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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任“李razr 鬼非遗”作怪


更新日期:2018-10-12 09:44:47来源:网络点击:268125

在一些非遗项目面临后继无人或市场认可度较低的背景下,另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即由于项目深受欢迎导致“李鬼”层出不穷,假冒的“非遗作品”需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以华北某地的糕点企业为例。该企业生产的糕点远近闻名,其制作技艺早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至今仍沿用传统的工艺流程,这家企业的糕点产量并不多。可近年来,多地开始出现该企业的“分店”,并公开售卖其产品。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己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使用其商标,那些“分店”的商品均为假冒伪劣。该企业也尝试去打假,但由于成本太高,成效并不明显。

上述糕点企业所遭遇的情况,在今天的非遗领域不是个案。比如,一些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美食品牌,商标被肆意滥用;一些不法商贩打着“传承传统工艺”的旗号,以机器化来制作“非遗作品”等。这些行为不但构成了对非遗项目的侵权,而且容易混淆大众对非遗的认知。

细究起来,非遗“李鬼”的存在,也侧面反映了社会对非遗价值认识的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了相关法律和多项举措,保障非遗项目健康发展。同时,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匠精神”得到普遍认可,人们对非遗的态度已由过去的“不在意”变为“兴致盎然”。也正是这种态度的变化,使得很多非遗项目愈发受到市场的认可。而旺盛的市场需求,也让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利开始生产“李鬼非遗”。

一些非遗保护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以一己之力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导致“李鬼”被多次打击但依然无法根除。要杜绝这种现象,笔者建议应从法律、协会、平台三个方面着力。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虽然有了针对非遗保护传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对“李鬼非遗”缺乏具体的条文规定。一些单位或传承人在保护自身权益的时候,需要文化、公安等多部门配合,维权的成本太高。

其次要成立相关协会或合作机制。鼓励相关非遗从业者联合起来,制定行业自律协议,强化信息的互通,交流保护经验。

最后要设立违法举报平台。相关部门不妨借助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设立违法举报平台,鼓励民众对一些明显无资质的“李鬼非遗”商贩进行举报,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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