,这令整颗宝石好像枚天然琥珀一样。但它并非琥珀,里面的金龟子也并非是真的金龟子,它是这种稀有矿石在亿万年的生成环境里自然产生的,俗称裂纹。
多数宝石里有了裂纹,基本就毁了,除了这种特殊的浑然天成某种具象花纹类的裂纹。
那是宝石里头罕见中的罕见。
也就因为此,所以抬高了这枚戒指的价值。当然油王花那么一笔钱拍下它并非因为这个原因。
真正的目的,是他要我凭着这枚戒指去为他找到它的主人,然后将它带给他。至于寻找过程中所必需的开销,他会全部报销给我,不列在报酬之内,并且无论寻找得成功与否。
听起来确实很诱人,并且合同上他给我开出的那笔报酬的数字,足以让我在世界上任何一座为有钱人而设的城市里过上一段足够奢侈的生活。这不能不说是种相当大的诱惑,尽管他让我替他寻找的,是现今被埃及政府查得极严的木乃伊。
为了钱没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也没什么是做不到的。
但问题就在,我上哪儿替他找去?
戒指的主人据说是十七王朝时期的一位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那个历史上身世和他后事都是谜的人物。
史书关于这位法老王的记载很少,因为他在位的时间不长。只知道他很突然地取代了当时法定继承人的位置,继承了王位,简言之就是个篡位的。之后没过多少年就死于战乱,也有人说是一场宫廷政变,简言之就是被篡位了。
无论怎样,作为推行新政的改革派统治者,一旦搞不好,炮灰的下场必然在所难免。斐特拉曼二世在位时不仅是个宗教狂人,亦是个同阿肯那顿类似的宗教改革狂人,试图改革宗教,以此达到完全统治上下埃及的目的。当然其结果后人也是看到了。
别的就不知道了,因为后一任法老王即位后不久就抹去了关于他的几乎所有的记录,包括石像,壁画,甚至包括新建的城池。这一点同十八王朝的图坦卡蒙的遭遇,似乎有些类似。
而关于他死后的墓葬,更加是个谜。有人说斐特拉曼二世死后,为了他的灵魂得到安息,后任法老王用一整座城池作为了他的陪葬品。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专家研究了很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关于那段历史的记载实在太少,只能从民间流传的种种说法里去臆测。
所以关于这位法老王的墓葬,也是众说纷纭的,鉴于迄今为止始终没有找到过他的坟墓,于是有人猜测,或许斐特拉曼二世死后并没有被下葬到帝王谷,也许他是直接被埋葬在他新建的那座城市里了,如果关于用整座城池作为陪葬的那个说法是真实的话。
当然,后来也有一种说法讲,这位法老王的坟墓曾经被挖出来过。上世纪早些年代的确有过这种说法。但后来不了了之,因为那座坟墓被挖出来后不多久就自行消失了,很不可思议。所以关于这种说法,自然也就成了一种传说。
直到现今戒指出土,证明法老王的坟墓及其木乃伊,应该也真的已经被发现并且出土了,虽然至今市面上依旧没有任何关于它们的消息。
而没有关于它们任何消息的原因,说出来大概会没人肯相信。那就是除了那位油王,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人能看出来,那枚漂亮戒指背后所刻的一个小巧而模糊的印记,是斐特拉曼二世统治时期的王家印章。
这一点似乎对于考古界是个讽刺。
一个仅仅只是个古董收集爱好者的中东油王,却能识别出那些专家学者都无法识别的古埃及纹章,这是什么道理。
于是这里我就必须说明的一下了。
迄今为止,考古界从没接触到过斐特拉曼二世时期的王家印章,因为那段历史和关于它们的记载都被后任法老给毁掉了,这一点,我想我还是有证明其真实性的资格的。那么那位油王是靠什么来判断那枚戒指背后的刻印,就是斐特拉曼二世的王家印章的?这点他没有告诉我,我甚至连他的面都还没有正式见过。
但不至于就以此怀疑他的说法,因为这件事他不太可能是在拿我开玩笑。毕竟,我帮他找的过程里到底会开销掉多少钱,那是个未知,并且显然会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没人会拿这么多钱去玩人的,除非疯子。
只是,仅仅通过一枚戒指就要找到那具消失了几千年都没被人发现的木乃伊,似乎太困难了一点。我手头一来没更多关于那位法老王的资料,二来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可以去寻找。这种处境就好象某人给了我一把钥匙,然后叫我在一个国家里寻找这把钥匙所匹配的门,却没有给我关于那道门更多的讯息。
那叫我怎么找?
并且就算找到了,凭我真的可以把它顺利偷运出境么。
这些问题要么不去想,一旦想起来真是让人非常头疼,很长一段时间我仅靠着成功之后将会给我带来的那种令人垂涎的挥霍而硬撑着,好像海市蜃楼对沙漠迷途者的诱惑。
“不管你承不承认,有时候你不得不考虑到挥霍是必须具备其必然条件的,A,我亲爱的。”目睹我从接到这桩生意的兴奋,到后来无头苍蝇般的焦躁,小默罕默德对我说了这句话。
小默罕默德是我的助理,或者说搭档。
全埃及究竟有多少男人叫默罕默德?粗略地统计一下,没有70%,至少也有5、60%。小默罕默德全名默罕默德·莱明顿·桑切斯特,在刚到埃及的第一天我就同他认识了,一名刚从约翰霍普金斯毕业的带着眼镜的大男生,老实腼腆,在开罗大街上踌躇满志又惴惴不安。然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被我从象牙塔的顶端拉了下来,从此在尼罗河边的臭水沟里靠盗买倒卖获取大量他曾意想不到的钞票,一直至今。
为此他常常耿耿于怀,就好象一个脱衣舞娘,在获取大把收益的同时喋喋不休抱怨着她曾经可能会有的美丽光鲜的锦绣前程。于是往往你能听到的最多的那些他挖苦我的字眼就是从这个学历厚得能用来颠桌脚的男人嘴里冒出来的。我想,也许他读那么多年的书,最终就是为了成就他诸如此类的口才。
“或许我有运气,亲爱的。”于是我这样回答他,用同平时一样毫不介意的好脾气。而他一如既往皱着眉,然后摇摇头,隔着厚厚的镜片看着尼罗河的方向。“你真的那么缺钱么,A?”
