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州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1 07:38 点击:562982

解读 | 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实践 今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充分介绍中国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新情况、新进展和新成效。1997年,中国首次对外发布宗教信仰状况白皮书,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向世界介绍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引起广泛关注。20多年来,中国宗教信仰状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新版白皮书给出了最权威、最深入的解答。 20多年来,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睦相处,宗教关系积极健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滋生蔓延、宗教和教派冲突此起彼伏形成鲜明对比。实践证明,中国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是坚决的、全面的、一贯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成功的,符合中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得到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拥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科学陈建州

新时代乡村振兴指导思想的形成过程 比较过去的五年,农业农村发展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理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地探索和形成,内容上从围绕经济发展为主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共发展的清晰道路,伴随着方法上从发展到改革再到创新,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理论,奠定了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对其形成过程,大致可以分如下三个部分。 第一,理论框架到理论体系的思想形成过程:“大农业”思想到“三农”思想。 早在1992年《摆脱贫困》一书,习近平总书记就描述了大农业是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的立体农业,是面对市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进一步提出要破除制约大农业障碍,就要解决包括粮食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综合开发、农村集体经济、科技兴农、农村服务体系等问题。全面性地奠定了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和基础。从“大农业”思想到“三农”思想,是乡村振兴理论内容的丰富过程,核心论述是“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围绕该论述加快构建“三大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改革为手段,不断开创农业发展新局面。到了新时代陈建州

漫评 | 问责执纪用好两把“尺子” 事出有因    画/张书信    管党治党,规矩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在用好“两把尺子”上下功夫。坚持履行好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责,既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又依据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用好法律的“尺子”。两把“尺子”同向发力,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拔烂树、治病树,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既治病又救人,管党治党才能在人性化中彰显效能。 陈建州

【求是手机报|理论速递】2018.6.19 星期二 【总书记说得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 ——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传媒观察】 要让虚假整改者付出代价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是行不通的!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必须是“真改”,那些虚假整改、表面整改、阳奉阴违的,必须要付出代价。(人民日报,刘毅) 对抄袭行为不能仅道德谴责 抄袭方法多种多样,除了文字照搬,还有改头换面、打散重组、剽窃思路、抄袭观点等。抄袭行为已经成为学术、文创领域的“毒瘤”,对其仅仅道德谴责了事显然远远不够。文艺工作者要坚定文化自信,更要有自律意识,守住底线,摸着良心创作。大量事实也都证明,想要投机取巧靠“掠人之美”来成就自己名声的人,不可能走得久远,到头来只能弄巧成拙,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光明日报,宋雪玲) 别让世界杯激情冲淡守法意识 别让世陈建州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日(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几个要点值得关注。首先是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然后是征税方式,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另外还有惠民生的专项扣除,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这几点,都是力图改变个税征收的粗放性,尽量贴近个税在实现社会公平上的设计功能。 个税在调节社会分配上关键性已被历史证明,是一个社会正义的晴雨表。所以过往几年中,关于现行个税标准的争论和质疑,实际上是公众对分配正义和社会公平观感的集中表达。一个争论在起征点上,无论是起征点过低、还是七年不调整起征点的滞后性,都使得个税缴纳的“重心”出现了实际下移;一个争论点在分类税制的征收方式上,这个征收方法认钱不认人,征管倒是省事了、可以直接从单位扣抵,但却使收入单一型家庭重叠缴税、收入多元化的人少缴税,“经济水平相同的人交相同的税”的横向公平,未能保证。 一篇聚焦个税对社会公平效用的研究性陈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