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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19:23 点击:773146

  12月28日电日前,中信证券研究部宏观研究团队发布的一份我国就业市场分析报告指出,一直以来,新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的CIER(中国就业市场景气指数)指数持续高于一线城市,且新一线<二线<三线。   报告显示,中国就业市场发展总体平稳。虽然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存在就业压力,但由于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以及就业市场的逐步完善,就业压力相对有限。   一方面 ,人口红利逐渐消失。2012年以来随着老龄人口占比的提升和出生率的走低,我国适龄劳动力人口占比出现拐点,就业人口的增量面临萎缩。另一方面,GDP增速从两位数回落至一位数,就业人口增长也逐年放缓。   报告称,不同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因产业转型升级而出现积极变化。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加快和劳动生产率逐渐提高,拉动经济增长所需的就业数量开始减少。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整体就业弹性开始下降,从最高的15%下降至2017年的0.7%。特别是从2014年开始,就业弹性显著下滑,从4.9%快速回落至0.7%。产业层面中,由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往往比第三产业快,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和科技强国等战略的实施,我国工业部门的结构广南县政务网

  权益类ETF增加1460亿份,规模增长超1700亿元,部分ETF年内吸金超100亿元。  以12月28日数据计算,两市权益类ETF份额今年以来增加1460.21亿份,总份额达2370.08亿份,增幅达160.49%。尽管权益类ETF净值普遍下跌,但以本周四净值计算,权益类ETF总规模达3486.76亿元,较年初增长1742.07亿元,增幅为99.85%。  具体看,以本周四净值测算,今年规模增长排名前十的ETF为:博时央企结构调整ETF增长235.60亿元,南方中证500ETF增长208.77亿元,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增长175.81亿元,华夏上证50ETF增长153.77亿元,华夏央企结构调整ETF增长149.12亿元,易方达创业板ETF增长147.05亿元,工银上证50ETF增长113.73亿元,华夏沪深300ETF增长95.80亿元,华安创业板50ETF增长89.52亿元,银华央企结构调整ETF增长70.61亿元。其中,博时央企结构调整ETF、华夏央企结构调整ETF、工银上证50ETF、银华央企结构调整ETF均成立于2018年。(文章来源:中证网) (责任编辑:DF378) 广南县政务网

中国接装新型15型轻型坦克原标题:中国接装新型15型轻型坦克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已正式接装新型15型轻型坦克并投入使用。 12月27日,中国国防部发言人吴勤大校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新型15型轻型坦克(出口名称为VT-5)已投入使用。 “对于15型轻型坦克......据我所知,这种坦克正式被解放军接受服役,” - 吴勤说。 15m型,也称为ZTQ-15,是新一代中国轻型坦克。 根据开源,一个专门为山区作业设计的新型轻型坦克。新坦克被指定用于西藏自治区等高海拔崎岖地形,因此它具有重量轻和强大的柴油发动机,适用于缺氧环境。 它配备了一个105毫米的机炮,可以防止手持式反坦克武器,并且相信它配备了强大的发动机,可以提供强大的越野机动性。 根据中国的报道,坦克重约35吨,机组人员为4人,尽管有人猜测其主炮的自动装弹机可能会配备一名机组人员。 一个新的轻型坦克有一个现代化的火控系统。它包括激光测距仪,弹道计算机,风传感器,炮手的热视觉和指挥官的热视觉全景视野。热视觉允许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接合目标。 "广南县政务网

原标题:保定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黑老大”丁志杰被判死刑12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丁志杰等27人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丁志杰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抢劫罪、诈骗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经查:2013年以来,被告人丁志杰利用家族势力、影响力及经济基础,通过发奖励、管吃住、购买车辆、为违法犯罪“平事”等手段,采取威胁、打骂等管理方式,拉拢控制成员,2015年1月至4月间,逐步形成了以丁志杰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宝、吕宏伟等为积极参加者,以张智勇、赵雷、王松、王朋、孙永勇、赵鑫磊、程园园、杨雨、陶鹏、李辉、李超等为成员的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大肆实施故意杀人、放火、抢劫、诈骗、盗窃、保险诈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赌博、非法侵入住宅、包庇、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丁志杰因广南县政务网

现代快报讯一天早上,耿某回家打开房门,发现15岁的女儿璐璐和一名男子躺在一起。耿某十分愤怒,双方吵闹起来。后经调解,男子答应赔偿1.5万“青春损失费”。日子一天天过去,男子并没有给钱,璐璐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璐璐是2002年出生的,她在网上认识了1996年出生的小王。2017年11月18日凌晨,小王告诉璐璐,自己和朋友喝酒的,现在没地方可去。璐璐当时一个人住,便答应让小王到家里来,后来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早上9点,耿某回到家,发现女儿和一名男子在床上睡觉。耿某和小王发生纠纷,后来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月底前小王支付给璐璐1.5万元青春损失费,从此不会再找璐璐麻烦,璐璐的父母也不再追究小王的责任。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王并没有把钱打过来。于是,璐璐便将小王告上法庭,索要当初约定的1.5万元。小王表示,自己是承诺要给钱的,但现在没有钱。法院认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璐璐要求支付的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且违背公序良俗。因此,他们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法院对璐璐的诉求,不予支持。江宁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璐璐的广南县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