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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2 12:16 点击:859421

远超预期!信贷社融再创天量 你的股票白卖了?   4月12日,央行发布2019年3月及一季度金融数据,信贷社融全面超预期,信贷投向结构逐渐改善优化,释放出一季度经济企稳的明显信号。   数据显示,M2、M1增速均超预期。3月,M2同比增8.6%,预期8.2%;M1同比增4.6%,预期3%。此外,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5.81万亿元,同比多增9526亿元;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8.18万亿元,同比多增2.34万亿元,3月社融增速逐渐企稳回升。   远超预期的社融数据公布后,A50股指期货大幅上涨。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称。   温彬表示,下阶段,预计货币政策仍将保持松紧适度的稳健基调,近期降准概率下降,但在融资规模“量”改善的情况下,宜更加关注政策传导的通畅性和“价”的合理,不断推进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降低。   招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   从结构看,表外融资中,信托、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占比都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3月委托贷款降幅重新放大,信托贷款与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均止降回升。   3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6%,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5.8%,同有品

  一季度A股和港股市场均大幅上涨,麦格理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胡伟俊表示,中国的经济政策重心由去年的去杠杆逐步向稳增长转移,年初的股市反弹是在此影响下估值修复的结果。另外,股市反弹同样增强了消费者对于经济形势的信心,市场情绪也更趋于乐观稳定。   这两方面因素是拉动市场持续增长的驱动力,并在过去两周带来了新的一轮上涨,这种上涨趋势预计在未来两周内仍将持续。但从长期来看,消费者信心和市场情绪能否持续驱动股市上涨仍将取决于整体的宏观经济走势。   宏观经济的增长势必将带来股市的回升,但不排除二次探底的可能及由此带来的股市下行压力。从长远来看,中国股市将受到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的双重影响,并进入一个相对漫长的震荡期。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DF395) 有品

  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3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2.8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万亿元;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8.1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2.34万亿元。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5.81万亿元,同比多增9526亿元;3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69万亿元,同比多增577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3月份社融增量和新增人民币贷款双双超出市场预期。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月份新增社融规模2.8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万亿元,环比增加2.16万亿元,高于季节性水平。而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8.1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2.34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76.9%,同比低6.1个百分点,表明在表内资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增长的影响下,宽信用的政策传导正在延续,单月数据不会对全年数据造成太大扰动。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结构上看,表内信贷、表外融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投放和发行加快,推动本月社融规模放量增长。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下,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有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1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建筑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十三届全国人有品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4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联合发布《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个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试点开始之日,是指首只创新企业CDR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发行批文之日。   对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表示,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下同)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