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02 12:07 点击:601421

  欠债难还劫门市 重伤他人被公诉  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导致债务缠身,竟通过抢劫小门市的方式谋财,造成店主重伤。近日,河北省涉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张某做生意,因资金周转产生几万元的债务。年关将近,张某的朋友本来答应借钱给张某,但却临时爽约,张某一气之下产生抢钱念头。今年2月5日18时,张某驾车路过被害人杨某位于涉县某小区的门市时,看见杨某一个人在门市,便趁天色已黑进入杨某的门市,用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朝杨某头部猛砸几下,随后将桌上的一个手提包抢走,包内有现金及多张信用卡,卡上有名字和密码。  张某用抢来的信用卡分别在邯郸、武安、邢台等多地取款机取款1.3万余元,并将作案时及取款时的衣物烧毁丢弃。经公安机关侦查,张某于3日后被抓获。经鉴定,被害人杨某损伤属重伤二级。   (李俊涛 赵云霞) 李俊涛 赵云霞发烧

  孩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四川: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跨省实施司法救助  本报讯(记者王丽 通讯员石越)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跨省司法救助案件。该院检察官从四川驱车5个多小时到达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向被救助人荣某(未成年人)发放了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荣某是重庆人,她的母亲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人杀害。由于该案被告人周某系四川省广安市人,该案按法律规定由广安市司法机关办理。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李某死刑和无期徒刑。四川省检察院在办理两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时,了解到案发时被害人的女儿荣某年仅14岁,家里仅靠父亲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其日常生活及学业陷入困难,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荣某伸出援助之手。  在检察机关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后,荣某向四川省检察院书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收到救助申请后,承办部门积极与申请人居住地基层组织联系,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当地政府出具了荣某家庭经济困难的书面证明。由于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拨付是由各省各地区财政部门统筹资金,同时,四川省检察院此前尚未办理过跨省司法救助的案例,承办部门在研究讨论时,对本案是否给予救助产生了不同意见。最发烧

  深圳电动自行车怎么管? 相关规定征求意见中   深圳拟划电动自行车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近年来,日益壮大的电动自行车“大军”不仅增加了城市的交通负荷,与其他交通工具和行人“抢道”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存在较大的安全问题。深圳自2012年4月实施“限电”政策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对特定行业的备案管理方式、备案程序、限行区域的定期对外公示等措施。   昨日,记者在深圳市法制办官网看到,最新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提出,深圳拟将此前实施的“限电”政策的有效做法予以法定化,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新措施,比如拟对电动自行车划“禁行区、限行区、准行区”等,但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给予了适当政策“照顾”,该《若干规定》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划定电动自行车“三区”   受益于“限电”以来各项交通综合治理措施,深圳交通事故发生率呈逐年递减趋势。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大多采用“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结合原特区内外的公共交通覆盖率等实际情况,《若干规定》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管发烧

  服用海外代购药品安全性有风险  前不久,医科大学毕业生林某某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以罚金27万元。据悉,代购国外药品,有可能将风险带给他人。我国对销售假药罪实行的是:销售假药只要有一片,就构成犯罪,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海外代购药品迅速发展起来,由于利润可观,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代购药品的行列。有的是在旅游期间代替亲友购买药品,有的是在留学期间在网上代收海外药品赚取差价,还有的是甚至专门在网上做代购药品的生意。殊不知,这些私自代购的药品均属于“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照我国法律,是销售假药。“药品是否为假,并不是药品本身,而是要看有没有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这个是关键。”有关人士这样解释。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未经批准进口的,均按假药论处。因此,即便是实质意义上的真药,只要没有获得批文,一律算假药。   而在网上销售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更何况,网上不能销售处方发烧

  135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自首  重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  本报讯 记者吴晓锋 记者从7月14日召开的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暨专项斗争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重庆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135人。  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重庆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调各相关系统、政法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截至6月底,130个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6.5%,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强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与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结合起来,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根据部署,7月16日至31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为期15天的检查指导工作,具体由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牵头组织。发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