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慈欣 三体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9 20:23 点击:935167

  2019年上半年,沪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展现出新的面貌和格局:产业并购仍是主流,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19年上半年,沪市并购重组继续围绕实体经济这条主线,产业并购依然是主流。基于同行业、上下游整合的重组逻辑成为市场主旋律,前几年比较盛行的盲目跨界、跟风跨界现象进一步减少。从数据看,上半年沪市重大资产重组中产业并购的交易规模逾900亿元,远高于跨界重组规模。从行业看,产业并购较为活跃的行业主要有通信和信息技术、基础化工、医药、有色、国防军工等规模效应较为显著的领域。这其中,打通上下游、收购同行业、转型新技术是沪市并购重组的重要动力。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基于产业整合的并购初衷,往往在后续业绩承诺期的实现情况也比较好。2018年年报显示,聚焦产业并购的公司业绩承诺达标率也更高。   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同行业平台整合龙头效应凸显。   在国企改革和企业积极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中位数为122.63%;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占比39%,溢价率平均值为98.59%,中位数为89%;也有个别采用市场法评估,平均溢价率约7.55%。整体看,并购重组以往的“三高”现象回落明显,反映出刘慈欣 三体

摘要 【国有五大行现金分红金额再创新高 合计高达3031.25亿元】随着建行7月10日进行现金分红,A股上市的国有五大行2018年度分红即将在本周三全部实施完毕。在去年净利润同比齐增的情况下,国有五大行也继续以高比例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国有五大行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再创新高,合计高达3031.25亿元(含税,下同),较2017年度增加136亿元。(证券日报)   随着建行7月10日进行现金分红,A股上市的国有五大行2018年度分红即将在本周三全部实施完毕。在去年净利润同比齐增的情况下,国有五大行也继续以高比例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国有五大行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再创新高,合计高达3031.25亿元(含税,下同),较2017年度增加136亿元。 刘慈欣 三体

  完善抚养权和探视权制度   多位业内人士呼吁以未成年人为本位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但很多时候,当婚姻走到尽头,孩子却成为了离婚的筹码。   在面临婚姻解体时,越来越多的父母不愿意丧失孩子抚养权,夺子大战贯穿整个离婚过程,不仅发生在离婚时,而且发生在离婚后,甚至前移到婚姻存续期间。再加上一直以来都有“谁抢到孩子就判给谁”“抢自己的孩子无人管”这样的误读,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在离婚时都先下手为强,各种抢孩子、夺孩子、藏孩子的行为轮番上演。   出于自私目的、拿孩子作为筹码,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伤害。如何才能有效制止对孩子以及纠纷双方都不利的争抢行为呢?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尽快完善抚养权和探视权制度,以未成年人为本位,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民法典中确认父母亲权制度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的常态情况是:子女归夫妻一方抚养,另一方一般享有探视权。在双方协商一致并有利于子女的情况下,也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按照现行法律,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法律上仍是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对子女都享有监护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父母双方对刘慈欣 三体

  拿什么阻断离婚抢孩子大战   夺子大战愈演愈烈藏匿孩子有恃无恐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7月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3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之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多位与会人员关注到了离婚案件中藏匿孩子的行为,建议抓住编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机会,通过完善父母子女亲权法律制度来解决离婚时藏匿孩子的问题。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呼吁,运用立法手段来阻断夺子大战,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更好地保护孩子。   夺子大战中孩子成最大受害方   “起诉到法院的离婚纠纷,只要有孩子的,百分百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问题。其中,至少半数以上会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藏匿孩子的行为。”当了20多年的家事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目睹了太多的夺子大战。   陈海仪告诉记者,很多离婚案件中,一旦知道对方非常想要孩子,那么,孩子就极易成为一方用来要挟对方的筹码,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此外,还有的人完全是出于爱财的目的,把孩子当成单纯的获利工具,尤其是考虑到很多时候抚养孩刘慈欣 三体

  警惕模糊明码标价虚假降价行为   “全包圆”等托管类型服务陷阱多多法官提醒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实习生 李梓嘉   □ 本报通讯员 邹 斐   房屋装修并不是一件省心事儿,所以越来越多的业主在家居装修时选择“全包圆”服务。不过,这样的服务有时也并不省心。   前不久,北京市民张先生为自家房屋装修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承诺大包服务的装修合同,公司宣称会解决装修中的各种问题。在装修公司定制家具时,推销员为张先生推荐了几款家具产品,并且承诺有八五折优惠,张先生对此很满意。基于对装修公司的信任,张先生并没有详细核对产品价格,就下了单。但张先生后来发现,在他定制家具的合同及票据中根本看不出享受了打折优惠。张先生认为,家具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装修公司应负连带责任,并将这两家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产品的真实原价究竟是多少,成交价格是否真正享受了折扣优惠。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张先生与家具公司之间签订的订购合同、订货单、明细单中均未表述涉案商品的原价。   那么,没有标注原价的行为是否合法?   对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称,根据《国家刘慈欣 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