小默罕默德同我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我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原则。而无论对钱有多热爱,他始终是有原则的。譬如这次的生意,他就一直持着反对的态度,因为他觉得太冒险,冒险的数值已经同获得金钱的数目不成等比。
“你觉得钱什么时候够用过,小默罕。”
“运气是种不确定的东西。”
“而它通常总是关照那些冒险家。”
这番谈话后不到半个月,我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棕榈滩的电话,是那位油王的手下打给我的。他告诉我,最近孟菲斯有一只“老鼠”正在出货,货里有些比较特别的东西,不相熟的人他不给看。因此他让我去看一下,看看是否有关于他们要找的那样东西的线索,因为那只“老鼠”是我的一位老相识。
而与此同时,我又接到了老默罕默德从孟菲斯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他的声音有种掩饰不住的兴奋,这兴奋让人隔着电话都能闻到他周身散发出来的骆驼奶的腥臭。他对我说:“A,来孟菲斯,我有一样东西也许你会感兴趣。”
第二章
孟菲斯自公元前3100年前起就是埃及最古老的首都,曾经拥有过几代最伟大的法老王,以及全世界最伟大壮丽的城市。当然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沙漠就像生活在时间里的巨型饕餮,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把一切曾经的存在抹杀得干干净净。
但这并不影响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古董交易市场。
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时候,欧洲持续不断的埃及热已经令这片交易市场初具规模,后来随着几大交易大户的相继形成和地下交易的逐渐完善化,它由最初的散乱状态逐渐变成了完全系统化的管理和金字塔状生存模式。
但该模式并没有存在多久,无论怎样,作为一支庞大的地下组织,散乱的国籍,种族和阶级的不同注定它是不可被系统化很久的。在九十年代初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火拼之后,它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散乱状态。无政府主义,无系统管理,无阶级地位之分。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日益的壮大——混乱造就便捷,凡事总归有弊有利。
从开罗驱车到孟菲斯大约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不过在赶到默罕默德说的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差不多比估计的时间晚到了两小时,因为那个地方地图上根本没有任何标记,我是靠着一个点接一个点,一路问着才找到的。作为一条街,它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知道许多年前它曾叫过什么,他们管它叫Manetho,源于西元前三世纪时某个祭司的名字。
Manetho是条脏乱而拥挤不堪的小街,细细弯弯的,在孟菲斯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仿佛一条扭曲的蚯蚓。街上小摊子很多,大多是些老人或带着幼儿的女人看守着,有一搭没一搭扇着盘旋在摊子上的苍蝇。路面几十年没有修整过,残留着大大小小动物的粪便,被太阳暴晒一整天后散发着一阵阵酸腐的闷臭。
到此车无法再继续往里开,我只能下车顶着那股闷臭沿街道朝前走。所幸没走几步就看到老默罕默德那张漆黑的脸裹在厚厚的围巾里,带着那种招牌式的笑在一间铺子口朝我招手。我朝他走了过去,他旋即转身走进那件小小的,挂满了各种干瘪埃及特产的铺子里。
铺子里很暗,并且散发着一股腐坏了的香蕉的味道。老默罕默德在前头带着路,并且点亮了一盏煤油灯。
他解释Manetho是没有电的,这是孟菲斯最古老并最传统的一条老街。
有了灯可以看清这间铺子虽然很窄,却很深,在通过了一扇挂着毛毡的小门之后,里面有一条细长的走廊一直往前延伸直至一个狭窄的转角。过了转角是个小仓库,堆着很多积满了灰尘的旧料子和干货。推开堵在西面墙角的一堆料子后露出一层不那么光洁的地板,老默罕默德放下灯把它掀起来,那底下是一条看不见尽头的阶梯和通道。
这并不让感到我意外。孟菲斯很多看似普通的住宅或者店铺,里面都有类似这样的通道,表面做着普普通通的小生意,到真的大买卖光顾,便会把那些真正的主顾通过这样的通道接引到真正的商铺里去。
显然老默罕默德是把我带去其中的一家商铺,虽然迄今为止他仍然没有对我说他到底要给我看什么,是我所感兴趣的。我耐着性子一言不发在他身后跟着,做生意么,谁先急切,谁就先输了一成。
似乎是在那条昏暗闷热的地下通道里走了足有半个世纪之久,老默罕默德终于在一扇看起来像是门的东西前站住了脚,举着灯朝我照了照。
我走到他面前想去推开那东西,他却把灯提到了我面前,然后咧开一嘴蜡黄的牙。这表情令我反胃,但没有办法,这是他们这些人在这行的规矩,也是他每次最喜欢的一道步骤。所以我只能顺从地抬起两只手,任由他那十根潮湿粗糙的手指紧贴着衣服在我身上上下移动。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之久的时间,确定我身上没有携带任何对他不利的东西,他脸上才露出满意的笑,退后一步,朝身后那东西上用力敲了敲。
片刻那东西发出低沉的一声呻吟,由内朝外推了开来,半张被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脸掩在它后面朝我们看着,一言不发。
老默罕默德朝他打了个手势,于是我们被引了进去。门里比通道里更加闷热,除了那个全身都被头巾包裹严实的矮个子,还有三个身体壮硕的男人,腰带上别着枪,手里把玩着锋利的阿拉伯弯刀。被这三个男人围坐着的那张桌子上堆着一些金灿灿的东西,手镯和几个托勒密时代的餐具,还有一些贵族用的漆器。
我想这应该不是老默罕默德特意把我从开罗叫过来,要给我看的东西。
“你到底要给我看什么。”于是我问他。
他嘿嘿一笑,手朝我指了指:“你会感兴趣的,A。”
我没有理会他的目光,因为边上那几个男人上上下下打量我的视线令我很不舒服。“让我看看。”我说。
老默罕默德仍是不紧不慢的样子,朝我微笑着的表情像只丑陋的老骆驼。“听说过36号坑墓么,A?”
“36号?”必须承认,在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心跳骤然间快了一拍。
36号坑,我怎么会不知道,当然知道,尤其是最近,我才刚刚将关于那个坟坑的事情在脑子里颠来倒去地想了一遍,以期望能从那段虚无缥缈的传说里找到哪怕一丁点我想要的东西。
它曾经同我要找的那具木乃伊有相当大的联系,因为有传言,它就是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几千年来一直都没有被世人寻找到的坟墓。
难怪他引起了油王的注意。
“是不是吉萨区那个挖到了又消失掉的坟墓。”控制了一下自己的语气,我问。
“是的。”
“怎么了。”
“我想我们找到它了。”这句话老头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的,嘴里那股浓烈的烟味和牙垢味熏得我有点作呕,但我仍然忍不住张嘴叹了一声:“哦??”
