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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0 23:22 点击:77440

摘要:订单培养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个重要的模式,许多高职院校深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但很多订单培养实施过程问题突出,本文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保险、市场营销等专业实施订单培养的成功案例,分析订单培养的模式。关键词:“订单式”人才培养实施管理问题为了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满足企业的用人要求,大大减少用人成本,实现企业资源与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成为近年来渐兴的一种模式,它让企业能顺利找到需要的人才,也使学校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随时了解市场需求,并及时进行调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金融保险、市场营销等专业就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方面进行了一次全新的实践尝试。一、订单培养模式订单订单培养,这里所提到的订单,是源自商业经济活动范畴,指的是买卖双方订购货物的合同、契约或单据。其实质是通过订单的形式把市场需求反映出来,引导生产方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被逐步引入到高教领域。毕业生能否适应社会需要顺利就业,以及如何实现就业,成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的重要标志。订单培养订单培养的概念,当前的共同看法就是学xilinx

当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网络购物方式时,货物质量不佳、欺诈宣传、到款不发货等现象也随之而来,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的缺失,网购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消费者,也束缚着行业的发展。另外金融危机影响下,很多大学毕业生都选择在网上开店。随着网络创业渐渐向规模化发展,网络创业是否需要立法监管、网上开店该不该办营业执照、该不该收税等问题值得思考。网店监管:创业:立法中图分类号:DF4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04-0231-01凭借开办成本低、风险小等优势,网店成为金融危机下青年人的创业新宠。然而,在网络创业渐渐向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隐忧,例如屡屡发生的交易欺诈行为、网络购物偷漏税。网络创业是否需要立法监管、网上开店该不该办营业执照、该不该收税等问题值得思考。1 立法规范和监管势在必行艾瑞咨询发布的《2008-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购市场的年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281.8亿元,同时不仅网购用户规模达到了8000万,人均网购金额也超过1600元,近三成的网民成为网络购物用户。网络购物正步入快速成长期。但就是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缺乏消费者维权保障机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xilinx

摘要:分析了在未来信息社会和知识时代,现代网络技术为文献和信息资源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但是也为高校图书馆建设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论述了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有利方面以及建设中面临的众多问题,促进传统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的整合,更好的为高校特殊的读者群服务。关键词:高校图书馆数字图书馆 数字化1.前言随着我国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的获求、加工、传播的方式和手段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高校图书馆所服务的用户群体——教师、科研人员、学生,他们的工作性质以及身份决定了他们需求的信息不仅量大而且质高,这时候,传统图书馆的局限性也随之暴露,如封闭式的管理体制,被动的服务方式,落后的传递设备,极大的限制了文献的利用,远远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信息供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其次,传统图书馆各馆各舍,服务对象局限,且受时间、地域、数量等限制,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其三,由于纸质文献都是印刷性文献,文献的存取、保护和利用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使用寿命有限,保护开支大,利用时认为磨损以及保管不善造成霉变等问题,还有存储密度低,体积大,书库压力大等。这些都严重的阻碍着图书馆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突破xilinx

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国家赔偿法学中的重要问题,笔者从其概念、范围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方面,试图厘清此问题,以期对实践有所指引。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抚慰;国家侵权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04-0232-01现行国家赔偿法的颁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也暴露出了大量的问题,其中关于赔偿范围的争论尤为突出。从目前已经发表的文章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于是否应该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已经达成了共识,关键问题在于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操作层面缺乏深入的分析。今年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曙光,其中的十二条这样表述——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然而,不难看出这样的规定远远不够,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是存在的。因此,本文的写作目的便在于此。1 精神损害的界定大多数国家并未在立法中使用“精神损害”,也并未予以明确的界定。而从我国的修正案中可以看出,精神损害已经由法学术语转变为法律术语,因此xilinx

摘 要:本文在分析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安徽财经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单独设点的尝试性工作,阐释了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研究的探索关键词: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04-03-04作者简介:陈宏军,安徽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江若尘,上海财经大学500强企业研究中心教授、主任、博士生导师,安徽财经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他们的学业成长和就业路径已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时代课题。为提高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的整体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就有必要对现行的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加以改革创新。一、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我们分别以“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教育”、“市场营销专业研究生”、“市场营销研究生”为关键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数据库和万方数据中进行检索,没有查找到一篇相关的研究成果,由此可见,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空白阶段。xil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