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语系列第二季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5 08:07 点击:697525

  中新网客户端9月27日电(记者 阚枫) 近日,有网友在教育部网站“留言答复”栏留言咨询,称一些培训机构、艺术院校在开展社会音乐教师水平等级认证培训,并声称盖有机构和院校公章的所谓社会音乐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承认的。问询是否属实。教育部答复称,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物语系列第二季

  明经国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长详解其中缘由: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明经国故意杀人案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审判长在一审宣判后第一时间就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向《法制日报》记者作了解答。   记者:本案中是否存在对明经国的土坯房非法拆除的行为?   审判长:本案在案证据证实:1、南康区人民政府及十八塘乡人民政府既未认定明经国家土坯房系“空心房”,也未作出决定强制拆除明经国家土坯房的行政行为;2、南康区人民政府及十八塘乡人民政府一直要求农村土坯房拆除工作必须坚持以群众自愿为原则,不存在强制拆除的问题;3、樟坊村村委会在案发当天既未决定也未实施拆除明经国家土坯房的行为。   案发当天,樟坊村村委会拆除明某炳、明某福、明某森土坯房的行为,是已征得上述村民明确同意后实施的。在拆除明某福土坯房的过程中,因挖掘机司机操作不慎损坏了明经国家土坯房的南面屋檐部分瓦片,并非针对明经国家土坯房实施的拆除行为所致,且在场的乡村干部已当场就屋檐及瓦片损坏原因向明经国及其家人作出解释。   记者:开展土坯房改造、整治工作是否有法律政策依据?   审判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物语系列第二季

  据财政部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责任编辑:DF078) 物语系列第二季

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9.2% 增速放缓   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248.7亿元,同比增长16.2%(按可比口径计算,考虑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增强、剔除重复数据、企业改革剥离等因素影响),增速比1-7月份放缓0.9个百分点。  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473亿元,同比增长26.7%;集体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9.2亿元,增长3.2%;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1323.9亿元,增长20.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906.4亿元,增长7.6%;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485.6亿元,增长10%。  1-8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3880.5亿元,同比增长53.2%;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37382.3亿元,增长13.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2985.9亿元,增长13.5%。  1-8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4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7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4.4倍,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4%,纺织业增长1.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32.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46.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物语系列第二季

财政部:对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自9月10日起执行。  《通知》称,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在通知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责任编辑:DF120) 物语系列第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