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16 00:31 点击:69198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坚决防止“大而不能倒”,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一批不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施破产可期。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1567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融资平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一直承担替地方政府融资的职责,不仅可以发行债券,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从金融机构获得非标融资等,而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体也遍布省级、地市级、县级甚至以下。   专家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由地方政府发起,以土地等国有资源为抵押,以地方政府为隐性担保,其所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性风险,必须及时防范和根除。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举债,中央一直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比如,财政部此前公布了广西、云南、宁波、安徽四地违规举债及处理情况案例,均涉融资平台公司。 分析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旦违约,连锁反应很大,最多可能会影响整个省融资平台江西省财政厅

  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愈趋复杂的形势下,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就成为经济稳增长必须要做好的两件事。做好这两件事的一个关键举措就是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并且要将这些好政策落实好。   据笔者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明确提及减税降费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达七次之多。从“聚焦减税降费”到“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再到“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减税降费的措辞一次比一次严厉。   “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9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这次会议在减税降费方面推出了两项措施,并强调,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9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为市场主体减负。   “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江西省财政厅

  9月18日,人民银行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银行服务民营企业的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主持会议。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活力和创造力,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部门不断改进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助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民营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部分民营企业出现了经营不善、融资困难,对此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   易纲指出,人民银行积极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作用,坚持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的合理充裕。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民企融资,增强市场信心。同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解决好本地区部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易纲强调,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对国有经济和江西省财政厅

  9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经济蓝皮书夏季号:中国经济增长报告(2017~2018)》。蓝皮书针对2017年-2018年中国经济增长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对2018年中国经济进行了展望。   蓝皮书指出,出口在2017年对中国经济的带动作用在2018年并未延续,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内需。2018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率达到了6.8%,增长势头强劲,但环比增长率重新回到了六年来的最低水平1.3%,预计上半年会保持在6.6%左右。   对于CPI和PPI走势,蓝皮书认为, 2018年前5个月CPI同比上涨2%,4月份-5月份逐步平稳回落至1.8%,预计全年通货膨胀率将保持在2%以下的水平。受石油价格上涨和较大幅度波动的影响,前5个月PPI同比涨幅保持在3.7%,5月份上升至4.1%,但由于国内基建投资增长速度下降,需求端制约了PPI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下半年石油价格波动将逐步得到缓解,投资疲弱,再加上翘尾因素影响减弱等,下半年PPI涨幅将有所回落,预计全年保持在3.5%的水平。同时,由于需求下降,CPI涨幅将保持在2%以内,失业率保持在5%以下。   另外,蓝皮书指出,2018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保持平江西省财政厅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立足增量、不动存量、同股同价、现金入股、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等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员工持股。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与两年前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也就是“133号”文相比较,主要有三方面进展:   一是试点企业数量放开。此次的意见明确,试点企业不受“133号”文规定的数量限制。   “133号”文要求,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   二是试点企业名单的确定主体发生变化。此次试点企业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而“133号”文中的规定是,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地方国有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开展试点的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由国有股东单位在审核有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确定。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中央企业试点工作,同时江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