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诗人千年前的欢歌。跨越时空。激荡我的胸怀。诗人那尽情欢歌的狂态。是何等的潇洒。何等的自在!
久别重逢。就当千杯不醉;人生得意。更应对酒当歌;孤寂失意。也可对月独酌。性之所至。就该举杯。就该大饮特饮。如此说来。酒是极好的了。人人都该饮酒才能尽兴了。举杯之人就是至人了。非也非也。三尺青锋。在侠客手中方是锄强扶弱的利器;美酒佳肴。于诗人杯中才是提笔挥毫的源泉。性之所至。才得自然潇洒;无故醉酒。不过矫揉造作罢了。
故曰:酒得豪人饮。俗者莫贪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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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寻寻觅觅中找到你我一直在寻寻觅觅 寻觅着自己的理想 寻觅着自己的真实 寻觅着。。。。。。 最后寻觅到了这里 期待这里也是我的栖息地 更是我的长久居住地
葬我我死后。 不葬山林。 不洒江河。 请将我葬在诗里。 某天。 你会拿起诗集。 徘徊触碰诗行。 清晨或是黄昏。 把我诵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