我的反应似乎如他所料般令他满意,因为他又笑了,用那种令我相当厌恶的笑容。而我不得不对他回报以同样的微笑,因为我需要他告诉我更多。
“1939年它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找到过这个墓,也有人说,那根本就是英国人杜撰出来的故事。老穆罕,你确定你们找到的是它?”
他没有回答,只是转过身朝这屋子的更里边,那间被用一曾破旧而厚重的阿拉伯毡子隔开的房间里走了进去。
片刻掀开毡子出来,他手里多了只铁盒子,很小心地捧在手心里,一直到我面前,打开,露出里头一团发黑了的棉絮。
“什么?”那东西脏得令我迟疑了一下。
“打开看看。”
在他目光示意下我伸手拈起了那团棉絮,随即发觉棉絮下粘连着什么,硬,并且有一瞬间被边上的油灯晃得闪到了我的眼。
是几块有拇指盖那么大的红宝石和祖母绿……
红的像火焰,绿的像正午时分的地中海。被打磨成椭圆状,它们镶嵌在一些做工精致的金链子上,虽然只是原件上的一小部分,但仍可以看出在几千年前,他们作为其拥有者脖颈上的项圈,曾经有过怎样奢华的姿色。
但单从这点东西上,我很难推测出它的环数或者大小,这就意味着我暂时无法从它们身上推算出它们主人稍微精准一些的地位。
“就这些?”再看了会儿,我把这些漂亮的东西放回了盒子里。
“是不是很漂亮。”
“的确。”
“嘿嘿……我就知道,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抗得住它的光泽。那么……能大致看出它们的年代么。”
我抬头朝老默罕默德看了一眼。
他眼里闪着一层热切的光,以致额头泛出了层粘腻的油花。
“看到宝石下面的托座么,”伸手再次翻开那团脏棉絮,我对他道:“百合花的样子,这种样子在中王朝时期很流行。但项圈用这种卷花状盘起的造型是从阿波比一世时期开始流行,到新王朝时期被淘汰。所以大致可以推断,它们应该是十五王朝到十七王朝时期的东西。”
“不能说得更准确一些么,A,你是专家……”
“很难,如果还有其它的话,还有别的么?”
听我这么一问,老头眼里的热切稍稍褪去了一些,并且带着一丝尴尬的遗憾:“没了,只有这些。”
虽然已经预料到了,但听他亲口这么回答,我难免也还是有点遗憾,因为现在能挖掘到的新墓太少了,而能够搞到的像刚才这样档次的陪葬品,更是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一座新墓却仅仅出土那么一点东西,怎能不叫人感到遗憾。“那么别的呢,陶器什么的。”怀着一点希望,我又问了一句。
老默罕默德摇头:“差不多都坏了,没有留下一件完整的。”
“是以前的‘老鼠’干的?”
“不是。”
“不是?”
“只有确定完全带不走的,价值低廉的东西,‘老鼠’才可能把它们毁掉,‘老鼠’不可能连贵重的神龛也毁掉,他们只会将它拆开运走。”
“……那是什么原因。”我不解。
而老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事实上他似乎被别的什么想法给占去了思维,只喃喃再次问了我一句:“那么,真的不能再说得更准确一些么,关于这些首饰。”
“光靠这点东西的话,我现在确实不能。这里不是我的实验室,我需要仪器才能给你更多的答案,老默罕,你是知道的。”
“仪器,是的仪器……”低头将那个词重复了一遍,我发觉老默罕默德的眼神里有种似乎预备送我离开的打算,于是我赶紧道:“那么说说看,老默罕,为什么你认为你们找到了36号。”
“哦,这个,”听我这么一问,他目光再次一闪,然后道:“因为这些首饰的主人,那具木乃伊,它是一具没有将身体里的器官取出来就被木乃伊化了的木乃伊。”
“哦?”老头的话再次让我心跳加快一拍,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一些血液有点控制不住地爬上了我的脸。
没有将身体里的器官取出来的木乃伊,这样一种木乃伊,整个埃及历史上只有一个朝代出现过,那就是斐特拉曼二世时代。
斐特拉曼二世在位时所侍奉的神不是太阳神拉,而是死神安努,也就是众所周知的阿努比斯。在安努的教义里,人死后只有将脏器继续保留在体内,所制成的木乃伊才能令其在幽冥河上获得永生。
这是他推行的宗教改革。
为此他耗费了整个人生力图使整个埃及跟随他供奉那座狼头人身的神像,并且因此修改了法律,制定了宗教新的规则,甚至还专门在孟菲斯以外数百公里的沙漠中建造起了一座专门供奉安努神的城市,也就是后来传说里作为他陪葬品的那座城市。
最终这导致了他权利的崩溃,以及他的死亡。
而1939年那座被英国人挖掘到,却又突然凭空消失了的坟墓,据说里面就有那么一具完全没有将内脏取出而被制成了木乃伊的尸体。
现在老默罕默德说,他找到的木乃伊也是这么一具尸体。
真的会那么巧么,偏偏在我正苦于无处寻找那些线索的时候……有句话叫什么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虽然这样的共通点并不能真的证明些什么,但仍叫我不由得全身都激动了起来。所以颇花费了一些力气,我才克制住自己脸上不显出特别感兴趣的神情,只用略微惊讶的眼神看了老默罕默德一眼,道:“就凭这个?”
