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20 05:34 点击:722615

  中国人民银行2日发布报告称,当前,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金融乱象得到初步治理。展望2019年,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中国经济体量大、市场大、韧性强等基本态势没有变,体制机制性风险将会逐步得到平稳治理和化解,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础将会更加稳固。   央行当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认为,2017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8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变化,外部不确定性增加。即便如此,中国经济仍然保持了较高增长水平,中国金融体系弹性增强,金融运行总体稳定。   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金融稳定局局长周学东表示,2017年以来的一系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收到了显著成效,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金融乱象得到初步治理,资管业务逐步回归代客理财本源,债券市场刚性兑付有序打破,市场约束显著增强,金融机构合规意识、投资者风险意识显著提升。总体看,我国经济金融风险可控,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   201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银行业压力测试,选取了20家2017年末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商业银行,评估其在不利冲击下的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

  新个税法规定10月1日起实行过渡期政策,将基本减除费用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为确保上述过渡期政策落地落细落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指出,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广大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针对由于部分扣缴义务人可能错选税款所属月份,导致部分纳税人未能享受5000元/月减除费用的情况,《公告》进一步明确,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扣缴义务人可以办理更正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多缴的税款办理退税,为纳税人免除后顾之忧。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部门将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对查良镛(金庸)先生逝世表示哀悼查良镛(金庸)先生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查良镛(金庸)先生的逝世表示哀悼,对其亲属表示慰问。10月30日下午,香港著名作家、中国文联荣誉委员、中国作协名誉副主席查良镛先生在香港逝世,享年94岁。查良镛先生逝世后,李克强、韩正、孙春兰、黄坤明、朱镕基、温家宝、张德江、李岚清、刘延东、李源潮、王汉斌、廖晖等同志也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11月2日晚,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专程到查良镛先生家中,向查先生夫人林乐怡女士转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查良镛先生逝世的哀悼和对亲属的慰问。林乐怡女士对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关心问候表示感谢。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

  11月2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下称《报告》),并举行媒体吹风会。  新任央行办公厅主任、金融稳定局局长周学东在会上表示:“2017年以来,金融体系中有一些风险暴露,我们认为风险释放就是压力释放,这将增强金融体系内在稳健性,为更长时间金融稳健发展奠定较好基础。我们对金融风险不讳言,但同时也恪守专业精神,尽可能客观评价中国金融风险状况。”   报告认为,中国金融体系弹性增强,金融运行总体稳定。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过程中,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一些周期性的风险事件逐渐暴露,金融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将感到“阵痛”,是可以预期、也应当接受的情景。  周学东介绍,证明中国金融业风险可控,银行业压力测试结果就是其中一项。2018年上半年,央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银行业压力测试。选取部分2017年末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基于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数据,评估商业银行在不利冲击下的稳健性状况。  结果显示,银行体系整体抗冲击能力较强,对整体信贷风险恶化有一定的抗冲击能力,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来源,市场风险影响有限;非债券类投资、地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

  据国家税务局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公告。公告指出,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   公告显示,近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全面及时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事项发布此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公告显示,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公告指出,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副校长述职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