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清秋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5-18 02:44 点击:721354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效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昨日发布通知,明确了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   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通知规定,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按照烟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关于税收减免适用问题,通知表示,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通知明确了关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例如,纳税人主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但未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可以按照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自动监测数据的,应当按照冷清秋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对此,各地税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截至2018年9月底,已实际退税1148.5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退税106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得到了多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浙江省税务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完成时间、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单位,扎实推进政策落地。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落实退税政策迅速有力,增加了企业的获得感。   湖南省税务局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等部门,精细梳理18个行业符合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企业,确保应享尽享,共对853户企业办理退税23亿元。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批示指出,税务部门落实退税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青海省税务局对相关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活动,及时辅导纳税人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开设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退税工作效率。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批示指出,取得冷清秋

  财政部昨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17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8437.57亿元,比上年增长16.6%;总支出4865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6%;本年收支结余9784.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348.58亿元。   分险种情况来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本年收入33542.04亿元,比上年增加5023.5亿元,增长17.6%,完成预算的115.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6228.39亿元,比上年增加3821.27亿元,增长17.1%,完成预算的117.3%;财政补贴收入4955.13亿元,比上年增加664.26亿元,增长15.5%,完成预算的95.2%。本年支出28566.73亿元,比上年增加2785.04亿元,增长10.8%,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7484.66亿元,比上年增加2655.52亿元,增长10.7%,完成预算的99.9%。本年收支结余4975.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574.33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本年收入3339.3亿元,比上年增加383.09亿元,增长13%,完成预算的107.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29.62亿元,比上年增加92.12亿元,增长12.5%,完成预算的118.6%;财政补贴收入2319.19亿元,比上年增加227.1亿元冷清秋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一些企业生产布局和销售市场逐步走向全球,其研发活动也随之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创新活动也成为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形式,不少企业要求将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据此制发了财税〔2018〕64号文件,明确了相关政策口径。   财税〔2018〕64号文件明确,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冷清秋

  10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2%,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制造业总体继续运行在扩张区间,扩张速度放缓;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9%,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增速有所放缓。   纺织服装服饰、医药等制造业PMI均位于53.0%以上的较高运行水平。   二是供需稳中有缓。生产指数为52.0%,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新订单指数为50.8%,比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反映外部需求变化的新出口订单指数为46.9%,低于上月1.1个百分点。   三是价格指数有所回调。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比上月回落1.8和2.3个百分点。但调查结果也反映出,二者差值扩大到6.0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采购价格涨幅继续超过产品出厂价格,影响了部分企业的效益增长。   四是企业对未来三个月生产经营预期基本稳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6.4%,与上月持平。在调查的21个行业大类中,除纺织业外,均高于临界点。   保险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5.0%以上的较高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