“当初挖掘到36号坟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描述那个墓里的主人的。所以我想……”
“我知道,老默罕。但如果光靠这个就下定论它是36号墓的主人,未免武断了一些。说起来,这种木乃伊的制作方式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应该是十七王朝,那个时候推行新的宗教制度,国家强制民众信奉安努神,这一点,我想你也是知道的。所以那个年代用这种方式制作木乃伊的人应该不少,虽然迄今为止一具也没有找到过,但你也不能就此武断,那是36号坟墓。”
“是么?”听我这么啪啦啪啦一通说,老头浑浊的眼里露出一丝迟疑,继而嘴里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阵,并且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铁盒子。
“当然如果你仍然坚持,那可以去请教一下这方面真正的专家,看看他们怎么说。”我再补充了一句。
然后看着他因为我这句话显而易见地陷入某种沉思。
他不可能去找其他专家,除了我。
“那么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所以我笃定地甩出最后一张牌。
如我所料,这句话刚一出口,他立刻惊醒似的眨了下眼:“但它可能就是位高贵的法老王,或者王子……像那些人说的那样。你真的应该去看看那个被毁的神龛,或者……它本身,A,虽然你对木乃伊从来不怎么感兴趣,但它确实可以卖一笔大价钱。”
“除非它‘真的’是个法老王,或者王子的木乃伊。”
“A,你让我觉得这地方很不舒服。”终于不见了他脸上鸵鸟似的笑容,他有些发灰的脸扬起着,朝我指了指他的胸口。
我对他歉然地笑了笑。
“可你也不能光靠推论就说它不是,对不对。”然后他又道,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也是。”我点点头。
“不如这样,你帮我看一下,那具木乃伊……”
“这……”我低头看了下手表:“事实上我等会儿和人有个约会。”
“小默罕么,让他去等着好了,我亲爱的A。”边说,他边用力抓住了我的手,几乎是拖一般强制着把我朝那道用厚厚的毛毡遮掩着的门的方向拉了过去。
第三章
门里是间不大的仓库,二十来坪见方,很挤,堆满了各种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东西。大多是些皮革器皿类的,但价值都不高,默罕默德不会把市场上热卖的商品随便放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一台巨大的风扇在北面的墙壁上嗡嗡转着,有点吃力地疏通着这地方被皮革、金属和某种浓烈香料混合而出的气味熏得让人有点窒息的空气。风扇下横放着一块铁板,上面用油布覆盖着一样东西,依稀一个人形的轮廓,瘦削,干瘪。
“你在熏虫么。”捂住鼻子我问老默罕默德。仓库里用的熏香是这里人常用的一种香料,味道很刺激,并且带有一定的药性,通常用来驱除埃及随处可见的毒虫,或者去除尸体上的臭气。
老默罕默德摇了摇头:“尸臭。”
“尸臭?”我有点意外。这里有什么尸体需要驱除上面的臭气,木乃伊么?不可能。几千年的封存,这些尸体早就被时间抽离得没有一点气味,甚至包括当初下葬时层层叠叠涂抹在他们身上的香料,哪儿需要用什么香去驱除它们身上的尸臭。
“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它像现在这样躺着,在一整块黑曜石凿成的石棺里。”走到铁板前,老穆罕默德搓了搓手对我道,“上面没有盖子,它就那么躺在里面,像是在对我们说,来,把我带走吧。”
“你们发现它的时候棺材盖已经被打开了?”我问。
他摇头:“没有盖子,几千年前它被埋葬在那地方的时候,它就那么躺在里面,”继而压低声音,他耳语般对我道:“和39年他们发现它时一样……”
我没有回应他望向我的热切目光,但我也确实知道,当初那批英国考古学家在找到36号墓的时候,的确有提到这么一具没有盖子的棺材。不过当时新闻系统并不发达,所以我所知道的资料比较有限,因此也就不贸贸然回应他些什么。
“来见见我们的王子。”见我没作声,老头将手在衣服上抹了抹,然后把那层油布慢慢卷了起来。而就在他做着这个动作的同时,一股淡淡的,被周围的熏香冲得几乎不易察觉的肉体糜烂味直钻进了我的鼻子。
我忍不住皱了下眉。不是因为味道的难闻,而是惊讶。
眼前的尸体,干瘪,枯瘦,闭着眼睛像一截干树枝一样横躺在风扇下的铁板上,□的皮肤部分呈现出一种蜡黄的颜色。这颜色和平时见到的木乃伊绝不一样,因为只有新鲜尸体才会出现这种颜色,而不是一具放置了几千年的木乃伊。
“我知道,它确实是有点味道……”老默罕默德心里想的显然和我不太一样。他有点拘谨地观察着我的表情,并且有点拘谨地斟酌着自己的话语。“你有没有留意到它的衣服,我亲爱的,你见过这种式样么。”
我倒确实没怎么留意过它的衣服。那东西几乎已经烂透了,所剩无几的一些布料粘在尸体蜡黄干瘪的皮肤组织里,露出一些破败的线头和皱折的纹理,包裹着它同样干瘪蜡黄的男性生殖器。我带上手套将它们拈起一些看了看,点点头:“中王朝时期的努各白,罗印。”
“还看出些什么来……”
“看上去应该是贵族使用的样式。”
“贵族??亲爱的,很显然这是王族使用的样式。”
“别急,老默罕,别急。现在还确定不了什么,你看这些都成碎片了,也许我回去以后给你还原一下,说不定可以给你一个确切的答复,OK?”
听我这么说,老头不再言语,只是嘴里仍旧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没有理会他,因为这具有些与众不同的木乃伊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虽然就在一分钟以前,我对于它的想法仅仅只是出于我那笔有些难度的生意。
它看上去年纪不太老,从它的牙齿来看。
生前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因为遗留在它干枯的脑门上那些木须似的头发看起来还挺多,有几缕从它宽宽的额头上垂下来,沿着收紧的脸颊覆盖在暴露的牙龈下,牙床很结实,牙齿健康而漂亮。
在当时的埃及,有这样健康的牙齿的人,年纪通常都不会很大。
“你一定急着把它出手,是么老默罕。”捏了捏尸体的手臂,我抬头望向那老头。他在短暂的等待里看起来似乎已经有点不耐烦。
听我这么问,他目光闪了闪。“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A。”
“因为它臭了,而且有点湿。”将那条手臂抬起,再松开手。手臂并不像枯枝一样直直掉落,而是有些柔软地划了道弧:“这样一种尸体完全没有收藏价值,为了快点出手,所以编造了诸如36号坑墓之类的说法,其实因为你心知肚明,它目前能去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博物馆的尸体解剖台。”
老头的神色迅速变了两三下,在我说出这段话的时候,他眼球转动的方向告诉我,他对这具木乃伊的确有他的软肋。而我所要继续做的就是继续给那块虚弱点指得更加脆弱一点而已。
“它可能价值几亿,老默罕。”所以我接着又道。
这句话让老默罕默德脸上一阵惊喜:“几亿??”
“当然,对于研究院来说。没准几亿都不止,你知道我们国家马王堆那具女尸吧,湿的,臭的,但无价。”
一个人表情起落的迅速更替是令人觉得有趣的,特别当它们在老默罕默德这样一张脸上变换的时候。他看着我,嘴里轻轻咕哝着,说着一些我听不太懂的土语。我知道他是在诅咒我幸灾乐祸的戏弄。
“你知道我们没法同那种地方做交易,亲爱的。”最终咳嗽了两声,他悻悻然对我道。这一两年里他的脾气的确同我刚接触他时改观了不少,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于是我安慰道:“也许坟墓里其它的陪葬品能弥补你的损失。”
“我早告诉过你,除了我给你看的、和那些取不出来的,那座墓里只剩下一堆损毁的垃圾。”
“那件首饰……也只剩下这么一小部分了?”
