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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14:54 点击:648357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张新妍  人民银行下发的公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公告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拒收人民币的行为从法律上该如何定性?究竟该如何治理拒收人民币现象?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消费场所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认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其他国家通行的法律,消费者持有的现金包括现行的纸币和硬币是无限法偿货币,除某些国家为支付方便考虑限制大额支付硬币外,可以用现金进行任何数额的支付、对方不得拒绝接受,否则既影响消费者法定支付权利的行使,也侵犯国家法定货币的法定地位。  “法定货币与存款货币及其转化而成的电子货币是有本质区别的,法定货币代表的是中央银行的信用,基本上不存在成为破产财产不能进行偿付的问题;存款货币及其转化而成的电子货币代表的是商业银行或支付机构的信用,如果该机构破产这些货币就会变为破产财产,只能按比例偿付。因此,消费场所拒收现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细蓉

  商家拒收现金让消费者很受伤个别经营场所只接受电子支付有顾客因手机无信号购物不成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张新妍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商家都习惯了不使用现金,但由此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拒收人民币的现象确实存在。  消费者随时可能遭遇拒收现金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对于消费者来说,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拒收现金的情形。  会计从业人员徐玉之前在某大型品牌服饰连锁店铺买衣服结算时,收银员拒收现金,由于她想把零钱花掉,坚持要用现金支付。  “收银员没办法只能接受,然而换了两个收银台也没有找到现金。”徐玉告诉记者,她亲眼看到收银台抽屉里连一毛钱现金都没有细蓉

  新华社天津8月10日电(记者李鲲、宋瑞)“网上点击交信息,办公室里收印章。”这是天津滨海高新区一家企业负责人张希武为公司办理印章的真实体验。今年7月,在天津一家“互联网+公章”的服务平台上,他享受到了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   2017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公章刻制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2017年9月,在当地公安、审批等部门的支持下,名为“印递安”的网上印章订制平台在天津滨海高新区正式上线,需要刻公章的单位可以线上提交有关资料,线下快递收到公章。  “通过‘互联网+公章’,从订制、备案,到生产、销售,再到派送,客户全程不用出门。”“印递安”平台创始人马战雷表示,以前,在公章刻制审批管理的机制下,需要刻公章的单位需要首先提交材料给公安等部门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再找有资质的刻章门店刻章,十分不便。  而在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的机制下,有资质的刻章公司便可以帮助企业收集查验资料并提交给公安部门备案。天津滨海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主任胡宏伟表示,“印递安”平台落户在他们中心,不仅为多家中小企业带来了便利,也进一步激活了当地的创业生态。细蓉

  两位英雄父亲悲痛致辞:你们永远是爸爸的好儿子,人民的好警察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真卿 伍力 袁丽霞 张立东 摄影 杨树)8月10日上午8:30分,仁寿县富加派出所因公殉职所长王涛、辅警廖弦遗体告别仪式在仁寿县法治广场举行。   在告别仪式上,王涛和廖弦的父亲代表亲属致辞。记者在现场记录了两位父亲留给儿子最后的话,截取片语,缅怀英雄。   王涛父亲王献明:你的儿子发誓,将追寻你英雄的足迹   “儿子王涛的牺牲,是他用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崇高使命;是他用生命诠释了危难之时保卫人民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的大无畏精神;是他用生命彰显了惩恶扬善的一腔正气;是他用生命展示了仁寿公安干警的舍生忘死、恪尽职守的精神操守;是他用使命树起了人民警察的一面英雄旗帜。”   “人故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为了惩恶扬善,为了群众安宁,为了他热爱的警察事业奉献了青春和热血,他的离去,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在万分悲痛的同时也为我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感到光荣和自豪!你的生命,将如同你头上的警微永放光芒。”   “今天,不仅亲人们来了,你尊敬的领导来了,亲爱的战友来了,还有很多你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都放下了细蓉

  打开“洗稿”工具网站,一键生成“智能伪原创”文章,充值会员还能获得内容优化、图片转换等服务;同一视频在不同平台被热转,上传者却个个不同,原作者甚至未开通该平台账号;兜售标价398元的在线课程,内容却是盗自他人的直播录音……(据8月9日《人民日报》)   互联网和智能科技造福人类,但也时常给权利保护出难题,比如“洗稿”对著作权的侵害。百度百科解释称,“洗稿”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核心内容,也就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洗稿”是不是剽窃?对此,专家意见不同——“可能是剽窃,也可能是非法演绎,不排除合理使用,或者是借鉴创意思想的新创作”。难以定性,势必影响到对著作权被侵犯作应有的预防。  “洗稿”危害可谓一“键”多“刁”。与未经权利人授权的转载和直接抄袭不同,“洗稿”是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的,隐蔽性更强,侵害的权利却更多,涉及的对象也很广泛。借助“洗稿”工具批量化“生产”,大大提高了“侵权效率”,缩小了“侵权成本”,结果是给权利人带来繁重的维权负担。  “洗稿”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比如,除法定情形外,未经他人许可直接转载作品的,会侵害他人的复制权;未经许可对他人原创细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