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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1 11:30 点击:972078

  老母亲驾车伤人儿子借钱代赔引争议   “父(母)债子还”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武汉蔡甸的陈女士驾摩托车撞伤人无力赔偿,其子李某借钱代母赔偿。8月31日,蔡甸区人民法院法官为李某点赞的同时表示,子女力所能及自愿为父母还债是正能量,但民间“父(母)债子还,天经地义”的说法并非法律规定。   2018年10月8日,年过七旬的陈女士驾驶三轮摩托车去卖菜,路上与年近六旬的刘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某及坐在车上的妻子江某某及孙子小刘3人受伤。陈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后刘某某、江某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近10万元,由于双方车辆均系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家庭经济困难,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了4万元后,其余费用均由两名伤者自行支付。   调解员在收到网上诉前调解申请后联系陈女士被拒,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较大,调解员通过当地村委会干部联系到陈女士之子李某。李某表示,其母本人无力赔偿,她自己也在事故中受伤,其3万余元医疗费还是3个子女出的,所以对此事有抵触情绪。   经反复调解,双方达成初步协议,按事故责任主次,费用按比例进行分担,扣减陈女士自己花费的医疗费中刘澄迈疫情

2岁男孩与女童抢玩具发生碰撞 男孩母亲抓扯、拖拽女童  因2岁儿子与2岁女童抢玩具碰撞,宜昌一妈妈对女童抓扯拖拽   湖北宜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官方微博@宜昌网警巡查执法 9月2日上午发布警情通报称,2019年9月1日11时06分,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西陵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称体育场路169号有纠纷。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专班开展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   初步查明:2019年9月1日上午,杨某某(女)带着2岁儿子在西陵区体育场路169号一儿童游乐场玩耍,其间其子与同在游乐场里的一名2岁女童因争执玩具发生碰撞,随后杨某某与女童母亲发生争执,并对2岁女童进行抓扯、拖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将第一时间通报处理结果。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澄迈疫情

  中新网海口9月2日电 (尹海明 符晓虹)记者2日上午从海南省气象部门了解到,南海热带低压的中心已于2日10时40分前后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1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95百帕。   海南省气象台预计,9月2日至6日,受热带低压影响,海南岛陆地和近海将出现强风雨天气;7日至8日,全岛以多云天气为主,气温上升。   陆地方面,9月2日至3日,海南全岛有暴雨到大暴雨。4日至5日,海南全岛有暴雨,中部和西部的局部地区有大暴雨。6日,海南全岛有中到大雨,南部和东部的局部地区有暴雨。7日至8日,海南全岛以多云天气为主。   海洋方面,9月2日至3日,西沙和中沙群岛附近海面、北部湾海面和海南岛四周海面风力7-8级、阵风10级。4日至5日,西沙和中沙群岛附近海面、海南岛东部和南部海面风力7-8级、阵风10级;北部湾海面、海南岛西部海面和琼州海峡风力6-7级、阵风8级。6日,西沙和中沙群岛附近海面、海南岛东部海面和琼州海峡风力7-8级、阵风9级;北部湾海面、海南岛西部和南部海面风力6-7级、阵风8级。2日至6日,南沙群岛附近海面风力6-7级、阵风8级。7日至8日,北部湾海面和海南岛四周海面、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附近海面风澄迈疫情

  暴力讨债法不容 依法办案惩黑恶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欣)近日,陕西省凤县检察院对以晁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   经查,2008年以来,被告人晁某长期向凤县、凤翔县等地的多个企业和个人提供借款,进行高利放贷。自2012年开始,晁某组织其外甥、手下员工对多名借款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辱骂等手段进行暴力讨债。2015年3月,又成立了由潘某、郑某等人组成的“清欠小组”,专门催收借款,形成了组织成员固定、职责分工明确的较为稳定的暴力讨债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暴力手段讨债,胁迫被害人亲属写担保合同、还款协议,虚增出借资金数额、占有被害人及亲属的房屋和车辆等。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长达7年,对外高利放贷总额达上亿元,通过暴力讨债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侵害多名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秩序。   该案先后被列为陕西省扫黑办、陕西省检察院和宝鸡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在侦查阶段,凤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澄迈疫情

  高空抛物、坠物:刑法该如何应对   作为最严厉的规制手段,刑法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进行规制,必须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责任主义原则,三是坚持个人责任,禁止连带责任。完善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刑法规制的方案有三种: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近期各地时有发生高空抛物和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高空抛物、坠物这两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在社会上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更是严重危及到了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了公众头顶上方的“不定时炸弹”。作为最为严厉的规制手段,刑法如何完善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司法反应,是否需要针对性地修正现有的刑事立法,一时间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所在。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刑法处罚原则   概括地讲,在能够确定责任人,责任人对于高空抛物、坠物可能导致的结果具有主观罪过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必须要在既有的罪名体系范围内进行评价,必须要准确分析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法律澄迈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