“是的,到处找过,没有其它部分。”
“真遗憾,光这一部分你是卖不出高价钱的,老默罕。”
“去它的这一部分!我告诉你,那真的可能是36号墓!”突然间抬高了嗓门,我想是因为一而再我传递给他的那些令他失望的讯息使他失去了耐心。
“那又怎么样,”而我依旧说着我该说的话,给他看我该给他看的表情,正如每次小默罕默德对我泼冷水时那样。
“那就意味着我们可能找到了十七王朝斐特拉曼二世的墓。”
“证据呢?”
“英国人说……”
“英国人是根据当时刻在墓壁上的文字,以他们所能解释出来的词汇推算出来的,但你忘了一点,他们没在坟墓里找到任何关于它是斐特拉曼二世的证据。没有王家印章,没有王室用品,老默罕,你说连英国人都无法给出确凿证据的东西,你凭什么这么天真地去认为?”
“天真??”
“我知道你一直对那个富有的法老王很有兴趣,也相信他死后必然会有一大笔的陪葬品,是的,整座城市的陪葬呢……但现在你找到的这个,里头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对我们有价值的东西,就连尸体也只对这国家的国家机器才有利用价值。所以,它就是一个废物。不管它是39年失踪也好,49年失踪也好,我们不是国家研究院,不是历史博物馆,亲爱的默罕默德老爹,你必须承认这一点,它对我们来说就是个废物。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能带我去那座坟墓,然后让我从里头找出能证明它就是某个你希望它所能拥有的身份的那种木乃伊。”
这句话一出口,老头没了声音,只默默在一旁站着,不停摩挲着手背上粗大的指关节。于是我识趣地闭上嘴。
凡事总得有个度的,说过了头,后面就不大好谈了。
“不过说真的,我有点好奇,老默罕,”几分钟后老头的呼吸看起来似乎稍微平静了些,我这才又继续道:“你说不是‘老鼠’干的,那到底是什么造成墓里的陪葬品全部被毁掉?”
“看起来……像是地震。”
“地震?”本来只是随口问问,听老默罕默德说出这句话,我专注在眼前那具木乃伊上的注意力倒是被他吸引了过去。“你怎么判断的,老默罕。”
老头迟疑了下,似乎我的问话令他想到了些不怎么好的东西,然后皱了皱眉:“那座坟里有不少裂痕,那种像撕裂一样的东西,有的很深,很大,地上和墙壁上都是。那应该不是人为可以造成的。只有地震,或者某种塌方。”
“但没有伤到木乃伊。”
“是的没有伤到,而且它还被保存得很好。”
“的确很好,它会让那些学者们幸喜若狂,也会让你出名,老默罕。”
我的话令老头的脸色再次沉了沉,并且狠狠地吐了句脏话。于是我站了起来,脱下手套塞进裤兜,朝门外走去。
“你要走么。”还没掀开毛毡,老头的声音如我所料响了起来。我点点头。
“那个首饰,你……”
我叹了口气:“我很难说服别人只买这么一个部分。”
“三七分成怎么样。”
“真的很难。”
“四六吧。”
“你很会给我出难题……”
“四六,不能再多了。”
“……好吧,老默罕你这个老吝啬鬼。如果能给我的实验室解剖台上再增加一具木乃伊,也许我可以为你动动脑筋。”
第四章
“你是不是想让我们两个后半辈子都生活在那群老鼠的阴影里?”这是小默罕默德看见那具被我带回来的木乃伊后说的唯一的一句话。
我得承认他说得没错,如果不太走运的话,过不了多久我和他都将会被整个圈子打进黑名单,因为我玩诈了。我利用老默罕默德对木乃伊的一知半解,诱骗他把这具湿木乃伊卖给我,只花了区区五万美刀。
实质上它的价值远高于此。
一则源于它的质地,它看起来那么湿润,并且新鲜,这是以往任何一具古埃及木乃伊所没有出现过的状况,如果公开,它一定会引起学术界的无比好奇。二则,我隐瞒了一些我在这具木乃伊身上的发现,这些发现能让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把握去证明,它生前的身份可能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或者就如老默罕默德所说,它是位法老王,十七王朝时期的法老王。甚至有可能,他就是那个用一座城市来为自己陪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
这些东西我一点也没有对老默罕默德说,虽然我也对他说了一些事实,比如这具木乃伊在学术上的价值,比如这具木乃伊很难在空气里保存长久,所以不具备收藏价值。
这笔交易我犯了这圈子里的大忌。
作为一个在这圈子里稍有点名气的鉴定师,虽然我们干的都是非法的地下勾当,但也是具备着自己的职业操守,譬如不可以靠自己的影响力和资历去欺骗自己的主顾,也不可以靠这些去欺骗那些为我们物色来各种货源的“老鼠”。否则整个圈子都会混乱,信用度不在,生意也就不存在,三方面没有信任可言,那还拿什么去做交易。
所以小默罕默德很生气,在听了我说了整个交易过程后,他耸了耸肩把我一个人丢在实验室走了,没有碰我特意买回来的香槟。那可是顶级的KRUG香槟王。
当然我并不介意。小默罕默德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好人,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在这鱼龙混杂的圈子里,所以他必然会因为我的行为而生气。因为我的行为不单叛变了这个圈子,同时也等于叛变了他这个拿我工资的合伙人。
不过不会太久。
就在同他谈起这笔交易之前,我已经给他开了一张支票,放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完那个数字后相信什么样的气也就会全消了,虽然他是个好人,但好人也是会缺钱的,不然我是怎么把他拉来同我合作的呢,不是么。
所以当他的脚步声在走廊的尽头消失,整个实验室因此安静得像座坟墓的时候,我一个人咬开了KRUG的瓶盖,在克里奥帕特拉那双漂亮的玉手曾经触摸过的犀角杯里满满斟上一杯冒着细细泡沫的液体,大大地喝了一口。
对面不远的地方躺着那具无名的木乃伊,解剖台的无影灯下它看起来格外的湿润,新鲜得好像刚被埋葬不久,象牙色的牙齿在灯光下泛着珍珠样的光泽,很漂亮。
“你叫什么呢。”我自言自语,一边走到它身边。
它身体很完整,没有动过刀的痕迹,因为它被木乃伊化的时候没有经过取出内脏的仪式,这很有意思。“你到底是谁呢。”翻开头发摸了摸它略显狭长的头颅,我问它。当然并不指望它回答我,虽然它暴露的牙龈令它看起来像在对我笑,很古怪的笑。
这叫我心里莫名其妙颤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太过安静的缘故。的确是太静了,静得可以听见杯子里沙沙的气泡声。
我放下杯子把无影灯拉近了点,将木乃伊的头发翻得更开,以便我看清楚里面头皮和头颅的样子。
它的头皮已经很脆了,在我力道的驱使下裂出一道白色的口子,里头微微有一些褐色的汁液渗出来,我不太确定那东西是不是血,但这木乃伊的湿润度如斯,再次令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一具几千年前的木乃伊会出现这种状况?
