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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9 21:11 点击:848884

文化培育司法为民道路上的“追梦人”  文化培育司法为民道路上的“追梦人”广西都安法院文化建设推动绩效考评“三连冠”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覃毛   3月16日,周六,广西作家协会主席、广西民族大学创作中心主任、著名作家东西走进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带来一场关于《阅读与写作》的文学讲座。   这是东西第3次走进都安法院,过去两年的时间,东西、鬼子、凡一平、红日等广西本土著名作家多次来到都安法院,为都安法院的文化建设建言献策,在法院系统播撒下阅读与文学的种子。在文化名家的引领下,都安法院文化建设自成一派,形成以“敢”字文化为核心,文化育人、文化管人、文化治院的文化架构,“法院文化之花”在“石山王国”里绽放,助推都安法院工作在河池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中实现从末位到首位的逆袭,并勇夺“三连冠”。   2015年10月,都安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在一片消极负面的情绪中“临危受命”。此前,由于违规建设住宅小区,都安县人民法院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质疑。   新班子碰头,如何痛定思痛、直面问题是大家讨论的重点,大家达成共识:要重塑形象,未来5年逐步打造全国一流的基层法院。在都安法院全体干警见面会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闭克武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正确处理四对关系   □ 李慈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了贯彻这一要求,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将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目标内容、实施途径等一系列问题作了重要部署。这对于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全面构建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了师资队伍建设、健全评价机制、整合教学资源等制度保障,这些对于推进法治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而言,我认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做到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   一是增加内容与学生减负的关系。推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无疑将增加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但是从正当性的角度而言,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思想尚未成熟、具有可塑性,对其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突破口。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我们需要在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核心重点、内容撷取和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剑指司法鉴定领域淘汰难处罚难出庭难湖北修订施行17年司法鉴定管理地方性法规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实习生  刘   欢   3人鉴定机构有相当一部分,存在少数重复鉴定现象、鉴定人出庭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不愿出庭……   在对全省开展实地调研后,湖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修订〈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调研报告》。报告对当前全省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上述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   3月27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武汉召开,听取了受省政府委托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作的关于《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说明。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针对当前存在的鉴定机构淘汰难、违规违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处罚难、鉴定人员出庭应诉难等现象,修订草案多个条款予以推进解决。   明确准入门槛   133、1083、11万。   这三个数字,分别是截至2018年底,湖北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数、司法鉴定人数以及年均办理鉴定数量。   成立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工作组,秘书组常设湖北省司法厅;成立湖北省第一家环损鉴定机构,已完成9件环境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集资诈骗案一审开庭   本报南京4月1日电 记者丁国锋罗莎莎 今天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小雷集资诈骗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起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张小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钱宝网”线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张小雷隐瞒吸收资金的主要用途,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薪酬以及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雷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张小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弘扬正气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人大代表呼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价值取向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被业内称为沉睡中的正当防卫制度,近段时间被活生生地推到前台。   从“于欢案”到“昆山反杀案”,从“赵宇案”到“涞源反杀案”,一段时间以来,伴随多起与之适用相关的热点案件不断见诸报端,让如何认定正当防卫成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回应的一个焦点。   原本一项立法者旨在鼓励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而设计的制度,为何多年来一直“沉睡”?如果产生严重后果,该如何厘清防卫是“适当”还是“过当”?围绕这些社会关切,多位法律界全国人大代表近日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认定存偏差“板子”不能打在立法上   一遇到与防卫有关的案件,社会公众呼吁修法的声音就不绝于耳。很多观点认为,之所以有关正当防卫的热点事件不断发生,原因就在于这项法律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与此看法不同,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于欢案”等几起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的改判无疑是一种进步,而这种进步背后的支撑,恰恰就是立法。   “对立法者而言,该做的已经做了,而且做得相当不错。动辄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