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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9最新招商加盟项目 号文”不是传说


更新日期:2013-11-28 12:21:42来源:网络点击:136

  不出意外,传说中的“9号文”近期将出台,这是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系统性监管文件。

  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兴起并蓬勃发展的一项新业务。其本质是贷款“假入表”,商业银行利用买入返售打通贷款和同业资产的路径,实现期限错配。

  2011年以来,同业信贷对社会融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今年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

  央行表示,部分商业银行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即将出台的“9号文”,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开展权限从分支机构上收至总行;将同业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整顿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场外交易;并对具体业务规模进行比例限制,实施“集中度管理”。

  讨论中的“9号文”

  “9号文”即《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以往监管层对涉及同业业务的规定已经很多,但出台对银行同业业务进行系统性规范的文件还是第一次。

  此次制定的《办法》系统界定了同业业务的内涵,并对其所包含的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账户透支、同业代付、同业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各项业务类型都分别做了详细的定义。

  其中,对“同业代付”的定义特别强调:受托行应在财务报表中将该笔业务记为“拆出资金”,而委托行应当记为信贷资产。

  在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中,正回购方应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回购承诺,且不得将该笔业务所涉及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

  上述人士透露,《办法》将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要将同业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不得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同业融资业务,并且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都要由总行统一负责。

  更重要的是,《办法》还将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业业务实施“集中度管理”,即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将纳入额度限制,拟将执行的标准为:商业银行对同一家法人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包括融出和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资本净额的100%;对全部法人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各项存款的50%;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资本净额的25%。消息人士指出,《办法》暂定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避开了年关紧张期。事实上,监管层近期已经透露出规范同业监管的信号。央行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与货币创造”为题做了一篇。

  这不免让人联想到“8号文”出台时,央行也在货币政策报告中辟出一处专栏详解理财产品问题,只不过时间是在“8号文”推出之后。

  这次监管机构选在政策出台前先行解释,可说是对同业业务即将整顿下了“通知单”。并且,央行对同业业务的定调并不局限于仅对银行业内的影响,而是对整个货币政策的制定都在产生影响。

  央行报告提到,2013年以来,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由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易受季节性因素、流动性水平以及监管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导致M2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整顿同业

  央行报告更指出,银行同业渠道指商业银行实际上向非金融企业提供了类似于贷款的融资,但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操作,将这些业务在资产方记录为同业资金运用科目(不计入贷款),在负债方记录(派生)为非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从而实现了货币创造。操作方式包括“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以及“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等。

  并强调,部分银行机构在开展同业业务中存在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较严重和规避监管等问题,部分商业银行还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

  早在2012年,银监会就要求商业银行对不规范的同业代付等业务展开整改。事实上,从2013年4月出台的“8号文”规范理财产品,到5月出台的《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重点检查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再到现在传出的《办法》,不难看出,监管机构对“非标资产”的监管正在进一步升级。

  数据显示,2013年三季度以来,同业业务有所回落。据华西证券的统计,截至9月末,上市银行买入返售资产总额为5.03万亿元,较6月末下降3000亿元。全部同业资产规模为9.92万亿元,已连续两个季度回落,第三季度下降9160亿元。

  中行北京分行一位业务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股份制银行分行的同业业务开展很猛,这些分行的大部分创新业务以及盈利的主要来源就是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业务,该业务存在银行隐性担保问题,一旦有风险出现,银行就要信用背书。

  知情人士称,《办法》全面叫停了买入返售的《三方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与交易对手金融机构应逐笔签订合同或协议,且其内容应当清晰载明各交易主体及相关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用途、承诺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不过,对此,东方证券分析师认为,“我们对当前出台力度如此之大的政策的可能性持谨慎态度。同业业务固然需要规范,但对在经济疲弱的背景下强力整顿类信贷业务的必要性有所保留。”

  “最终版还没确定,不过作为监管层,肯定要让行业朝好的方向发展,不会为了打压业务而加强监管,会注重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防控的平衡。”银监会创新部一位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说。

  “非标”标准化

  央行在货币政策报告中建议,下一步,应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将标准化、透明度作为规范和加强同业业务管理的抓手。

  在透明度方面,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办法》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应该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按照同业业务类型,充分披露其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交易期限、期初期末余额、金融资产明细类别、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等信息。

  而在标准化方面,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未来可能会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形成新的创新和新的业务模式,把原来的“非标”需求慢慢转过来。

  华泰证券认为,如若上述同业监管办法实施,预计银行非标资产的总量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同业业务将在更大程度上回归资金业务的本质,而非如目前更多地向类信贷业务发展。

  “还可以看到监管层的另外一层意思。”前述中行人士提到,之前银监会特批了一些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理财管理可以对接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就是对通道业务和隐性担保的一个规避,这个方案的主导者恰是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这是相当于给银行理财业务开了一个正门,同时又规避了风险,可能是未来监管层主导的方向。

  除了银行理财资管计划,近期监管层陆续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预期年底前将推出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都可看作是为“非标”标准化放开一个出口,也是为整顿“非标”而实施的对冲措施,从而使社会流动性保持相对平稳。

  曾刚解释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不是把表内做到表外,而是把非标准化的产品变成标准化产品,然后在市场上卖掉,(与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性质没有区别,都是卖贷款。但卖“非标”资产时,银行有很多隐性担保,没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出表,银行既不纳入资本管理、也不纳入资本计提,一旦出现风险,还是银行兜底。

  “需要换一种更规范的标准操作。现在管理的是流程的不规范,而不是通道本身,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说。

(责任编辑:DF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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