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1 05:41 点击:8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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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的乌什县阿克托海乡库木奇吾斯塘村鲜花吐蕊,生机盎然。在这个深度贫困村,有一批年轻人为了家乡的发展,主动放弃留在城市工作的机会,有的回村做了教师,有的成为村干部。近日,记者走近这些年轻人,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梦想、情怀和担当。    (责任编辑:DF398) 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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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李春霞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培养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从5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以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培养企业技能人才的制度。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年龄在45岁以下、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企业自主确定培训对象,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培训任务,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开展师带徒,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教学,合作完成培训任务。  自治区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审核备案后,财政部门按照补贴金额的50%循环经济

  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企业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培训任务,自主决定委托培训内容,选择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企业采用导师带徒方式开展实操训练,培训机构主要承担理论教学,合作完成培训任务。  “企业是用人主体,企业需求是技能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由企业确定具体培养对象、培训任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使职工培训完全围绕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开展,这充分体现了对企业主体作用的尊重。  “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师、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将就业与培训紧密衔接,有利于解决培训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的问题,这种方式也更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这位负责人说。  政策激励是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暂行办法》明确,自治区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据了解,这种资金支持力度是以前所没有的。   (责任编辑:DF398) 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