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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4-06-17 01:58 点击:682046

  2018年中报数据显示,二季度机构持股市值略有减少。其中,北上资金、QFII等海外机构资金在增加,国内机构除社保基金外其他机构持仓市值均有下降。   保险公司和私募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机构持仓市值均在较少,稳健型社保基金市值略微增加。业内人士认为,海外机构持仓市值的增加说明海外资金对于当前市场配置价值的认可;国内机构持仓市值的减少除了市场干扰外,也有去杠杆背景下部分资金被动离场的原因。   具体来看,国内保险机构二季度持股数量达到795亿股,环比增长6%,但持股市值环比下降12.7%,侧面说明整个保险公司二季度股票市场收益较差。   社保基金二季度也呈现持股数量小幅上升但持股市值略微下降的现象。二季度社保基金持股数量环比增长10%至270亿股,持股市值接近230亿元,略微下降3.8%;相对整个股票市场走势来看,社保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稳健。   QFII二季度持股数量小幅上升,持股市值基本持平,维持在1400亿元上方。相对整个股票市场的走势来看,QFII基金的整体业绩相对较好。   此外,二季度,北上资金持股数量、持股市值均有显著增长。   银行和消费蓝筹为主,前十大md711

  股权公司9月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全国股转公司强化长期停牌公司排查,完善监管措施。今年1-8月,全国股转公司共对10家无合理理由长期停牌的公司实施了强制复牌措施。在全国股转公司督促下,相当一部分长期停牌公司主动实施了复牌。   全国股转公司定期排查长期停牌公司情况,要求主办券商督促长期停牌公司(IPO、终止挂牌除外)尽快披露相关事项并及时复牌,督促相关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无合理理由停牌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股票实施强制复牌,并要求主办券商在复牌前进行风险提示,要求相关挂牌公司在复牌后及时披露事项进展。   为着力解决挂牌公司“随意停、停时长、信披简”等问题,全国股转公司正按照“审慎停、及时复、充分披”的管理原则,修订挂牌公司停复牌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事项范围、细化停牌期间信息披露要求、设定最长停牌时限等方式,提高挂牌公司停复牌业务办理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完善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交易权、知情权。 md711

  全国股转公司9月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以来,做市商退出做市情况有所增加。对此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持续跟踪评估。做市商退出做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责任编辑:DF385) md711

  全国股转公司9月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前几年进入新三板的部分基金产品现已逐步到期,个别产品面临着较大的退出压力。近年来,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关注各类基金产品退出情况,并已多次组织力量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也对相关产品的交易过程进行了重点监控。目前新三板市场整体运行平稳,相关基金管理人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缓解产品退出压力,市场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责任编辑:DF385) md711

  上交所9月7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港通机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券商客户编码”作为申报要素及相关安排,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沪股通交易申报采用限价申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沪股通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经纪商代码、券商客户编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   上交所根据监管需要,可以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其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或者从中国结算调取券商客户编码涉及的投资者信息。   二、新增“券商客户编码”的定义,在第一百零八条第(二十八)款后,增加一款“(二十九)券商客户编码:指联交所参与者分配给其客户的唯一的、可据以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数字编码。”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全文重新发布,并自2018年9月17日起实施。上交所2018年8月6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证发〔2018〕60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DF385) md711