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处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19:00 点击:886851

  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现有金融制度下,民营企业所获得的融资支持力度与其经济地位明显不匹配。虽然近年来,政府在拓宽民企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仍未能根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信用贷款拥有门槛低、小额化、放款快、无需对抵押品依赖等诸多优势,未来应成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良好的金融工具。  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模式的对比  根据贷款的信用程度划分,目前商业银行贷款主要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四种形式,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又合称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的信用程度较低,需要一定的辅助措施来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其中保证贷款是存在第三方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时候,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一般是不动产)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信用贷款的信用程度较高,不需要抵质押和第三方担保人,仅根据贷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与担保贷款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需用处

  近日,尼尔森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消费趋势指数报告。报告显示,第一季度中国消费趋势指数为115点,较上一季度的113点提升了2个点,接近历史高位。  尼尔森中国区总裁赵新宇表示:“政府不断深化企业税费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不断实施扶持就业政策,鼓励创新创业,为稳定就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个人税费改革不断深化、保障体系日渐完善,消费者的个人经济情况和消费意愿持续提升,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从不同区域来看,各区域消费趋势指数相对稳定,北部地区近三个季度实现了稳步增长。数据显示,一季度北部消费趋势指数为111,2018年三季度为108点,四季度为109点;东部地区消费趋势指数仍保持高位运行,为124点,与上一季度持平。南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也实现了小幅上扬,分别为116点和106点。(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DF387) 用处

  日前,全球职场社交平台领英携手人力资本管理咨询机构怡安翰威特联合发布《2019人才流动与薪酬趋势报告》。报告显示,新一线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显著增强,总体薪酬水平也在缓步提升。  报告显示,2018 年的海归人才中,有6.7%选择新一线城市作为下一站,移居新一线城市的国内高端人才占到人才流动总数的22%。杭州、成都和南京三地是近三年新一线城市中增长最快的人才引流地,其中杭州的人才净流入率高达 3.9%。  在薪酬方面,新一线城市的总体薪酬水平缓步提升,但与一线城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以薪酬水平居于全国新一线城市首位的杭州为例,年薪酬指数与北上广深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权衡较低的生活成本和竞争压力,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薪酬差距,未能影响这些新一线城市对人才流入的吸引力。综合来看,新一线城市就业机会多、人才落户难度较小、生活成本较低、生活环境好等城市优势对本地和外地人才均有强大的吸引力,正强势赶超以往在人才方面占据绝对优势的一线城市。(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DF387) 用处

  在近日举行的2019(第二届)中国国企改革与发展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知本咨询联合发布了《中国国企改革与发展年度报告(2019)》。报告指出,2019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仍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中央到地方,国企混改仍将全面加速。  从中央层面上来看,2019年,前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已经完成混改或已经具备落地基础,以央企为主的试点企业的混改工作将加速推进。在前三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启动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目前,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名单已经基本确定,试点数量将超过100家,而且将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优先纳入其中。单从混改试点来看,未来中央层面将继续推动国企混改向“扩数量”迈进,全面加速国企混改。  在地方层面上,无论从上海、广东这些国企改革先进区域,还是北京、天津、山西、辽宁、浙江、山东这些国企改革表现突出区域的政策导向、国企改革特点来看,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仍将是各地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  2018年以来,各地国企混改动作频繁,天津、山西、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区,开始批量推进国企混改项目,加速地方国企混改。2019年将会有更多的用处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以中低收入群体为主 该如何治理?  探寻中国特色的电动自行车治理路径 资料图:电动车。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导读: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交通秩序和安全带来了巨大挑战。如何治理和规范电动自行车,是牵涉亿万百姓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课题。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中国电动自行车治理的经验与挑战研讨会”,记录并分享了我国电动自行车近十年来的地方立法经验,为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本期声音版摘编会上部分专家观点,以飨读者。   立法研究需要 解决哪些问题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动自行车立法面临很多问题:一是允不允许使用和发展电动车,也即对电动车的管理是否可能限制公民财产权,理论上如何解释这个问题,这在学术上引发了很多争议。二是地方治理如何与“行政三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进行衔接。目前“行政三法”正在全国人大法工委进行修改,如何回应地方治理需要是一个重要议题。在电动自行车治理过程中,地方立法能否设立新的强制、规定新的违法行为、设定新的目录(许可),需要进一步研讨。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规范和治理电动车的第一条路径是立法,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