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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6 17:47 点击:918160

河北“爱心妈妈”涉犯罪案今日开庭 庭审预计持续3天  中新网6月19日电 今天上午8时30分,河北武安“爱心妈妈”李利娟涉嫌犯罪一案在武安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由于涉及16名被告人,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3天。   据河北武安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6月19日上午8:30,武安市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艳霞(即李利娟)、许琪等16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故意伤害、窝藏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被告人李艳霞、许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纠集其他被告人,采取威胁、欺诈等手段,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110人参加旁听。   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3天。三号线

  电动车后座塑料筐成“道路杀手”  现在,很多送货送快递的电动车后座上都有一个塑料筐。殊不知,这个塑料筐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就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男子杨某提起公诉。   杨某现年27岁,老家在重庆云阳县,在南通开了家面店。2018年8月20日早上,杨某骑电动车外出送货,途经南通市区五一路南川园小区门前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这时,杨某发现前方有一名步行横穿马路的老人,他想从老人后面绕行及时避让,但因车速较快,电动车后座加装的装着面的蓝色塑料筐碰擦到老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老人倒地受伤。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我也是贪图多做点生意,每天起得很早,骑着车经常打瞌睡。”面对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杨某后悔不已。   承办检察官指出,越来越多的快递电动车、送货电动车使用较大的塑料筐装货,极易在快速行驶中碰到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酿成交通事故,建议有关部门加大整顿规范力度。同时,承办检察官也提醒行人,遇到这种“高危”电动车要注意及时避让,以免受其伤害。 任亮 朱琦三号线

  关停部分官微,并非一关了之  从设立到关停,“微”政务在发展中面临波折。如何应对?湖北恩施公安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路。   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17日从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获悉,恩施州公安系统目前已关停15个微信公众号,仅保留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恩施”对外发布警务新闻。此外,恩施州公安局整合全州宣传警力轮值办公,设立新闻中心,承担全州公安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首先,要澄清的是,关停部分官微,并不是不搞官微了,也不是抹杀官微的必要性、积极性。政府部门设立网站,原本为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事实上,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开通新媒体平台后,确实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促进了群众和政府部门的在线沟通交流。新媒体、新技术的发展,为“微”政务的萌生、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动力。群众法治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是“微”政务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内生动力。“微”政务,不仅要搞,而且要搞好,这是大势所趋。   关停部分官微,说明“微”政务在发展中出现了问题。比如,一些政务网站成为“僵尸”网站,一些政务新媒体发布与政府身份不符的无聊信息、不实信息、不雅信息。有些账号被盗好几个月后,经过舆论监督才发现。个别三号线

湖北宜都:1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17年  以旧货交易为依托 以放高利贷为主业  湖北宜都:1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获刑17年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胡春林 蒋长顺)近日,由湖北省宜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等1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对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易某等人判处一年零二个月至八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经查,2015年底至2016年初,被告人江某以旧货交易商行为依托,以高利放贷为主业,通过同学或者朋友的关系,网罗杨某丙、黄某甲、杨某乙、杨某甲、易某、王某、徐某、罗某、黄某乙、邹某等人,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迅速扩张势力,逐步形成以枝城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及农村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江某为领导者,杨某甲、杨某乙、易某、杨某丙为积极参加者,黄某甲、王某、徐某、罗某、黄某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通过高利放贷,并有三号线

  渔业大队长带人偷偷用电网捕鱼   浙江常山: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建议对尚未构成犯罪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常山江是浙江“母亲河”钱塘江源头的重要节点,渔业资源丰富。千百年来,与江为伴的浙江省常山县何家乡、青石镇等地的渔民以船为家,时至今日仍有30余户人家以捕鱼为生。但是,正当人们增殖放流、不断改善和保护常山江的渔业生态资源时,却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干起了不法勾当。   近日,常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内陆水域非法电鱼第一案。   非法捕捞被抓现行   2018年8月17日晚,常山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常山江内有2艘渔船在电网捕鱼。经过数小时追踪、蹲守,次日凌晨4时许,执法人员在招贤镇象湖村渡口附近的河滩上,将正在装车准备离去的许某春、许某龙等5人当场查获。在货车上,执法人员查获了4只大功率电瓶、3台升压器、2副电触竿等作案工具,以及许某春等人捕获的鳜鱼、石斑鱼、黄尾密鲴等10余种6大箱渔获物。经清点称重,6箱渔获物重达385斤,创浙江省内陆水域查获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最高纪录。   趁着执法人员检查的空隙,许某春等3人借着夜色的掩护逃走,被抓住的许某龙和司机严某根拒不提供同伙的情况。  三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