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三壮士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4 00:38 点击:805625

  1月30日消息,上交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称,科创板市场股票发行,需要按照市场主导、强化约束的原则,同步进行必要的改革。包括发行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为此,制定了《发行承销实施办法》,就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过程中,网下询价参与者条件和报价要求、网下初始配售比例、网下网上回拨机制、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事项的差异化安排,作出了集中规定。(文章来源:挖贝网) (责任编辑:DF506) 风流三壮士

  1月30日消息,上交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称,根据职责分工,上交所需要按照试点注册制的理念和要求,承担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职责。为此,制定了《审核规则》,对审核内容、机制、方式、程序、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审核的衔接安排、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自律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就发行上市审核中承担相应职责的上市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市委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咨询委工作规则》),规定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范围和运作机制等事项。(文章来源:上交所) (责任编辑:DF506) 风流三壮士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并购重组和退市的制度配套,强化发行人、中介机构等不同主体的责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制度改革。《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中的整体部署、重点环节和关键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在交易所层面如何同步进行制度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上交所本次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是根据《实施意见》和证监会相关规章制定的,共同构成保障改革落地的整体性、配套性制度安排。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主要涉及四个层面。  一是与试点注册制相关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根据职责分工,上交所需要按照试点注册制的理念和要求,承担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职责。为此,制定了《审核规则》,对审核内容、机制、方式、程序、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审核的衔接安排、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自律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就发行上市审核中承担相应职责的上市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风流三壮士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就《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6个配套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基金专门发布科创板相关产品;   【业绩、行业风险、科研投入等进行信息披露;   12、简化退市程序,(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责任编辑:DF406) 风流三壮士

     1月30日晚间,科创板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第十二条,对公司盈利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这也是此前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指出:“科创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科创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以下是全文:   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退市等方面制定符合科创公司特点的具体实施规则。科创公司应当遵守交易所持续监管实施规则。   交易所应当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披露与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联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监管问询,切实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督促科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第二章公司治理   第五条科创公司应当保持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利,积风流三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