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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21:13 点击:57847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从新时代我国的国情出发,贸易强国应以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以及金融强国等方面的建设为支撑,强调对资本、产业、技术和人才等关键要素的综合集聚能力,根据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优势突出产品的高技术、高品质和高附加值,不断提升中国的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   新时代我国由富起来到强起来过程中,一些重要矛盾和制约因素开始集中显现,建设贸易强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新时代的贸易强国建设要突出重点,分阶段推进,有所为有所不为,与时俱进地根据世情和国情的变化做出调整,切忌贪大求全守旧。总体而言,贸易强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贸易部门和非贸易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从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入手,重点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是从产业基础来看,贸易强国的建设应以制造强国为主要基础,同时重视通过发展服务业提升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在现阶段特别要突出强大的工业制造能力在稳定经济增长和保障国家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加快提升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创新智造水平。要吸收欧ng11.app

  6月22日,湖北省易迁办组织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在武汉召开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培训会。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扶贫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系列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贯彻落实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培训布置易地扶贫搬迁巡查信息系统工作。   会前,各地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讨论了易迁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并将相关意见集中反馈了会议组整理。会议对巡查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系统操作实务进行了现场演示讲解。会议上,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答。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易迁办主任杜海洋同志参加现场培训会并作辅导报告,省发改委地区处处长、省易迁办副主任孙大钟同志作会议总结。   杜海洋强调,今年是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的一年,要完成好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目标,就需要正确的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能因为已有的工作经验而产生懈怠情绪。要防止我们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机制ng11.app

  7月2日至3日,以“创新合作,智绘粤港澳大湾区美好未来”为主题的第四届中以科技创新投资大会将在珠海举办。主办方透露,前期已确定有17个项目将在大会上签约,目前大会报名的企业、机构超过2000家,报名人数超过5000人,预计将有2000多场B2B的企业对接。   本次大会将举办项目签约、重量级嘉宾演讲、主题圆桌论坛、中以企业B2B对接、以色列企业路演、中以专利技术展示拍卖会等系列活动。今年还将举办5场契合珠海经济发展实际的分论坛,主题分别为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和智慧城市。   B2B对接是大会的关键环节,关乎中以合作实质成果。截至目前,报名参加B2B洽谈的中方企业有1099家、以方企业123家。参会企业涵盖工业制造与自动化、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农业技术、清洁能源、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金融投资等领域。 (责任编辑:DF392) ng11.app

原标题:德媒关注中国放宽外资限制:进一步开放市场 参考消息网6月30日报道 德媒称,中国6月28日向外界公布,放宽对银行、汽车和重工业,以及农业等部门的外资限制。在外界期待下,中国政府履行承诺,进一步开放市场。 据德国之声电台网站6月29日报道,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2018年版)》。其中列出了外商投资受到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并在22个领域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新名单将于7月28日生效。 报道指出,与去年6月发布的版本相比,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数量从63个减为48个。 中国4月曾宣布,在未来3到5年内,完全取消对保险和汽车等行业所有权限制。如按公布名单,乘用车制造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将在2022年消除。 上海政治风险分析公司知险数据资深分析师博正源表示,“中国在许多行业提出了一些大胆的举措,在许多产业放宽投资限制,其中包括许多可被视为战略性的财务和农业产业。” 这次公布的名单还放宽或取消包括船舶和飞机制造、电网和作物育种等企业的所有权上限,客运和铁路运输和航运公司的限制也将取消。但名单中不包括小麦和玉米。 措施包括,在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ng11.app

中国驻英大使投书英媒:中国不容美国在南海“秀肌肉”原标题:中国驻英大使投书英媒:中国不容美国在南海“秀肌肉” 参考消息网6月30日报道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6月27日在英国《卫报》网站发表署名文章,题目为《中国不容美国在南海“秀肌肉”》,现将全文摘编如下: 最近,一些人热衷炒作南海“航行自由”问题。美国一边鼓噪所谓反对南海“军事化”,一边频繁派军用舰机到南海“秀肌肉”。为了拨云见日、澄清真相,我认为有必要搞清楚四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航行自由? 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一国船舶在另一国领海内行使航行自由,必须符合“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标准,即不得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得进行军事演习、搜集情报等行动。《公约》对外国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未作明确规定,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要求外国军舰进入本国领海应获得批准或事先通知,比如中国在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航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航行”。美国提出的所谓“航行自由行动”与国际法上公认的航行自由不能混为一谈。“航行自由行动”是美国为其在世界各地“横行”提供的理由,这是对国际法的曲解和滥用,是彻头彻尾的“横行自由”。 第二,南ng11.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