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五泄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12:55 点击:876682

  船家在禁渔期电鱼 被发现后弃船逃跑  船只被作为证据带回北大码头进一步调查  本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杨燕萍)大白天在邕江水面非法电鱼,当城管执法人员到来后,船家弃船往岸上逃跑。日前,南宁市城管支队水上大队在邕宁水利枢纽河段查获一艘违法捕捞船只,将船扣回做进一步处理。   近日,南宁市城管支队水上大队人员到邕宁水利枢纽下游开展执法巡查,途经南宁港河段时,发现一艘船只正在邕江水域中央捕捞作业,执法船立即上前检查,当执法船快要靠近时,该船立即快速驶向北岸停靠,船上涉事人员弃船快速往岸上逃跑。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进入该船只检查,该涉事船船长8米、宽1.6米,船上有一套升压装置,一副带电线捞绞,经电线与电瓶连接构成一套电鱼工具,发动机还是热的;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船船舱内有赤眼鱼等渔获物若干。该船已经涉嫌电鱼,违反了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因涉事船只当事人弃船逃跑,执法人员将该船作为证据保存带回北大码头做进一步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珠江(含邕江)水域禁渔期,除休闲娱乐类钓鱼外,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但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依然不顾《渔业法》和禁渔期相诸暨五泄

  新京报讯(记者 赵凯迪)沧州一男子听信“大仙”所言,认为妻子“蛇妖缠身”。为“驱邪”,他将妻子鞭打致死。新京报记者从死者代理律师处获悉,今日(5月5日)上午,此案在沧州盐山县法院开庭审理。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11月18日,沧州男子陈春来怀疑妻子胡瑞娟得了“虚病”,找到村里的“大仙”赵清江看病。   赵清江“诊断”后告诉陈春来,胡瑞娟被蛇妖附身,有五百年的道行,“下狠心使劲抽打,才能治病。”赵清江还说,“打的不是胡瑞娟,是她身上跟着的长虫(蛇),等病好了,什么伤疤也留不下。”   陈春来听信“大仙”的话,在四个小时的时间里,用三角带制成的皮鞭,抽打妻子160多下,最终致其死亡。   新京报记者从死者代理律师处获悉,今日9点30分,此案将在盐山县法院开庭审理。盐山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诸暨五泄

企业招聘“剥虾师”:半小时剥3斤小龙虾才能上岗  半小时内剥完3斤小龙虾,每天兼职最低4小时,可获150到200元的日薪。——5月6日立夏,面对即将来临的“嗑”小龙虾旺季,一则“剥虾师”的招聘启事引发关注。 资料图。李珂 摄   剥虾师、陪跑师、遛狗师……随着互联网服务行业种类的细分化,越来越多的新兴职业走进人们的视线。   半小时内剥完3斤小龙虾才能上岗   “朋友们,有小龙虾剥得快的吗?有剥完小龙虾不想吃的吗?诚聘剥虾师,了解一下。”4月中旬,阿里巴巴旗下零售平台盒马鲜生相继在长沙、武汉、北京、上海4城门店启动招聘兼职剥虾师并为消费者提供剥虾服务,并且于5月1日起在成都一家店面上线。招募剥虾师的消息发布后,不少市民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询问工作细节。   除了身体健康、有健康证等基本条件外,这一职业更要求可以抵抗诱惑,做到“只剥不吃”。考核也相当严格,需要在半小时内剥完3斤小龙虾才能上岗。薪水是按小时计底薪,并计算提成,每天兼职最低4小时,日薪大约在150-200元。   每年的5月到9月是吃虾旺季,2018年统计的全国小龙虾销量前十名的城市中,上海名列第一,一年吃掉170万吨小龙虾。北京虽名列第九,但也是入榜的唯一一座北方城市。小龙虾的销量节节攀升,但很多诸暨五泄

长春南关区教育局回应女副局长发飙:向业主代表道歉  长春南关区教育局回应女副局长发飙:已道歉,学区不允许随便调整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一副局长谭某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情绪较为激烈,表示要记下发言群众所在小区,甚至斥责来访群众“听不懂话”,视频一出即引发热议。   随后,当地对该名负责人和教育局党委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本人向来访群众诚恳道歉并作检查。有媒体报道称,“女副局长发飙后:未道歉,也没解决问题”。   事实是否如此?昨天深夜,中国之声记者辗转联系到当时在场的家长和多位教育部门负责人,进一步了解到了事件的具体细节。而透过这起事件,究竟是哪些问题让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接待群众间的矛盾激化?背后涉事各方又有哪些诉求?   长春教育局回应:该副局长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已向业主代表道歉   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一间会议室里,U型的办公桌两侧旁坐满了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副局长谭智正与对面的来访群众交谈:   “我目前给你鉴定是听不懂话,什么叫听不懂话啊,听着咋地,我现在正跟你说呢,你能不能听完说话,你是哪个小区的,一会把他问一下子。”   4月28日,长春市南关区发布通报回应称,对该副局长在全区范诸暨五泄

  乡村医生网购假药明知故犯从重处罚  □ 本报记者 翟小功   今年40岁的陈某系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某村的一名乡村医生,因明知药品不符合要求仍购进并销售,一审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自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禁止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近日,海南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陈某为谋取不当利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9次,以每粒6元的价格购买了价值6500元的“王氏神效风湿丸”,并在其工作的村委会卫生室以每粒1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2017年7月,陈某的朋友李某送给其父亲两瓶“上中下通用痛风丸”,但陈某将两瓶痛风丸放在卫生室对外销售。2018年3月1日,乐东县食药监局在该卫生室查获11粒“王氏神效风湿丸”和两瓶“上中下通用痛风丸”。经鉴定,上述药品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为假药。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利用网络购买假药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诸暨五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