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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15:23 点击:833731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这一法律的顺利通过传达中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积极努力,尤其是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强投资者信心。   《外商投资法》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42条。总则部分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体现了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该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取代实施多年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外商投资法》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思路的延续,并将在全球层面促进贸易投资发展。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已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去年实际使用外资1349.7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据商务部最新消息,今年1-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509家,实际使用外资147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折216.9亿美ettoday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本周(3月18日-22日)将有1家首发企业上会,3月19日,十八届发审委将召开2019年第6次发审会,审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   截至目前,第十八届发审委审核IPO企业数量较低,上周仅审核1家企业,本周也将审核1家企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IPO将继续保持常态化,下一步将继续完善退市制度。   截至2019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277家,其中已过会16家,未过会261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250家,中止审查企业11家。   3月15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分别是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3月15日,有两家拟上市企业预先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分别是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DF380) ettoday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毕马威中国政府及公共事务咨询服务合伙人喻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从该法的结构和内容看,中国开始打造以“准入管理、平等经营、权益保障”为核心的“全流程外商投资管理”体系,这意味着,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将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   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第31期显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下降19%,约为1.2万亿美元。但在这样的全球宏观环境下,中国仍是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和外资流入最多的发展中经济体,2018年中国吸收外资约为1420亿美元。总体看,中国庞大的市场、稳定增长的经济以及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依然会是决定外资是否流入的根本因素。   喻莺认为,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稳定前行的当下,《外商投资法》无疑将对投资环境的改善起到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强调内外资一致、回应争议性问题、确立多方面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解决以往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技术转让、合法权益保护、准入机制、投诉机制等外资担心的内容。同时,该法更加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的内容,将更有利于吸引高新技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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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交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启动2019年“投资者服务季”系列活动,拟在3月份至5月份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市场主体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凝聚合力共同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深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来自会员单位、基金公司、媒体和个人投资者代表共240人参加活动。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投资者教育与服务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获得感。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决打击欺诈发行、大股东违规占用、业绩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增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能力;同时,更有效地、全方位地开展投资者教育与服务。   此外,深交所还发布了“投资者服务季”系列投教产品。《2018年个人投资者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