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关于媒体报道洛阳师范学院学生被强送精神病院治疗一事,我院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2017年9月26日开庭审理了原告(媒体报道中化名:刘刚)诉被告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纠纷一案,2017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后,原告与被告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裁定撤销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之中,我院将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相关:
CPI创7个月新高 通胀担忧升温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了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9月,CPI同比上涨2.5%,创7个月新高;PPI同比上涨3.6%,环比上涨0.6%,创..
保卫A股 深圳一国资股东拟大举增持 保卫A股,各方在行动。多家上市公司积极自救护盘,增持、回购军团持续扩容。近期深圳国资百亿资金驰援上市公司的举措颇受关注,除通过贷款、向实控人借款、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