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08 06:47 点击:731983

  女子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被拘   因对刷卡金额有异议大闹车厢 经民警教育后表示悔过   11月15日上午,在顺义区945路公交车上,一女乘客因对刷卡金额有异议和司售人员发生口角,该女子先是摔砸车载灭火器,又意欲抢夺司机方向盘,还高喊“要死一起死”,被随车安全员阻止。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目前该女子已被顺义警方行政拘留。   怀疑刷错钱大闹车厢   11月15日上午10点半左右,乘客孙某(女,34岁,本市人)从顺义闫家营搭乘945路公交车行驶至地铁俸伯站时,准备刷卡下车换乘地铁,因对刷卡显示扣费金额有异议,要求售票员解决并拒绝下车。一目击者向记者回忆,该女子要求售票员当场解决问题,把钱退回到卡里,售票员称无法现场操作,让她拨打热线电话解决,“她根本不听,在车里大吵大闹,要司机停车,先给她解决问题”,不过司机未作理会,正常行驶出站。   目击者称,看到车辆继续行驶,女子情绪非常激动,骂骂咧咧地从前门走到后门,一把抄起车上的灭火器要喷射,幸亏安全员及时赶到将其阻止。女子不听劝告,把灭火器摔在地上。   抢夺司机方向盘未成功   另一乘客告诉记者,女子摔了灭火器后,周围乘客都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她不大暑

  据悉,山东省东明县不少农村创办了“政策超市”,将农民普遍关心的涉农政策、焦点问题集中展示出来,供村民参观查阅,遇到不懂的问题,还有专门的司法人员负责解答。   政策信息对于农民脱贫致富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制于农民居住分散,且缺乏有效的宣讲渠道,农民对各类惠农政策的知晓度并不高。“政策超市”的开设,变“死”文件为“活”教材,将政策精神原原本本传递给农民,不仅让农民更加懂政策,用活用好政策,还有力地促进了当地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政策超市”是农村一件新鲜事,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更好地发挥“政策超市”启民智、惠民生的作用,各地不妨在人员配备、资金保障、政策解读等方面再下功夫,确保好政策为民所享、为民所用。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DF309) 大暑

  目前,涉及幼教概念的上市公司众多。其中,A股包括威创股份、三垒股份、电光科技、华媒控股等几十家,以及新三板的伟才教育等。   新京报记者发现,目前多家上市公司旗下的幼教业务,很多是在靠加盟挣钱。   记者在多家上市公司旗下的幼儿园品牌机构了解到,满足办园场所要求、资金要求等条件基础上,再缴纳一定加盟费、品牌使用费(或管理费)就可以让一家普通的幼儿园加盟成为一家“知名幼教机构”。   具体来看,威创股份旗下幼教机构金色摇篮的加盟要求:包括幼儿园办园建筑面积1500平米以上,符合国家办园标准;户外标准为人均不低于2平米;至少6个班以上(含6个班)的规模;教室面积、教寝分开则每间不少于50平米等内容,金色摇篮主要对加盟商提供指导、培训等内容。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金色摇篮幼儿园加盟相关事宜时,幼儿园总部回应称,二、三线地市级城市中,金色摇篮加盟费为30万元左右,大城市加盟费更高。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金色摇篮幼儿园会考虑与部分幼儿园联合办园,金色摇篮为大股东,负责经营管理。   如果考虑到前期筹备等费用,金色摇篮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一个普通地级市的标准,大暑

  欠159万躲7年 女子拒不执行   海淀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0个月 庭审当天另有21名被执行人旁听17人被拘   惠某因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成为被执行人,但她和家人拒不还款,在外躲债7年。今年6月,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得到惠某行踪后,与法警一起将惠某带回法院,途中惠某先称自己在天津有个上亿元的大买卖,只要做成肯定还钱,后又“戏精”上身,假装晕倒。因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本周四惠某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一家欠债齐消失拒不还钱躲7年   据了解,2007年12月19日至2010年1月27日,惠某的父亲分17次向王先生借款159万。2010年2月3日,王先生与惠某及其父母签署还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王先生,债务人为惠某父母。可协议签订后,惠某一家迟迟不履约,王先生无奈申请强执。2011年,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后,时年24岁的惠某谎称自己是政协委员,拒绝到法院说明情况,她的父母也是避而不见。   7年过去了,惠某一家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甚至躲起来难觅踪影。后来,海淀法院依法查封惠某名下的福特福克斯小轿车一辆,要求她将车辆交至法院。但惠某仍不依法执行判决,在收到通知后将车开至陕西省西安市,此后一直下落大暑

  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马某被医院转至另一家诊疗和监护条件低一级的医院治疗,三周后因多系统功能衰竭死亡。认为两家医院均存在过错导致其子死亡,马某父母将二者一同推上被告席,索赔100万余元。一审法院综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两家医院分别承担20%和40%的责任,共赔偿60万余元。不服判决结果,原告上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患者转院后死亡家属告两家医院   2013年1月15日,22岁的马某因发热9天、双下肢无力6天、意识障碍和头部抖动等症状在宣武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当月30日转诊至右安门医院。同年2月21日,马某因多系统功能衰竭死亡。   马某父母认为,宣武医院没有认真考虑儿子的病症,在病情危重情况下不负责任地拒收儿子入院治疗,使其病情逐步恶化。而右安门医院收治后,没有对症治疗,致使儿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为此,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家医院赔偿医疗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   庭审中,宣武医院辩称,其诊疗过程中未违反诊疗护理常规,诊断正确、治疗得当,不存在过错。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与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右安门医院也否认其诊疗过程存在大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