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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17:39 点击:805675

  1月30日,沪深两市双双下跌,78家上市公司股票跌停,截至1月30日晚间发稿,共有97家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亏,受众多上市公司由于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发布预亏公告影响,多家上市公司跟风大跌,科大讯飞、万达电影也未幸免于难,两家公司发布公告,为“商誉减值”传闻辟谣。  截至1月30日收盘,科大讯飞股价大跌8.81%,收于26.40元/股。1月30日晚间,科大讯飞发布澄清公告,有投资者反映,市场传言公司进行了十几亿元的大规模商誉计提。科大讯飞在公告中表示,基于对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的判断,公司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  截至1月30日收盘,万达电影股价大跌6.57%,收于19.92元/股。1月30日晚间,万达电影发布业绩预告称,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8832.39万元至137926.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5.00%至-9.00%。公司称,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原预告的盈利金额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电影票房低于期初预测,导致公司利润波动幅度较原预计有所扩大。关于市场传闻的万达电影商誉减值的问题,高级会计师田刚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万达电影的业绩预告来看,风骏房车

  1月30日晚间,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相关配套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交所表示,“上市规则”立足科创板的市场定位,对科创板市场股票上市和退市,作出针对性规定。基本思路是,制定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同时严格实施退市制度,畅通市场的“进口”和“出口”。   具体来看,“上市规则”制度设计大幅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度和适应性。在市场和财务条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标,与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等财务指标进行组合,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可以满足在关键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已突破核心技术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但财务表现不一的各类科创企业上市需求。   “上市规则”允许存在未弥补亏损、未盈利企业上市,不再对无形资产占比进行限制。在非财务条件方面,允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等特殊治理结构的企业上市,并予以必要的规范约束。在相关发行上市标准的把握上,也将考虑科创企业的特点和合理诉求。比如,为适应科创企业吸引人才、保持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稳定需求,允许企业存在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针对风骏房车

  1月30日晚间,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相关配套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将设置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与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证监会发审权力将下移至上交所。   上交所表示,设置上市委是为了保证试点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审核工作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试点过程中,上交所层面的发行上市审核职责将由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以下简称审核机构)与上市委共同承担。审核机构承担主要审核职责,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上市委侧重于通过审议会议等形式,审议交易所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报告,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上市委管理办法》明确了上市委运行机制。一是在人员构成上,注重专业性与独立性。上市委主要由上交所以外专家和上交所相关专业人员共30-40人组成,专业上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专业人士,来源上包括市场人士和监管机构人员。二是在工作职责上,突出监督与把关。上市委审议会议对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参会委员就审核报告内容和审核机构是否同意发行上市的初步建议发表意见,全面、充分讨论,形成合议意见。三是在工作程风骏房车

  1月30日晚间,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相关配套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对交易制度有多项创新。  一是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科创企业商业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较大、经营风险较高,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投资经验、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由此,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未满足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二是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为此,在总结现有股票交易涨跌幅制度实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础上,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此外,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是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风骏房车

  1月30日晚间,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相关配套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是规范科创上市企业持续监管的主要规则。《上市规则》对股份减持制度做出了更加合理的安排。   上交所表示,科创企业高度依赖创始人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保持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为此,配套规则对科创企业股份减持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安排。   具体来看,一是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稳定。控股股东在解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应当保持控制权稳定和明确;适当延长核心技术人员的锁定期,上市后3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   二是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对于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下统称特定股东)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届满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   三是优化股份减持方式。允许特定股东每人每年在二级市场减持1%以内首发前股份,在此基础上,拟引导其通过非公开转让方式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减持,不再限制比例和节奏,并对受让后的股份设置12个月锁定期。   四是为创风骏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