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奔马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3 11:14 点击:61238

摘要: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30年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深化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其中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是前提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是核心内容;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必要条件;构建现代政府监管制度是重要保障。关键词:行政性垄断行业;监管;改革行政性垄断行业,在我国的特定情况下,是指既具有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又带有较强的行政垄断色彩,通常以国有独资或控股形式存在的企业集合,如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烟草、食盐等行业。近年来,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成为理论界、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十分关注的问题。所谓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就是要在这些行业内,构建以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企业为基础,引入必要竞争,同时受到合理管制的新架构。以引入和强化竞争为主题的我国两轮垄断行业改革虽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但深层次的管理体制问题却迟迟未能解决,滞后于人们的预期,改革呼声日渐高涨。一、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30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电力、电信、民航等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也随之开启并不断深入,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改铜奔马

摘要:本文进一步多方面论证“重建个人所有制”是重建被资本主义否定了的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但不是劳动者单个人的个人所有制的回归,而是在更高形式上的与公有制相通的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公有制和社会的个人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硬币的两方面。其正面是公有制,其背面是社会的个人所有制,即组成为共同体的每个人都有份的所有制。文章全面批驳了王成稼先生多篇论文中的错解、曲解和逻辑性错误。关键词:公有制;社会所有制;个人所有制;否定的否定中图分类号:F12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06-001-10王成稼先生发表过多篇有关“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争鸣文章。只就近两年来说,他在《当代经济研究》2007年第10期和2009年第9期先后发表了《论“重建个人所有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兼评谢韬、辛子陵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试解》和《再论“重建个人所有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回应卫兴华教授的批评与指正》,在《经济纵横》2009年第2期发表了《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错误观点和错误翻译的几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社会主义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一个需要探讨和研究的学术性的理论问题,也是涉及怎样搞好铜奔马

人类关于隐私的意识和观念,早在人类脱离动物界而成为人时已萌发,只是最初仅限于人体和两性秘密。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隐私的观念进一步发展,内容不断丰富。到了现代,隐私内容已涵盖了有关私生活的所有秘密,包括个人信息、公民私生活情况和公民私生活安宁,而且对隐私的要求上升为受法律保护和调整。现代社会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自然人人格的解放,人们要求支配的私有空间日益扩大,从而自觉不自觉地意识到应尊重他人的私生活方式,维护自己的私人生活秘密不受侵犯。这种要求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生活安宁的愿望经过法学家们的提炼升华,便发展成为公民人格权的一项重要权利——隐私权。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隐私权保护仍存在不足之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比较零散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保护公民隐私权立法,且我国的各种法律均未明确包含“隐私权”一词。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认可和保护散见于各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中,内容缺乏衔接性、统一性。未确认隐私权作为独立人格权宪法、民法中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予以明确规定,在司法解释中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处铜奔马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在中部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确定的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选择中部地区26 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 既是中央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采取的重大措施, 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地区财税部门应当加强领导, 认真组织实施, 互相沟通情况, 每半年由省国家税务局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有关数据及时通报省财政厅。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 应及时上报。附件: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铜奔马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进入快速扩张时期,城市建设的范围不断扩大,城中村问题成为城市政府、学术界等共同关注的棘手而重要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中村土地资源利用整理与拆迁改造,但这必须保障城中村村民现有既得利益长期不损失。关键词:城中村;土地资源利用;拆迁改造一、城中村的概念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和扩张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农用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仍居住在由原村落基础上自发建设而成的村庄。其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但城中村产生以后,受城市经济发展影响,原村委会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减弱,而当地街道、居委会又无权管理,致使城中村管理机制混乱。城中村村民面对周围城市经济疾风暴雨似的发展,自发地以其特有的方式开发土地资源,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由于二元结构的存在,城中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往往与整个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并不协调,产生了许多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整个城市的发展和形象,从而影响了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是困扰我国城市发展的难点问题,被视为我国的都市病之一。二、城中村土地利用及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村内没有或基本没有耕地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除宅基铜奔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