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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7 10:08 点击:779273

  楼道养狗伤人,还让人“后果自负”?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内有猛犬,请勿靠近”、“生人勿近,后果自负”……一些养狗人会贴出这样的警示牌。不过,有了这样提醒后,如果别人还是被狗咬了,可以减轻和免除责任吗?最近,常州金坛法院的一起判决,对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2018年7月,王某前往居住在某小区6楼的朋友家中吃饭,当其行至三层半时,被朱某饲养的阿拉斯加咬伤。之后,王某诉至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要求朱某支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合计8000元,同时要求朱某预付可能发生后遗症的费用5000元。  被告朱某则辩称,该宠物狗已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及动物健康免疫证,是合法养狗,其宠物狗性格温顺从不咬人,并且他已用铁链将其束缚住,还设置了“生人勿近,后果自负”的警示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介绍,《侵权责任法》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采取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动物饲养人的减轻或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使动物饲养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也不能免于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被告朱某辩称王某挑逗其宠物狗,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但未提交证据证明,法院旺铺出租

  吃了醉蟹?吃了杨梅? 查酒驾查出一堆荒唐事  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叶思琦 肖鹏飞) 酒驾上路被查后,为了躲避处罚,一名司机称刚刚吃了醉蟹,另一名司机则直接称杨梅吃多了。不过,这样的“挡箭牌”用处不大,当交警表示可以抽血检测验证后,这两名司机马上就“招”了。  1月1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玄武湖隧道进出口进行酒驾专项整治,其中一名驾驶咖啡色SUV的司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拦下该车,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这时,男子“解释”说,自己并没有喝酒,只是因为饭桌上有一道菜是醉蟹,自己吃了不少。“这个你不用担心,马上去医院抽血检测。”听到民警这番话,男子立刻哑口无言。  无独有偶,当天凌晨1点多,在凤台南路上,交警八大队民警设卡查酒驾,这时,一辆黑色凯迪拉克轿车缓慢停在路边,驾车男子紧锁车窗坐在车内。当民警上前询问时,男子称在等朋友,自己没有喝酒。不过,当快速检测仪红灯闪烁时,男子又改口称之前吃了杨梅,自己是“被酒驾”。民警当即将其带至检测点,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你如旺铺出租

红石门村:一脚踏遍京津冀  红石门村:一脚踏遍京津冀  2018年4月,空中俯瞰红石门长城1号敌台。       马文晓摄   本报记者 白波 通讯员 路晓东  京津冀山水相连,人缘相亲。在平谷区最东端的京津冀三省市交界处,有一座红石门村。这里的一切,都很“京津冀”。  红石门村属于平谷金海湖镇。这座生活着270多口人的小村子看起来并没有多少特别之处,寒冬时节,村里一座挨一座的农家院没什么生意,更显得冷清。但与村民稍稍聊上几句,立马就感到有些“不对劲儿”。这哪是在北京?简直到了唐山嘛!  按照方言分类,平谷和延庆是北京两个不属于北京官话区的市辖区。平谷话属于冀鲁官话保唐片蓟遵小片,和唐山话一致。  红石门村的乡音有多特别?村党支部书记刘保银深有感触:“我们去了外地,人家都说我们是唐山的。我们说自己是北京的,没人信。”  位于北京平谷、天津蓟州、河北兴隆三地交界处的红石门村,距离唐山遵化确实只有不到20公里,这也难怪他们的口音那么“唐山”。  近些年,让红石门村声名远播的,是一处遗址。从村里出发,沿着平缓的山路翻过几个山头,2个小时左右就能登上海拔733米的大松木顶。万里长城进入北京的起点——红石门长城1号敌台就坐落于此。这里旺铺出租

金山岭长城“抡花”绽放迎新年  金山岭长城“抡花”绽放迎新年   2018年12月31日,夜幕降临,河北省滦平县金山岭长城景区,金光四射,流光溢彩,热闹非凡。“抡花”表演绽放,喜迎2019新年的到来。“抡花”是当地一项传统的非遗民俗。 周万平摄 旺铺出租

湖南衡南“被儿锤杀”双亲落葬,嫌疑人仍在配合警方调查 被锤杀的双亲就安葬在离家垂直距离不到200米的山上。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图   被13岁儿子罗某锤杀的谭某某、罗某某下葬,当天在现场,罗某没有出现。   1月4日上午,湖南衡南三塘镇学塘村湾塘组,小雨。被13岁儿子罗某锤杀的谭某某、罗某某下葬。夫妻俩被葬在了罗某家对面的山坡上,离家直线距离不到200米。罗某二婶告诉澎湃新闻,1月3日,家属商量后本来想让罗某来送他父母最后一程。一番联系后,政府相关人员回话,罗某还在配合警方调查,不能来送葬。   罗某自2018年9月转到镇上的华星学校就读后,曾一直寄宿在二伯二婶家。   据衡南县官方此前向澎湃新闻通报,2018年12月31日下午6:40许,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2005年出生(现年13岁),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实为初二)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智力障碍者)、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1月2日下午,澎湃新闻从湖南衡南县官方渠道获悉,事发后,罗某曾用父亲的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当日下午16时许,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经审讯,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旺铺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