马王堆的女尸很新鲜,得益于那座坟墓无与伦比的密封程度和完善的保存。但老默罕默德说过,这具木乃伊被发现的时候棺材盖是没有的,坟墓有裂口,那就意味着它根本没有密闭的条件,尸体周身亦没有诸如沥青类的东西隔绝空气,如此,那究竟会是什么原因,造成尸体这么新鲜的?
很令人费解。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会不会在诱骗了老默罕默德的同时,其实我是被他诓骗了,用一具伪造的木乃伊。但这想法很快被我推翻,因为无论皮肤组织,骨骼还是毛发,包括它身上的衣服,种种都显示,这具尸体至少存在了三千年以上,不会更少。
尸体的头颅上有一圈不太容易察觉的压痕,隐藏在那些干枯的头发下,如果不仔细触摸的话也许很难发现。压痕以上后脑勺的部位略显拉长,这是长年被某种沉重的冠压迫所产生的颅骨畸变。我摸索着这片颅骨和那圈压痕,然后在纸上画出那个冠的形状。
倒扣的锥形,上面盘着蛇,古埃及人所信仰的眼镜蛇。
我一直很喜欢这种冠,自从我在纳菲尔蒂迪的头像上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就对它有一种病态的迷恋。但这种美丽的王冠带给其拥有者的压力也是蛮大的,当然,这种压力却方便了我们这类人在现代对它们主人所进行的识别。
“你的身份绝不会低于一位王子,是么帅哥。”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我对这具尸体道。
它静静躺在那儿,两眼深陷在眼眶里,薄薄的一层皮覆盖着眼球,看起来似乎没有完全腐烂。眼皮上清晰可见一排睫毛,很密很完整,在空调流动的冷风里微微颤抖,好像随时会睁开一般。这想法似乎有点吓人,因为我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于是忍不住又朝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精的味道还没有在嘴里消散,我收拾完东西离开了实验室。
第五章
开罗的夜晚有点无聊,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国家待得太久的缘故,那些吸引外国人的东西已经对我不起什么作用。而尼罗河也早就没了它几千年来的安静和神秘,现在的尼罗河漂亮而干净,每天晚上流光溢彩,到处能看到装满了兴奋游客的漂亮游船。
不过开罗塔还是很美的,夜空的黑衬托着它周身纯净的蓝,像一杯冰冷的伏特加,冰冷和灼热的交替,强烈刺激的美感。每天晚上我都会开着车朝塔的方向故意开上一段路,沿着尼罗河。然后过桥,再转过几个街区,到那里的酒吧街待上一阵。
通常是一整个晚上,如果第二天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的话。
常去的酒吧叫“榆树街”,老板是美国人,说得一口地道的埃及土语。他说他在埃及待了快二十年了,从十五岁开始。他说他很爱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
看,这就是和我们这些人的不同之处,所以在这个干燥炎热而乏味的国家里,他能过得甘之若饴,而如果不是为了多赚那一点钱,我是片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榆树街”是间颇有南美风情的酒吧,酒吧招待也颇为南美风情,风流而热情。第一次去的话他们会免费为你挑一杯浓烈的‘沙漠红’,这样的酒几杯下肚,你就会变得和台上的脱衣舞娘一样放荡得不计形象。
为此我送了样东西给这里的老板,一尊从某个贵族坟墓里淘汰出来的裸体阿顿神雕像。虽然上半身毁于几百年前的盗墓,下半身倒是完整无缺,每个来这里喝酒的客人都会习惯性地去摸摸它,跟它照张相。我说它就这间酒吧最形象的代名词——欲望。
老板很喜欢这件礼物,收下的当天我跟他在酒吧顶楼的天台上纠缠了一整夜,说不清是他用他的欲望征服了我,还是我用我的欲望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笔交易,我的金钱欲得到满足之后,我总是喜欢上这间欲望的酒吧来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驱车进酒吧的车道后,我的嘴唇已经像被‘沙漠红’熨烫过一样,很热,并且有少许的烦躁。于是有点急切地进去寻找那个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并没在酒吧。
“老大刚回纽约。”嘈杂的音浪声里酒保大声告诉我。我点点头,抽出一支烟在吧台附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种酒吧的好处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热闹的,充满活力,并且幽暗。你不需要为了躲开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会因为黑暗就感觉到无处排遣的孤独。这是我那几栋数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给予我的。
我点燃烟,看着吧台上被灯光勾勒着曼妙身体的舞女的身影,她们像蛇一样在穆斯林略带诡异的鼓点节奏里扭动,缠绕,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烟,它们顺着我的喉咙像那些舞女的身体一样缠绕进我的肺。
这时一个人在我边上坐了下来,带着一身浓浓的金属味。
能穿透酒吧间被各种香水、酒精和烟混杂出来的空气的味道,很难不让人引起注意。
于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这边望过来。
男人很高,很瘦,浓密的金发朝后梳得一丝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贵的西装。
长得说不上好看还是不好看,因为他没有当地埃及人那种沙漠风暴般的英俊,也没有酒吧老板那种雕像般润滑而阴柔的美。
或许在人群里一站就没了踪影,如果他不是那样的高挑,眼神那样的温柔,嘴唇的弧度那样的漂亮。
记得谁说过,微笑也是种艺术,不是随便哪个人,随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于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里的烟因此吹到了他的脸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礼貌。
“一个人?”他似乎并不介意,并且招手叫来一杯酒。
“对。”声音好听的人难免勾起人交谈的欲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将端来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艳得像火的“沙漠红”。
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这种浓烈而充满欲望的酒,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我从椅子上坐到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问过的男人的身上,又从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车子上。
车子还没到酒店我们已经纠缠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间那张柔软的红色大床彻头彻尾成了“沙漠红”辛辣并伴着微甜的液体。
他的身体就好像那尊阿顿神的雕像,坚硬而欲望喷张,叫人疯狂。
疯狂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被疯狂的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我的头和身体痛得疯狂。
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俊不禁,显然各国间骂人的方式总是差不多的。
见到我笑,司机也笑了,然后对我说:“嘿,姑娘,你笑起来真是好看,有电话号码么?”
