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礁惊魂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16 02:05 点击:766954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大堡礁惊魂

  再过一周多市民就要迎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新礼包。刚刚,国务院正式发布了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在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均可连续扣除不受影响。   同时,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但对于在境外接受教育的,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大堡礁惊魂

摘要 【江苏镇江出台56条措施助台企台胞投资兴业】22日从江苏省镇江市台办获悉,为促进台资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台商投资兴业,该市已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华社)   22日从江苏省镇江市台办获悉,为促进台资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台商投资兴业,该市已正式出台《关于促进镇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促进镇台经贸合作、推动台企创新发展、支持台胞来镇就业创业、深化镇台社会文化融合、提供在镇台胞生活便利五个部分,全文共56条。  据镇江市台办主任吕朝霞介绍,“56条惠台措施”有三个鲜明特点:倾心倾力使台企台胞享受同等待遇、共享发展机遇;为台企精心编制了一份“政策套餐”,这部分内容有22条之多;台企发展“融创平台”的建立,开放、服务“绿色通道”的开辟、政策措施实施责任的落实,共同形成“惠台服务零距离”的支撑体系。  吕朝霞说,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希望台企台胞感受到镇江在全面“惠台”上的“真心实意”,在促进镇台经贸合作、大堡礁惊魂

重磅!新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来了!看你能省多少钱↓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责任编辑:DF010) 大堡礁惊魂

重磅!新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来了!看你能省多少钱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办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大堡礁惊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