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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4-30 13:37 点击:88784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与北京演艺集团近日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北京文化周举办“燕京之夜”系列文化活动进行合作。这是北京市工业领域与文化领域两大龙头企业的首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围绕打造具有浓郁北京特色的国际化高端文化品牌,开展全方位的战略性合作。据了解,今年的伦敦奥运会期间,作为上届奥运主办城市的北京将在伦敦举办“北京文化周”,包括北京文化周“燕京之夜”开幕式演出、“燕京之夜-中国三大男高音”音乐会、北京交响音乐会、北京文化展、北京艺术与民俗展等文化活动。根据燕京集团与北京演艺集团的合作协议,燕京啤酒还将赞助国家乒乓球队,这是燕京啤酒在伦敦奥运年的奥运营销活动之一。据介绍,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获得金牌的中国乒乓球运动员,燕京啤酒集团将给予特别奖励。布政使

驰名商标淡化作为侵害驰名商标的重要形式,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通过对驰名商标淡化的内涵、法律属性及反淡化对象等理论的考察, 重新界定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从而提出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几点措施的构想。 驰名商标 淡化 反淡化保护一 、商标淡化的概念和法律属性1.商标淡化的概念“淡化”在英文中表达为“dilution”,原意指稀释,用在驰名商标淡化理论中非常形象和贴切。 1996年1月16日,美国颁布的《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将淡化定义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 因此,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是通过对他人商标的淡化使用,来影响商标权人的商标权,降低该商标的知名度。 2.商标淡化的法律属性针对商品淡化的法律属性,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第一,商标淡化一种比较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第二,商标淡化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学者认为,除此之外,商标淡化还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市场上的商品布政使

湖南衡阳:4人煽动、策划出租车司机集会被行拘@衡阳市公安局:布政使

《财会通讯》2009年第三期刊登了吴秀琴同志《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笔者通过认真研读。发现该文存在不妥之处,现提出并与吴秀琴同志商榷。一、分包方营业税由总包方代扣代缴2007年4月,乙公司中标甲的某工程,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中注明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00万元,工期为7个月,乙经甲同意,将其中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分包合同中注明工程造价为150万元,丙上交乙4%的管理费。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为400万元。工程在当年11月底如期完工。2007年7月,工程完成一半时,甲乙双方结算工程款300万元,实际支付280万元,余款工程完工时一次性付清。为简便计算。假设乙丙公司于完工时一次性结算价款,且假设只考虑营业税。《吴文》在总包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时按开票数计提税金并纳税9万元,这部分税金包含乙公司自营工程和分包工程两部分营业税,而在乙丙公司结算工程款时又重新做了代乙公司扣税金的账务处理并纳税,显然出现了重复纳税的情况,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符。根据工程造价组成=工程直接、间接成本+工程税金+工程毛利润,可知乙丙公司分包合同金额150万中包含营业税金4.5万元,因此,乙丙公司实际结算的工程款应为145.5万元,而非《吴文》所述的150布政使

采用文献资料法,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态势和国外体育产业发展的启示进行论述,阐述了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现状及不足,并对我国体育产业及发展趋热进行分析: 体育产业 现状 趋势体育产业是指为社会提供体育产品的同一类经济活动的集合,以及同类经济部门的总和,体育产业包括与体育相关的经济活动。如体育物质产品和体育信息产品。,以及体育劳务,体育产业的发展不但带动了其相关上游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是一个长期存在并可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我国体育产业覆盖面广,产业关联多,涉及国民经济许多关联的产业,如建筑业、制造业、信息服务交通业、食品卫生、服务业、服装业、旅游业、广告业、娱乐业、博彩业、新闻出版业等等。体育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一、我国体育产业现状1.市场定位不准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的思想受到严重束缚,视野不开阔,认识不到体育与经济的关系,强调国家投入,不注重自身的开发利用。没有把体育产业定位在商业活动中,对体育的消费也仅停留在低层次的消费上。没有将其引向货币化市场化的高层面上来。现在人们逐步认识到体育与经济的互动娱乐,但在开发利用体产的同时,还不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