得,显然各个国家男人泡妞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的。
我没有理会他,把头转向了窗外。这会儿窗外能见度似乎已经变得更低,几步开外人影就已经模糊起来,路边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大团塑料袋在天上飞舞扭曲着,很快噗的一下就被卷到了更高的空间。
“风可真大。”忍不住叹了声。
司机见状挑挑眉,对我道:“第一次碰到吧?”
我点点头。
“我也快十年没碰到过这种天了。明天开始至少三天你要少出门,姑娘。”
“为什么?”
“因为伊西斯女神风暴来临的时候,阿努比斯会睁开他的眼睛。”
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我午饭没吃就出酒店,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又饿又渴头又痛,这让人脾气无论如何也是好不起来的,所以看到小默罕默德衣冠楚楚地坐在实验台上,口气不免有点生硬:“叫我来看什么。”
他正低头在显微镜前看着什么,很专注,以致我问他他都没有反应。
直到我问了第二遍,他才做梦似的把头抬起来,直愣愣看向我,一边眼睛因为太靠近显微镜的边框以致有点红,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好笑。
“过来。”见到是我,他有些游离的神情看起来振奋了一些,甚至有些兴奋。手朝我招了招,一边将位子让给了我。
我坐下身,按着他的手势朝显微镜里看了过去。
里头是组细胞,蠕动着,并且有一些正在发生分裂。“这是什么?”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我抬起头,朝目光看起来兴奋得有些闪烁的小默罕默德望去。
“细胞。”
“我知道是细胞,怎么了。”
“这是一组人的表皮细胞。”
“谁的?”
“问得好。”夸完,似乎并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他负起手在边上走了两圈,然后问我:“它们看起来怎么样,死的还是活的。”
“当然是活的。”
“这就有趣了,”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了起来,他再道:“猜猜它们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很猛地叫了一声,我没好气道。“如果不急着告诉我,那我先去吃饭了,小默罕。”
“它们是从你带回来那具木乃伊身上采的。”
“什么??”一句话,硬生生让我把离开的脚步给停了下来,我转过头仔细在他脸上看了看,以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在拿我开玩笑。“木乃伊?”
“是的。”他点点头,并且在手腕的地方比划了一下:“就从这个地方采集的,货真价实。”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的话却让我没办法去相信。
你见过一具表皮细胞还活跃并且能发生分裂的木乃伊么?
怎么可能。
那东西经过几千年的时间早就干得彻底了,虽然……我带回来的这一具有点儿特别,特别的湿一些。
但也无法改变它已经死去了几千年的事实。
“你确定你给我看的不是细菌。”脑子里挣扎了一下,我问他。
他朝我摊了摊手:“镜片上的切片,你自己去确认。”
不需要确认,因为细菌和细胞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无法相信而已,换谁都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的……”再朝显微镜里看了一阵,我问他。
小默罕默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其实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下的,没想到……”
“你想确认什么。”
“你的这具木乃伊,亲爱的A,你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就没发觉它比较特别么。”
“当然,不然老默罕怎么肯那么便宜就让给我。”
“我是说更特别的一些东西。”
“更特别?”
第七章
小默罕默德说,昨晚在看到那具木乃伊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当时对我所作的那些自私行为的愤怒,他当时就准备好好对它检查一番。
首先是尸体的湿度。
我们先说说所谓干尸和软尸的区别。当尸体处于通风良好、空气干燥的环境中时,体内水分迅速减少,尸体可不发生腐败,皮肤发生皱缩变干、硬固。这种现象称为干尸,又称木乃伊。而当尸体长期处于酸性土壤、泥炭沼泽中或深埋密封潮湿的棺材中,在酸性物质的作用下,使腐败变慢或停止,而皮肤变得密实、暗褐色,呈鞣革样,肌肉及内脏蛋白质逐渐溶解,骨质中的矿物盐类被溶解而变软,尸体体积缩小,容易切开和弯曲。这种尸体称为泥炭鞣尸,又称软尸。
我带回来的那具尸体显然是学术上所指的干尸,也就是木乃伊,无论从它的收缩程度以及尸表状况来讲都是如此。但它同时却具备软尸的条件,比如肢体容易弯曲,皮肤呈橘皮化但颇为密实,甚至有些部位呈鞣革样,那是尸体密闭于酸性土壤类条件下才可能发生的变化。
其次,这具木乃伊是他入这行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没有将内脏分离出尸体的木乃伊。
众所周知为了尸体的处理,也为了一定的宗教意义,古埃及人在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将尸体脑髓,脏器等一系列易腐化的东西从尸体里提取出来,另行安置的。没有经过这种手术处理的木乃伊几乎没有,因为一来尸体会难以保存,二来严重违背了古埃及人通过这种行为来祈求转生的宗教习俗。
但只能说是几乎,并不是绝对。
如果对古埃及历史有更深,或者说更偏门一些的研究,就会知道,在大约公元前1587~1577年,也就是十七王朝的某一段时期,曾经有过一次宗教改革。改革期间整个王朝所侍奉的主神不是传统的拉神,而是安努,也就是死神阿努比斯。
那个时候制作木乃伊是不将内脏器官移出体外的,为了保持尸体的完整性。那些祭司们认为,只有这样完成的木乃伊,才可以在幽冥河里得到永生。
注意,是永生,而不是再生。这是又一点同传统教义所相违背的地方。
但这种改革只持续了不长的时间,因为很难得人心,对于长时间侍奉太阳神的那些神官和民众来说,代表黑暗的安努神是永远无法代替高高在上的太阳的,也就是说无论当时的执政者多么努力地推行新的宗教法则,最终它在人民的心目里是非主流的,最终在几次的政变里,宗教重新回归了原来的传统,包括制作木乃伊的方式。而短短的安努宗教文化因其不得人心而被后来的执政者抹去,包括大量那段时期的记录,雕刻,文献。由此,安努文化很快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甚至有人提出过,这段历史也许仅仅只是种虚构,流传在民间传说里的毫无历史根据的遐想。因为至今都没有人在出土的木乃伊中找到过那样特别的木乃伊,或许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也或许他们早就因为制作的方式问题而被时间腐化为尘埃,总之在正统的埃及历史学里,那段东西是完全不存在的,除了那位谜一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他将他全部的谜带进了他的坟墓,最终令他的坟墓也成了谜中之一。
