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帘门图片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13:55 点击:725612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观察与期待  □ 卞建林 吴思远    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决定共26条,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18个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条款18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条文总数由原290条增至308条。   一、刑诉法再修改的意义   相对于1996年和2012年两次“大修”,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作出的修改,意义重大。   本次刑诉法再修改时机恰当,指向明确,内容特定,重点突出,体现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发展,顺应了新时代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新要求。相关修改内容,贯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适当吸收了试点改革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及时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与司法实践的需要,健全了我国刑事诉讼的部分制度和程序。   二、刑诉法再修改的内容   一是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保障监察法的顺利实施。其内容包括:卷帘门图片

  事件观  学术污点有没有“被遗忘权”  与大多数学者靠发表文章成名不同,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梁莹凭借论文的诡异消失“火”了。   根据《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报道,梁莹的论文存在大量学术不端与“注水”问题,她被质疑通过删除论文来“销毁证据”。然而在采访中,无论是梁莹还是期刊出版社、数据库都对120多篇论文的“404”原因含糊其辞。这事儿已过去好几天,虽然真相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明晰,但仅就删除论文事件本身而言,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在梁莹事件中,被删除的多篇论文曾经是其申请奖项、荣誉称号、评职称的垫脚石,也构成了她学术生涯的轨迹细节。这些文章删除后,人们很难通过网络的碎片信息拼凑完整梁莹其人。现在,数据构成了整个世界,而搜索引擎成了我们的眼睛。在高速计算、高效链接、大容量存储的技术优势下,人们的认知已经高度依赖互联网媒介。像冰点记者这般,到图书室一篇篇查询梁莹文章发表情况的人已经不多了,手机、笔记本电脑不离手的我们常常只是划拉下列表页,感叹:“真不愧是青年长江学者,发表文章这么多!”   梁莹事件是一座冰山,体现出学术界某些人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的情况是浮在水面上的部分,而在水下的,还有信卷帘门图片

  贩卖运输毒品50千克8名被告人接受审判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罗凤灵文朝柏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开庭审理黄某鹏、钟某俏等8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此案涉及跨省、跨地区贩卖、运输毒品,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冰毒数量高达50千克,是海南西部迄今为止贩毒数量最大的涉毒案。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黄某鹏、钟某俏从2017年3月开始计议,由黄某鹏回广东省购买毒品后贩卖给钟某俏。2017年3月至6月,钟某俏通过银行柜台共向黄某鹏的银行账户存款268.389万元用于购买毒品。然后,从广东运回三亚市,分发到临高、儋州市各个娱乐场所。检方认为,被告人黄某鹏、钟某俏等8人贩卖或运输毒品,犯罪事实清楚,社会危害性大,应当分别以贩卖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卷帘门图片

黄冈首起涉黑案主犯一审获刑19年  黄冈首起涉黑案主犯一审获刑19年  “芝麻山圈”涉黑团伙盘踞当地10年终覆灭   图为庭审现场。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程 珊 文/图   今天,随着审判长敲响公开宣判的法槌,盘踞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10年之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芝麻山圈”覆灭。   11月6日,经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程某生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蕲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主犯程某生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黄冈市宣判的第一起案例。此时,离去年10月19日深夜发生在蕲春县街头、令全县震惊的“圈子寻仇约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发生已一年有余。   圈子成员恩怨引发街头混战   停车纠纷惹来一记耳光,引发街头混战。   2017年10月13日晚,在蕲春县漕河镇街头,“芝麻山圈”(程某生所在组织)成卷帘门图片

  学生社团首先要有平等的同学关系  学生社团就是“兴趣团体”,不应被任何不良风气干扰和侵染,否则就失去了本真和积极意义。   ------------------------------------   近日,微博网友曝料,江苏盐城技师学院某学生因在群内回复学生干部“哈哈哈”三个字,被罚写400字检讨。该院团委调查后回复称,涉事学生蒋某并非校学生会干部,而是该院二级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团的副社长,并表示蒋某发布回归学校信息的目的是加强管理,出发点是好的,但其措辞生硬,伤害了同学,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一个学生社团的微信交流群,一次简单的内部沟通交流,却暴露了不健康的同学关系,还有浓浓“火药味”。这确实是“象牙塔”里的尴尬。   即使这位副社长真的认为“哈哈哈”不尊重人,也不能抓着那位同学的“小辫”不放,更不宜以“400字检讨”惩罚。事情进展到这一步,便彻底变味了。社团干部首先是学生,放大所谓的职能与权力,说直接一点,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也入戏太深。   《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提出,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跟学生会、研究生会类似,学生社团是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结成卷帘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