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 > 正文

朱元 老股转让剑指“三高” 或成套现快车道


更新日期:2013-12-04 01:50:41来源:网络点击:2273

  本周,证监会制订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作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规定》正式推出了老股转让政策,分析人士认为,上述举措旨在抑制新股发行价格,但结果将是老股东通过转让老股套现,而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则相应减少。

  抑制炒新及超募

  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制订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这是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业内人士认为,相比目前的增量发行,此举有利于协调一二级市场的定价平衡。

  所谓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即“老股转让”,也被称为“存量发行”).

  证监会指出,“老股转让”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规定》将这一做法引入国内市场,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

  根据券商人士流传的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重启的会议记录,在操作方式上,牢固转让是新股发行的一部分,发行价格跟新股一样;在转让原则上,以平等协商的自愿为原则,股东自己协商确定;持股期36个月,不存在不能转让的情形,防止突击入股快速套现;在出现超募资金的时候,在发行方案中明确,超募的资金也要相应减持老股,确定募集资金时一定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界定。

  深圳一家私募投资总监在接受《投资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股转让措施的出台有重要意义,“一是增加存量发行的流动性,对抑制炒新和超募资金,新股发行数量需要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决定,对于某些新股数量不足以满足上市条件的发行人来说,老股转让无疑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

  不过,老股转让或许成为老股东们加快减持的工具。上述人士还表示,新规强制要求发行人定价过高导致募集资金超过计划募集规模时,必须下调新股规模,同时以发售老股替代新股,其结果将是老股东通过转让老股套现,而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则相应减少。

  创业板“三高”现象

  在IPO重启会议上,证监会还对近年来创业板超募资金及三高现象进行分析。根据参会券商人士提供的材料中也提及到三高问题,一方面,创业板上市企业355家平均发行市盈率54.38倍,超募1倍以上73%,大量闲置资金;另一方面,新股中小投资者亏损严重,目前为止355家创业板公司中100家公司股价低于发行价,中小投资者失去信心。老股转让在技术上,谁该转谁不转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合理公布合理确定。

  据统计,自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开板至2011年11月,创业板开板两年的时间内,共有275家创业板公司实现了成功发行并上市。这275家创业板公司在首发时合计募集资金1940.065亿元,较原定计划的672.5631亿元多出了1267.5019亿元,超募比例高达188.46%。

  其中,天立环保 (300156)的超募比例最高,达到7.79倍。该创业板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1.3231亿元,但实际募资高达11.629亿元。此外,还有13家创业板公司的首发超募比例在400%以上,包括国民技术 (300077)、汇川技术 (300124)、铁汉生态(300197)、世纪鼎立(300050)、中瑞思创 (300078)4.77倍、沃森生物(300142)、奥克股份(300082)、东软载波(300183)、华平股份 (300074)、汤臣倍健 (300146)、海兰信(300065)、数字政通 (300075)和万邦达 (300055).

  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超募的创业板公司都能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如奥克股份。该创业板个股不仅上市首日就出现大幅破发,而且上市至今的累计破发幅度接近五成。

(责任编辑:DF126)


相关:

央行上海总部详解自贸区金融举措“路线图”“时间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3日就《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并就市场高度关注的资本项目开放、投融资汇兑、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以及风险监控等问题..

从中央政治局会议看明年经济工作走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3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这次会议透出了明年经济工作怎样的走向?  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会议在分析研究明年经济工作时指出,继续坚持..

上一篇: 证监会否认暂停受理IPO申请
下一篇: 证监会:进一步推动原油期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