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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12:15 点击:954450

  武隆滞销李子出山记:  一条朋友圈,3000公斤青脆李三天卖光滞销的青脆李。  蜿蜒的乌江穿过武隆山区,又西斜南下抵达江口镇。  沿着江口镇西侧的高坡一路往上,就是荆竹坝村的383亩果园。3000公斤色泽可人的青脆李压弯枝头,也像一座山一样压在47岁的王刚心里。  一开始,王刚起早贪黑开着皮卡车进武隆城区兜售,一周才卖出200多公斤。再耽搁一周,树上的李子就只能掉下枝头烂在地里。  转机发生在7月11日,订单电话频频响起。一箱又一箱李子快递出山,3天时间青脆李基本被销空。  这一切,要从一条特别的微信朋友圈说起。  李子滞销  起早贪黑一周才兜售200多公斤  王刚是荆竹坝村的村民,以前在镇上收购药材粗加工,2016年3月,他拉上两个亲兄弟和一个亲戚合伙,流转383亩“插花地”转行搞果园。  果园土地涉及4个村民小组,农户尤其是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固定分红,2028年后再拿出利润的5%进行分红。村集体也入股8万元,每年从果园中固定分红6000元。  王刚在果园里种有李子、梨、柿子、樱桃,树下种植俗称“老虎姜”的中药材黄精。  2019年是果园第一次挂果,赶在最前头的是青脆李,产量达到3000公斤。成熟后李子挂果期短,再加上雨水偏多,留海天考研辅导班

  一起江豚案引发的“拉网式”摸排  宁波镇海:公益诉讼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方园园 李尧)“借着这个机会,我们将突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这一重点工作,制定下一阶段行政执法方案,对我们管辖的全海域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近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2018年4月的一个晚上,渔民王某等11人在舟山嵊泗港海域捕捞收网时,发现渔网内有一条江豚(已死亡)。王某想起有人想买江豚做烫伤药,就私自和同伴把江豚放入船舱冰冻起来,打算靠岸后把江豚卖出。   几天后,镇海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镇海金塘大桥附近海域巡查时发现了王某等人驾驶的渔船。经登船检查,发现了这条冰冻的江豚。经鉴定,该江豚是印度太平洋江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镇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王某等人犯罪情节轻微,今年1月18日,该院对王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月10日,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王某等人的行为侵害了海洋生态资源,虽然因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应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经调查核实和沟通协商,6月3日,镇海天考研辅导班

  中新网峨眉山8月5日电 (记者 刘忠俊)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8月5日发布公告,称因峨眉山突发强降雨,导致清音阁景区五显岗售票点前行300米至400米处步游道沿线发生崩塌落石,部分步游道损毁,清音阁景区暂停接待游客。   5日凌晨,峨眉山境内出现强降雨天气,清音阁景区五显岗售票点前行300米至400米处步游道沿线出现崩塌落石,造成部分步游道损毁。灾情发生后,峨眉山景区迅速组织地质专家和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排危和治理。   通报称,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清音阁景区已暂停对外开放,其余景区景点均可正常游览,请广大游客合理安排行程。公告称,已提前订票欲前往清音阁景区游览的游客可办理退票手续。(完)海天考研辅导班

高铁动车频现“马大哈”乘客 作人员一天捡3万余元现金  高铁动车频现“马大哈”乘客  工作人员一天捡3万余元现金    工作人员在动车上捡到的财物。  本报8月4日讯(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陈惠 柏睿摄影报道)近日,海南高铁动车上频现“马大哈”乘客,动车工作人员一天先后捡到乘客遗忘的3个行李包,内有3万余元现金。  海南高铁动车安全员、乘警等分别在D7313次列车5号车厢捡到黑色行李包,在D7253次列车8车2D行李架上捡到一个粉色双肩包。D7313次列车到达三亚终点站后,安全员巡视车厢时在5号车厢捡到旅客遗落的一个黑色背包,经安全员会同列车长核实,发现包内有现金9800元、衣服等物品,列车长随后通过联系车站广播找人,几分钟后失主王先生前来认领。“幸好海南高铁工作人员及时帮我捡到,如果丢失的话,将造成近万元的损失,我为海南高铁动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王先生感动地说。乘警和列车长通过乘客遗失的行李包内的通讯录,联系到另外一名失主卢先生。接到电话后,卢先生这才想起贵重钱物遗忘在动车上了。卢先生说,海南高铁动车不仅舒适、安全,工作人员还这么热心为旅客着想,他感到很温暖。  警方提示,外出旅游是件愉快的事情,可别因为乘车时粗心大意造成贵重钱物丢失,给自己带来经济损海天考研辅导班

  中新网海口8月5日电 (马润娇)海南两男子结伙开车在高速公路上“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借故索要被害人钱财。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符某俊、陈某二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二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六年。   据了解,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符某俊和陈某汉(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由陈某汉驾驶悬挂伪造车牌的铃木轿车在海南G98高速公路前方慢速行驶,陈某驾驶悬挂伪造车牌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单独或者载着符某俊在后方跟随,利用被害人驾车超车之际,从后面加速刮碰被害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10起。   其中,2018年5月27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符某俊驾车行驶至G98东线高速公路海口往琼海方向距离东红服务区5公里处时,利用被害人吴某驾车超车之际,故意驾车碰撞该轿车右后侧制造交通事故,并借口车辆被撞,要求对方赔偿4500元。   2018年6月27日15时许,陈某、符某俊驾车行驶至G98高速公路海口往琼海方向26公里处时,利用被害人陈某驾车超车之际,故意碰撞该轿车右后侧制造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2500元。   2018年6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陈某、符某俊在G98高速公路琼海往海口方海天考研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