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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4 04:40 点击:808032

  近日,青岛证监局召开辖区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青岛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鑫总结了去年工作,分析了市场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18年,青岛证监局在中国证监会党委的坚强领导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效能明显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取得积极成效,投资者权益保护得到全面加强。辖区资本市场功能有效发挥,企业过会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直接融资规模同比翻番,机构持续集聚,作用不断发挥,市场共建格局更加巩固,服务创新驱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扎实推进,有力支持了地方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做好辖区资本市场发展稳定工作,必须深入思考、牢牢把握经济、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廓清资本市场工作事业开展所处的历史方位、空间方位、时代背景和发展方向,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的科学论断,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的最新定位和更高要求,深刻认识辖区资本市场攻坚任务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002128股票

  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今年1月份共对36宗违规行为出具自律监管措施。其中,2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占比75%;9宗涉及权益变动违规,占比25%。   2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事项主要包括八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在进行重大重组时,未按照《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拆借等方式占用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信息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主办券商在推荐挂牌业务中,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五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关联交易、5%以上股权被冻结或抵押、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六是挂牌公司因以前年度部分经济活动和会计科目报表项目核算不准确而对相关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予以追溯调整,据此影响相应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七是挂牌公司经全国002128股票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了提高市场定价效率,着力改善“单边市”等问题,科创板将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科创板股票将会纳入两融标的,过去弱化的“融券”业务将有望在科创板得以发扬光大,并让“融券做空”的作用大放异彩。   在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看来,将科创板股票纳入融券标的,即要求证券公司进行持券,对维护科创板股价稳定有一定积极作用,并且持券需要证券公司有更强的综合实力,因此对证券公司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科创板风险偏好介于新三板与创业板之间,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证券公司持券可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郑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据悉,允许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就作为融券标的,只是第一步。后续交易所将就融券标的发布指引,希望改善“单边市”的情况。   与此同时,为防控过度投机炒作、保障市场流动性、为主板交易机制改革积累经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对科创板交易002128股票

  “包容性”,这是科创板的一大特点。在业界看来,此举有利于科创企业的孵化,可以激励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扶持高端创新企业的发展。相比于A股其他板块及新三板而言,更加符合处于快速成长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征。   科创企业有其自身的成长路径和发展规律。因此,需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上市指标体系,满足不同模式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务特征,但已经拥有相关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上市需求。   鉴于此,科创板的制度设计,大幅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具体看,在市场和财务条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标,与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等财务指标进行组合,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在非财务条件方面,允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等特殊治理结构的企业上市,并予以必要的规范约束。在相关发行上市标准的把握上,也将考虑科创企业的特点和合理诉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五套标准的设计思路是构建以市值为核心的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希望可以通过这五类标准更好地包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上市需求。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在具体IPO002128股票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同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上交所明确,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为此,在总结现有股票交易涨跌幅制度实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础上,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此外,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投资策略中心主任顾慧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的推出,意在建立一个更市场化、更透明、更具价格发现功能的股市制度,通过资本市场助力优质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为了让资本市场能够更准确地对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进行定价,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的功能,就要求在交易环节减少人为干预,因此“T+5不设涨停/T+6及之后20%涨跌幅”就成为兼顾现有其他板块涨跌停限制的过渡性选择。   在谈及放宽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的影响时,顾慧君表示,此规定在短期内可能会引起科创板本身较大的波动,这种波动会外溢到创业板等相002128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