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小默罕默德对我说,他说我不知道你在把它带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A,但我是注意到了,这东西不但皮肤,甚至包括它的血管,还保持着弹性。
我想说这根本不可能,但没说出口,因为确实在昨天当我检查木乃伊的头颅的时候,我从它裂开的头皮里看到了一些褐色的浆状东西。
不过如果说那是从它血管里流出来的,未免太不可思议,三千年的时间足够将一条河变成一堆黄沙,何况是一个死人的血管。
可是既然小默罕默德提到这一点,必然有他的原因,所以我只是轻轻摇了下头,然后听他继续往下说。
小默罕默德说,种种原因,造成他一晚上彻夜未眠。因此虽然昨晚离开的时候他想过再也不回这间实验室,第二天天还没亮,他还是匆匆赶了过来。
到后第一件事情是用碳-14检测尸体的年份,那是一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衰变来估算古尸存在时间的实验。
根据少量残留在尸体上的亚麻质努各白碎片,最终他判断这具尸体存在时间大约在三千到四千年左右,也就是古埃及中王朝至新王朝的交替之间。这一点和我的推算大致相同。因此也就意味着,关于那段时期对于安努神的崇拜以及另类木乃伊的制作方式,它们可能真的是在历史洪流中存在过的。
明确了这一点,小默罕默德开始给木乃伊进行声波检测,因为他急于想知道,在经过了几千年的时间之后,那些没有从尸体里取出来的内脏器官,现在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结果出来令他吃惊。因为那些内脏历经千年完全没有腐坏,在他给我看的打印图像里,可以清楚看到这个事实。
我看到了干瘪的胃囊,缩得很小的肝脏,还有因为干瘪而令画质显得相当模糊的大肠。
这真令人不敢置信。通常这些东西在人死后不久就会开始腐化,因为它们的构造材料。除非将它们浸泡在福尔马林里面,才能让它们保持长时间的不腐败,而那具木乃伊的肚子干瘪的程度充分说明了它并不是一个变相福尔马林、或者别的什么防腐剂的容器。
位于左胸腔的死者的心脏,在图片里看起来就像一块长着一层厚核桃壳的鸡蛋,比正常的心脏缩小了很多,但并不影响它的完整性。它在那个干瘪的胸腔里安静躺着,几十个世纪之久,却没有一丝一毫腐烂的迹象。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奇迹的,那就需要通过手术才能知道的了,但手术前小默罕默德还有一个问题想要先去解决,那就是尸体血管的弹性。
通常在木乃伊的尸身上是摸不到血管的,因为它们早就随着血液的干透而干瘪,与同样干瘪的皮肤混合在了一起。可是小默罕默德却在这具尸体上摸到了血管,并且不止一根,这不能不叫他感到匪夷所思。埋葬了几千年之久的木乃伊,无论怎样都是不可能再留有什么□的了,不然还叫什么干尸。可是这具尸体却有明显突出的血管,虽然摸上去硬得就好象一根实心电线。
他想知道撑在那些血管里令它保持如此饱满姿态的东西东西究竟是什么。
因此在手术前,他先用手术刀在尸体左手臂最明显的那根血管上划了一刀。
“之后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说到这里他再次我问。
我依旧保持沉默,摇了摇头。
他道:“一些褐色的浆状物,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它们叫做血液,相当陈旧的,在血管里沉睡了几千年而没有干透并且消失的古老血液。”
“这怎么可能。”我说。
他挑挑眉:“我也觉得不可能。”
所以在呆坐了半天后,他做了一件令他自己都觉得非常可笑的,并且毫无意义的事情。
他在木乃伊干瘪得好像橘子皮一样的皮肤上切了一小块下来,然后放到显微镜下,然后将眼睛移到了镜头上。
而随后从显微镜里得到的结果令他瞠目结舌。
这具死了至少三千年之久的木乃伊,它的表皮细胞竟然还活着,并且有些正发生着分裂,这彰显着它无比活跃的生命力,这样的生命力根本不可能从一具干尸上能看到,它只可能属于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人。
说完,他啪的声合上了打印本,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现在我只想问你,你带回来的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
第八章
可我怎么知道。
我只是把它带回来,想进一步证实一下它是不是我想要的那样东西的。谁知道那些还都没搞清楚,它却又给我带来了更多的问题。
“你不应该破坏它。”于是故意忽略了小默罕默德的问题,我转开话题对他道。一边走到控制台边打开了监视装置。
这些设备包括整个实验室是我花了两年时间购置的,包括一个密封舱和设备还算完善的手术台。密封舱同手术室连在一起,因为光这些东西已经几乎花光了我几年的积蓄,再添加一个额外的手术室,恐怕我就得负债了。
所以说干我们这一行钱来得快也去得快,于是对钱的欲望总也就源源不断。
“现在你脑子里还在琢磨着把它卖掉么。”听我这么说,他问我,语气带着同昨晚类似的不快。
“当然,”密封舱的灯光随着周围设备的激活而逐一亮起,于是那具令小默罕默德一晚上没睡着的木乃伊很清晰地出现在了监视器的屏幕里。“不然我带它回来干什么。”
“你知道它身上的价值么。”
“当然知道,足够我们即使现在就洗手不干,还能安心挥霍上一阵子。”
“我是说研究价值。”
“那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么,小默涵。”
透过镜片他足足盯了我有半分钟之久,在我说了这句话之后。
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作为一个刚脱离象牙塔的高材生,在这一行当里有些追求他是和我不一样的,简言之,他还存在着一些他这种年龄和学历所特有的学术欲望。这具木乃伊的与众不同很显然地唤起了他这种欲望,并且强烈。而对此,除了必须当着他的面冷静地将这种欲望撕毁给他看,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让他清醒意识到这点——他,只是一只“蟑螂”而已,除了拿到手的现钱,他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去关心。
“你真的打算继续下去,为那个油王?”然后他问我。
“我想你应该已经看到那张支票上的数字了。”
“我希望你知道你在做什么,A。你手里掌握的不是一笔美金,它是未知,是科学。”
“那又怎么样。”他的喋喋不休开始让我感到不耐烦。也许我当初找到这样一个人来为我工作本身就是错误的,他年轻而激进的脑子里太容易受到这种跟我们自身利益毫无关系的东西的诱惑。“这么些年我拿我的时间,我的命,赌在这块充满了黄沙和老人味的鬼地方,可不是为了你的科学,那样我索性不要离开考古队好了,小默罕,你也大可不要离开你那个高高在上的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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